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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费城到吉布斯维尔的路,阿尔·格里科非常熟悉,就像火车司机知道火车该如何行驶一样。在正常的旅途中,有经验的火车司机能够一边看着自己的表,一边清楚地告诉你,在4分半钟之后,在铁轨的右侧会经过一所学校;他也可以在看见一个干草堆或者牲口棚或者其他的标志物时,确切地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阿尔·格里科几乎掌握着和火车司机一样精湛的技术,他对从费城到吉布斯维尔的94.5英里的路程了如指掌。

这是一趟公差。今晚很寒冷,车窗外的寒风已经证明了一切。因为开着暖器,车里还算暖和。阿尔驾驶着一辆凯迪拉克V6-I型轿车,右手的车窗向下摇低了3英寸。他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司机,曾经多次在凌晨时分驾车离开吉布斯维尔,并在两个小时之内抵达费城。今晚,他和往常一样,路过通向兰特尼格乡村俱乐部的大门口时习惯性地看了一下表。从他在费城的旅店到这里,阿尔用了两小时四十五分钟,这已经非常不错了,因为今夜交通状况异常恶劣,到处是被风掀起的雪堆,汽车横七竖八地停在通往雷丁的道路两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阿尔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

尽管阿尔只看见乡村俱乐部的房顶,但他知道它是建在高坡上的。俱乐部的房子隔着州高速公路隐约可见。从俱乐部大门口到公路之间有一条引道,所有离开俱乐部的车辆,只有在引道上行驶了三分之一路程后,才能从公路上看到。在超过一辆车时,阿尔注意到进入他视线的也是一辆凯迪拉克车,大型轿车。这是一辆私家车,阿尔几乎一眼就认出来。对于阿尔来说,辨认重要的车辆已经成为他工作的一部分,这辆私家车一看就属于重要的车辆。这是一辆试驾车,司机似乎是朱利安·英格里斯,城里最大的凯迪拉克销售商。

“寄生虫。”阿尔嘲讽道。

但他并不讨厌朱利安,正是因为朱利安的一单订货,阿尔才有这趟费城之行。圣诞节之后到新年之前,朱利安要举办一场舞会,他于是向爱德·查雷,本地的一个私酒贩子,打听是否可以给他弄一箱上好的香槟,并且在圣诞节后的第二天送到。听到此事,查雷很高兴,答应一定会准备好香槟,并亲自打电话到费城预订了一箱上好的香槟。查雷很喜欢朱利安·英格里斯。朱利安·英格里斯是住在兰特尼格大街上的一员,他是上流社会人士,无论在什么场合,你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确是个上等人。

朱利安不同于查雷的其他生意伙伴,他常和街上的小伙子们打招呼。而那些老家伙,他们会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里和查雷正经八百地谈生意,但是在路上偶遇时,他们甚至连招呼都不打。还有一些根本不认识的人,他们也会给查雷打电话,吹嘘自己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或者是某个大公司的负责人,想让查雷帮忙用低价弄一箱正宗的苏格兰威士忌。过去,查雷非常乐意为这些自恃尊贵的人卖力。但很快查雷就发觉这样做一点也不值——他们根本不会因此而感激他,如果他与他们在大街上遇见,对方肯定会装作不认识。

因此,那些住在兰特尼格大街的人当中,只有很少几个人可以得到查雷提供的美酒,而且不用立即交钱。朱利安·英格里斯就是其中一个。这不仅因为他会主动跟查雷打招呼,还因为他的态度与谈话方式。他和你说话的时候,会给你应有的尊重,有时候他还会和查雷坐下来喝杯咖啡什么的。“那个英格里斯,他是我的哥们”,查雷曾经这样说,这已经是查雷能给予别人的很高评价了。查雷还说过,“依我看,我愿意帮助英格里斯,他够义气。”恐怕没有人能得到比这更高的评价了。

以查雷的身份和地位,他对人必须具备准确的判断力。英格里斯是可靠的,阿尔完全同意查雷的说法,倒不是因为他不赞同会对查雷有什么影响,而是他会倒霉。从雷丁到威尔克斯-巴蕾镇这一带地方,你或者选择与查雷一个阵营,或者就得在矿场上工作。不站在查雷一边最好的下场就是——你不再属于查雷一伙了。还有更糟糕的后果,你可能会突然被一帮人抓住,然后拳脚相加暴打你一顿。查雷现在很少做这样的傻事了,不过最初起家的时候,他曾经常这么干。有好几回警察都纳闷为什么阿尔会那么了解内幕。那时候查雷刚刚开始组织地下酒会、美女伴舞以及其他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不得不先给那些可能构成威胁的人一点颜色,否则这些人就会破坏他的生意。做这种生意的人首先必须凶悍,否则就成不了气候,也获得不了任何地位。另一方面,做生意要学会奉承迎合,要和对你不错的人维持密切的关系。

阿尔·格里科竖起大衣领子,身子哆嗦了一下。即使没有人在车里,他也为此感到难堪。他总认为打寒战是小孩子特有的动作,是在为他人效劳时或者在想念母亲时才会有的反应。这正是他对爱德·查雷的感情。他感到忠诚。

意识到这点以后,阿尔一直在琢磨该如何表现自己的忠诚。眼前正是能为查雷做点事的机会——关于香槟的事——真是天赐良机。他转身看了看,香槟包裹得非常结实,绝对不会受到碰撞。查雷肯定希望香槟不出任何差错。阿尔打量了一下英格里斯开的那辆车,然后决定将车速减到每小时30英里,好让英格里斯超过自己。

很快,英格里斯的轿车超过了阿尔。他看见英格里斯开车的表情有点痛苦。按理说,英格里斯是个非常出色的司机,他对车犹如男人对马一样在行,他开车一贯就像是在表演,很是出色。但是此刻,这个男人却不断加速,将车撞向一个6英尺高的雪堆。不是因为路面不够宽,也不是因为他鸣了喇叭阿尔没有让路。虽然事实上英格里斯并没有鸣喇叭。他只是一个劲地加油门,车子就像脱缰的野马冲了上来,狠狠撞向雪堆,车子随即左摇右晃起来。车子刚一撞上雪堆,撞出一个豁口,英格里斯就一打弯,又把车拐回了清理过的马路上。当然,如果那可以叫做清理过的话。

性急的家伙。阿尔·格里科小声嘟囔。

几秒钟的功夫,英格里斯便超过了阿尔。阿尔看见他反戴着帽子,这一点也不像英格里斯的风格。他平时的衣着虽然不算时髦,却总是十分整洁。这时阿尔注意到英格里斯的车里还有一个女人,瘫倒在前座里,坐得很低,而且尽量拉开她与英格里斯之间的距离。这应该是英格里斯的妻子。阿尔从没想过会是其他什么人,因为他从未听说过英格里斯和其他女人的桃色新闻——如果英格里斯真的在追求哪位女士的话,阿尔早该有所耳闻了。在吉布斯维尔,一般偷情的人都会光顾郊外的旅馆,而阿尔会乐此不疲地去打探谁去过哪些旅馆。总有一些家伙自作聪明,带着情人躲进宾夕法尼亚的乡村旅店而不是在“驿站马车”露脸,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可以掩人耳目。“驿站马车”是一个比较大的路边旅馆,酒水便宜,一杯6美分,这儿能跳舞,有穿制服的侍者和一个衣帽间女服务员。偷情者们以为避开这种灯火通明的地方是个明智之举。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大错特错!阿尔专门打探他们的消息,好像那就是他的工作,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某某人的不忠会派上用场,尤其当这个某某人凑巧是个当地的大人物,他可以帮阿尔解决法庭上、政治上甚至银行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