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夜色正浓,到处一片漆黑。各种荒诞的想法在脑海中翻腾着,但我还是坚决克制住了。我现在只想找到自行车,立刻回家。

来到大门口,小心翼翼地在门洞边徘徊,向暗处伸出双手,摸索我的搭档,摸索那令人欣慰的车把。可是,上下左右摸了一遍,什么也没找到,或者干脆摸到了粗糙的墙面。我忽然有种不祥之感,怀疑车是不是跑了。这下我心里急了,赶紧到处找,两只手搜遍了半圆形的门口。她不在。我沮丧地伫立了片刻,努力回忆冲出房子以后有没有给她松绑。失窃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就算有人大半夜路过这里,也不可能看清楚。就在这时,突然,又发生了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有样东西轻轻地滑入了我的右手。啊,原来是车把手——她的手,从黑暗中向我伸过来,如同寻求向导的孩子。我大吃一惊,却始终没弄清楚,到底是车把手滑入了我的手掌,还是我一边沉思,一边摸索,然后不借助任何外力找到了它。要是换作平常,我肯定会仔细琢磨这样的怪事,可现在,我绝不能胡思乱想。我伸手摸了摸车体的其他部位,发现她很别扭地抵着墙,松弛的拴绳从横档上耷拉下来。可我记得,她应该是拴在大门上的。

我的眼已经习惯了黑暗,现在,我能依稀看见马路,还有路边黑魆魆的沟渠。我把自行车推到路中间,横跨出一条腿,小心地上了车,然后轻轻往车座上一坐。而她似乎立即就向我送上了一丝慰藉,一点轻松、愉悦的感觉,在袖珍警局的兴奋与骚动之后。我再次感到身心是如此舒坦,心情也随之变得欢快。我知道,在到家以前,这世上再不会有一样东西能引诱我跳下车。我早已把那大宅远远抛在脑后。这时,不知从哪儿吹来一阵微风,不断轻推着我的后背,我就像插上了翅膀,在暗夜里飘浮起来。自行车在我胯下一丝不苟地运转着,每个部件都分毫不差,遇到路面不平,坐垫的弹簧还会体贴地帮我缓冲。我一直尽力不去想那四盎司的万有质,可是却无法抑制脑海中的种种妄想。它们像燕群般倾巢而出——饮食、发明、破坏、变化、改良、奖惩,甚至爱恋。我只知道,这些飘忽如缕的思绪,有些美妙,有些可怕,有些则让人愉快。但不管怎样,这些都是极为重要的想法。我脚踩着踏板,实在是快活,而她也温柔地迎合着我。

此刻,我右手边库拉汉的家,在静寂中只是沉默而黑暗的一团。它已被我甩到了身后。我激动地眯起眼,极力想穿透一切,直达两百码外我家的灰房子。而它也的确渐渐浮现于眼前,还在原来的老地方。在瞥见外墙的那一刻,我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差点欢呼起来。老实说,即便在库拉汉家门前,我还是不敢相信能回到我出生的这所房子。而此刻,我却已经来到它的门外,就要下车进屋。回首这几天的经历,那些磨难和奇遇,原来竟是如此恢宏壮烈。一想到这里,我心中便升起一股豪迈之情。我感到幸福而满足。

酒馆和房屋的正面完全沉浸在黑暗中。我轻快地把车推到门口,往门上一靠,然后绕到房子的一侧。我透过窗户,看见厨房里亮着灯。一想到就快和约翰·迪夫尼重逢,我心里一阵雀跃,于是便蹑步走上前去,朝屋里张望。

眼前的一切并无异样,可是,有件事却让我不寒而栗——我以为我早已永远摆脱了这恐惧。只见一个妇人站在桌边,茫然地拿着一件衣物,脸朝壁炉的方向。壁炉旁放着一盏灯,有个人坐在那里。妇人正滔滔不绝地跟那人说着话,虽然我站的地方根本看不见壁炉。她就是佩姬·米尔斯,那个迪夫尼曾经说过要娶的女人。她出现在我家厨房并不奇怪,倒是她的容貌让我大吃一惊。米尔斯似乎老了很多,身材发福,头发灰白,从侧面看像是有孕在身。她语速很快,感觉甚至含着怒意。可以肯定的是,她正在跟迪夫尼说话,而迪夫尼就坐在壁炉旁边,背对着她。这一幕看着有些诡异,可我并没有多想,而是绕过窗口,拔了门闩,赶忙打开门,站在门口往屋里探视。我一眼望去,只见壁炉旁边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从没见过的男孩,另一个便是我的老友约翰·迪夫尼。他背对我侧坐着,我一见他的模样,大惊失色。他变得很胖,一头棕发全掉了,头顶光秃秃的。原来那张紧绷的脸已经垮了,面颊变得肥厚而松弛。在炉火的映照下,他的眼角闪过一丝快活的神色;座椅旁的地板上放着一瓶打开的威士忌。他懒洋洋地转过身,半个身子已经站起来。突然,他大叫一声,叫声穿透我的耳膜,穿透整个屋子,直冲到九霄云外。他两眼发呆,直勾勾地看着我,松弛的脸颊顿时缩紧,皱成了一张软绵绵、白塌塌的肉皮。他像机器一样连磕了几次下巴,接着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脸朝下栽倒在地。然后,尖叫声逐渐变为痛苦的呻吟。

我被眼前这一幕吓坏了,站在门口脸色发白,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那男孩跳了出来,用力想把迪夫尼搀起来。佩姬·米尔斯惊叫一声,也冲了上去。两人把迪夫尼翻转身,让他仰面躺着。只见他的脸已经扭曲,露出惊恐、抗拒的表情。他把目光再次投向我,上下前后地打量我,然后又是一声刺耳的尖叫,口中直吐白沫。我走上前,想帮着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可是,他却发癫似的抽搐起来,哽咽地说了四个字,“走开,走开”,语调中充满了恐惧。我不禁止步,惊愕地看着他这副模样。这时,那妇人失魂似的推了推男孩,说:

“汤米,快去叫医生来!快,快!”

男孩咕哝了几句,夺门而出,看都不看我一眼。迪夫尼还躺在地上,两手捂着脸,时而呻吟,时而断断续续地说着胡话。那妇人跪在地上,使劲想把他的头抬起来,安慰安慰他。她哭了,边哭边嘀咕,说她早知会出事,因为迪夫尼怎么都不肯戒酒。我趋身向前,对她说:

“要我帮忙吗?”

可她全不理会,把我当成了空气。不过,我的话却对迪夫尼产生了奇怪的作用。他惨叫一声,随即又捂住嘴,于是叫声渐弱,变成了抽泣。他死命捂住脸,指甲都快掐到耳边松弛的白肉里。我心里越来越慌。这情景实在太诡异,简直触目惊心。我又向前走了一步。

“您要是不反对,”我大声对这个叫米尔斯的女人说,“我就把他扶起来,弄到床上去。他不要紧,只是酒喝多了。”

那妇人还是没睬我,而迪夫尼却被吓得全身抽搐,叫人实在不忍心看。他连滚带爬,动作十分怪异,最终在壁炉的另一端蜷缩成一团。威士忌洒了一地,酒瓶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他呻吟着,哀号着,让我不寒而栗。那妇人跪着跟在他身后,叫声凄楚;她尽力想说些话来安慰安慰他。迪夫尼躺在原地不住地抽泣,继而开始大哭,一边还语无伦次地念叨着什么,就像疯子来到了鬼门关前。他说到了我。他让我走开。他说我不存在。他说我已经死了。他说,他在大宅地板下放的不是黑匣子,而是一颗地雷,一枚炸弹。我手一碰,就把它引爆了。他在我们分手的地方目睹了爆炸的瞬间。房子被炸得粉碎。我当场就死了。他大喊着,让我别靠近。我已经死了十六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