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6页)

然后,他猛一转身,进了屋子,向一扇小窗走去。那窗户开得特别低,离地面非常近。他拿手电筒照给我看,我绕过他黑黢黢的背影,看见两个窗框里嵌着四块脏玻璃。他伸出一只手,我以为他要把下半扇窗推上去,可他却将整扇窗往外一推,跟开门似的,也不知哪儿来的合页。然后,他低头关了手电筒,开始往那极小的缝里钻。也不知怎么的,他那么大的块头,居然就成功了。不过,他动作特别快,也没发出什么声音,仅仅是擤了下鼻子,呻吟了片刻,因为他的一只鞋卡在了窗框里。接着,他把手电筒往回照向我,想给我指路,而他自己却只露出两只脚和蓝制服的膝盖。我钻进去以后,他一伸胳膊关上了窗,然后攥着手电筒继续往前走。

进来的这地方还真是不寻常。天花板出奇地高,地板却极为狭窄,窄得我根本别想走到警察前面去。他打开一扇很高的门,半侧身才挤出去,进到一条更窄的过道。然后,我们又穿过一道高门,爬上了一段奇妙的方楼梯。那楼梯的台阶好像全是一英尺高、一英尺宽、一英尺深。所以警察只好侧身拾级而上,跟个螃蟹似的,脸仍旧朝着前边手电筒照亮的地方。爬到楼梯顶上,穿过另一道门,进到一间很奇怪的套房。这里比别处略宽敞,房间当中摆着一张桌子,约莫一英尺宽,两码长,被两条金属桌腿牢牢固定在地板上。桌上放着一盏油灯、各种钢笔和墨水,以及几只小匣子、若干文件夹、一大罐胶水。屋里没看见椅子,但四面墙上都有壁龛,可坐下休息。墙上贴着许多海报和布告,都与牛和狗的饲养有关;此外,还有一些有关药液浴羊、儿童入学以及《枪支法令》的实施细则。那警察背对着我,正在远处的墙上填写日志。我突然明白,哦,原来这是一所袖珍警局。于是,我重又将房间环视了一遍,感觉一切都那么神奇。然后,我发现左边墙上深嵌着一扇小窗,下面的玻璃上有个大窟窿,窟窿里透进了一丝凉风。我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发现昏黄的灯光照着同一棵树的树叶。于是我恍然大悟,我不是在马瑟斯的家里,而是在他家的隔墙里。我又惊叫一声,扶住桌沿,无力地望着警察的背影。他在墙报上涂改刚填好的数字,改完后转过身,把钢笔放回到桌上。我赶紧踉跄地找了个壁龛,一屁股瘫坐下来,两眼死死盯着他,口干舌燥,就像一滴雨落在炙热的人行道上。我几次想要说些什么,可舌头总不听使唤,直到最后,才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不认识这裹在制服里的肥胖身躯,但那张脸分明是老马瑟斯啊。他跟我上次见到、梦到的都不一样,面部不再呆滞、僵硬,相反,变得红润而有光泽,就像灌了几加仑浓稠的热血。两颊鼓鼓的,像通红的肉球上布满了紫色的印痕。两眼炯炯有神,在灯下宛如宝珠般熠熠闪光。他一开口,我就认出那是马瑟斯的嗓音。

“死了就死了,”他说,“没关系,反正我也当你已经死了。那天早上不是被绞死了吗,怎么还有肉身?”

“我逃过了一命。”我支支吾吾地说。

他来回打量我很久。

“当真?”他问。

当真?刹那间,只觉天旋地转,仿佛全世界都在和我作对,五脏六腑里注满了苦水。我手脚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眼珠像翅膀一样在眼窝里扑闪,脑子疼得直跳,血一冲上来,更是涨得跟个气囊似的。我听见那警察隔老远又开始跟我说话。

“我是福克斯警官,”他说,“这是我的私人警局,请你多提宝贵意见。我一直想把这地方弄得干净些。”

我顿时感觉大脑受到了暴击,身体已经瘫软,但又不肯就此倒地。我知道,只要晕过去一秒钟,我就会离开人世。我知道,只要和那痛苦的一天切断联系,我就不可能醒来,就别想获知真相。我知道他是马瑟斯,不是福克斯。我知道马瑟斯已经死了。我知道我得跟他搭茬,假装一切正常,然后,也许得冒死最后再逃一次,逃回我的自行车身边。我甘愿舍弃一切,包括所有的钱匣,只为和约翰·迪夫尼再见一面。

“这警局倒是挺漂亮,”我喃喃道,“可为什么设在人家房子的隔墙里?”

“这没什么神秘的,我想你应该知道原因。”

“我不知道。”

“原因很简单。之所以设在隔墙里,是想省下一笔财产税,因为如果跟别的警局一样,就会被当作可继承的财产。我要是告诉你今年的税金有多高,你准会吓一跳。”

“有多高?”

“每英镑十六先令八便士,外加三便士的自来水费——尽管那水浑得根本没法用——还有四便士的技术教育费。农民都快活不下去了,老百姓穷得叮当响,你说这国家能不垮吗?我现在手头光传票就有十八张,下次开庭简直不堪设想。对了,你车上怎么不装灯?大小得装一个嘛。”

“灯被偷了。”

“偷了?果然不出所料。这已经是今天第三起。上周六光打气筒就被偷走四个。有些人趁你不注意,会从你屁股底下把车座偷走。好在轮胎偷不走,除非你先把轮子弄坏。等一下,我给你做个笔录。请你描述一下失窃的车灯,尽量说得详尽些,别漏掉任何细节,因为在你看来不重要的东西,对经验丰富的警察来说,也许就是最有用的线索。”

我本来觉得特别难受,不过,这一聊倒让我心里踏实了。等情绪一旦平复,我便开始琢磨怎么逃离这邪恶的房屋。这时,那警察打开了一个记录本。本子很厚,像一大册书被锯成了两半,否则小桌上根本放不下。他问了几个有关车灯的问题,认真记录下我的回答。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他喘着粗重的鼻息,时而停下笔来,因为某个单词不太会写。我趁他埋头记录的时候,仔细将他打量了一番。不用怀疑,这就是老马瑟斯的脸。然而,他现在似乎更像个单纯的小孩。一辈子没离开过的皱纹,头回见时还很明显,现在却奇迹般地变浅了,消失了。此刻,他正专心做着笔录,看上去是那么纯真、和蔼,于是,我心里重又燃起希望的火焰。细看之下,他并不像穷凶极恶的敌人。也许,我是在做梦,或者魔怔了。我有很多事弄不明白,也许到死都不会明白——比如老马瑟斯的脸和那肥大的身躯,我可明明记得把他埋在地里了啊;又比如那诡异的警局,居然建在房子的隔墙里;还有那两个怪警察,我才刚逃出他们的魔爪。所幸,离家已经不远,自行车就等在门口,盼着我把她骑回家。如果我说要回家,这家伙会拦住我吗?他知道黑匣子的下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