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

17

多尔在一个洞穴中醒来。

虽然没有光亮,但他还能够勉强看清周围。他的脚下是高低不平的岩石,头顶上参差不齐的钟乳石倒挂下来。

他摩挲着自己的手腕和膝盖。他还活着吗?他是怎么到这个山洞里的?爬塔的时候,他浑身疼痛,但现在却全没有感觉。他的呼吸也不再急促。甚而,他摸了摸自己的胸膛,几乎无法感觉自己的呼吸。

这个洞穴是不是众神们居住的地方,他想。他又想到了那些从塔上掉下去的人,想到了塔的垮塌,想到了他对爱莉许下的诺言——我再也不让你受罪了——他跪了下来。他失败了。他没能让时间倒转。为什么抛下她?为什么要跑开?

他把脸埋在自己的手掌之间,哭了。他的眼泪从指缝间落下,染湿了脚下的岩石,让岩石发出一种阴森的蓝。

多尔不知道哭了有多久。

再次抬起眼睛的时候,他看到有个人坐在他面前——那个他小时候见过的老人。他的下巴搁在一根金色的权杖上。他看多尔的神情,像一个父亲看睡梦中的儿子。

“你追寻的是权力吗?”老人问。多尔从没有听过那样温和、轻柔、纯粹的声音。

多尔低声回说:“我要的,不过是让太阳和月亮停下来。”

老人回答:“那,难道不是一种权力吗?”

他戳了戳多尔的草鞋,草绳散开,多尔光着脚。

“你是至上的神吗?”多尔问。

“我不过是他的仆人罢了。”

“这是死亡吗?”

“你被免于一死。”

“那在这里等死?”

“不,在这个洞里,你一点都不会变老。”

多尔环顾四周,感到羞愧:“我不值得获得这样的奖赏。”

“这不是奖赏,”老人说。

他站起来,握着他的权杖。

“你在地球上的时候做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

多尔摇了摇头。“你搞错了。我不过是个卑微的小人物。”

“人类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力量,”老人说。

他用权杖敲了敲地面。多尔眨了眨眼,他所有的那些仪器和工具:杯子,棍子,石块,石板,都出现在了他眼前。

“你是不是送走了其中一样?”

多尔想到了那根太阳棒。

“有一样被拿走了。”

“现在很多人在用这样的棍子。一旦开了个头,这欲望就无休无止,成为一种你无法想像的力量。”

“人类很快就要计算清楚每一天的长短了,然后是每一天的每个部分,然后是每个部分的每个部分——直到无法再分割,他们被赐予的神奇世界将不复存在。”

他又敲了敲权杖。多尔的那些工具尽数化为尘土。

老人眯缝起眼睛。

“为什么你要去测量白天和黑夜呢?”

多尔把眼光从老人身上移开。“为了要知道,”他回答。

“知道?”

“是的。”

“那你知道什么呢……”老人问,“关于时间?”

“时间?”

多尔摇了摇头。在此之前,他连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所以这个问题让他无从回答。

老人伸出一根瘦骨嶙峋的手指,画了一个圈。多尔先前流出的那些眼泪在岩石上留下的泪痕聚集在一起,在石头地上形成了一个蓝色的小圆圈。

老人说:“那你就学习你想学习的知识吧。你会懂得时间的意义的。”

“我该怎么做?”多尔问道。

“听听由此而产生的痛苦吧。”

老人把手指放在那个蓝色小圆圈上。泪痕变成了一个小水池,发出幽暗的光芒。一小股烟雾从池面上升腾而起。

多尔看着这些变化,目瞪口呆。他只想要回爱莉,但爱莉走了。他几乎无法发出声音。“求你了,让我去死吧。我不想再活下去了。”

老人站起来。“生命的长短你自己无法掌控。你很快会理解这一点。”

老人双手合十,缩成男孩般大小,继而变成婴儿般大小,随后像一只蜜蜂那样飞走了。

“等等,”多尔叫了起来。“我会被关多久?你什么时候回来?”

缩小了的老人飞到了洞顶,然后从岩石间的一个空隙飞了出去。一滴水从那个空隙里滴落下来。

“当天堂和世界相遇的时候,”他回答。

然后,踪影皆无。

18

萨拉·雷蒙确实擅长科学,

但这有什么用呢?她常常自问。在高中受人欢迎的关键——主要基于你的长相——而萨拉,虽然生物考试可以轻松拿下,但她并不喜欢镜子里看到的自己,而且她觉得别人也是这么想的:棕褐色的眼睛,分得太开,头发干干、卷卷的,牙齿太过分开,父母离异后她胖了许多,之后一直肉乎乎的。她的胸脯发育得不错,但同时她的屁股也很大,她自己这么觉得。母亲的一个朋友曾说她“长大了会挺有吸引力的,”但她并没有把这话当成赞美来听。

萨拉·雷蒙十七岁了,这是她高中的最后一年,大多数同学们要么认为她很聪明,要么认为她很古怪,或者两者兼有。上课的内容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挑战性。她常常选择坐在窗边,方便打发无聊的上课时间。上课时,她常常在笔记本上涂鸦,画着孩子气的自画像,同时用手肘挡住别人的目光。

她总是独自一人吃午饭,独自一人回家,晚上则基本和妈妈待在家里。如果妈妈和她那伙吵吵闹闹的女伴们,也就是她称之为的“离婚俱乐部”,有活动安排,她就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吃晚饭。

在班里她的学习成绩排名第三,她已经开始申请附近一所州立大学提前录取的名额,这所大学也是洛林唯一能够负担得起的大学。

就是因为这个申请,她结识了那个男孩。

他叫伊森,

高高瘦瘦的,有一头浓密的咖啡色头发,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他也是高三学生,人缘不错,总是被很多男女同学包围。伊森是田径队跑步的。同时还是乐队成员。在高中生的圈子里,按说他们两个人的轨道永远不会相遇。

但每周六,伊森会去一个流浪人员收容站打工,帮忙给运送食品的货车卸货——萨拉正巧也在这家收容站当志愿者。她申请的大学要求交一篇文章,讲述“一次有意义的社区活动。”她没有参加过任何社区公益活动。为了诚实地完成这篇文章,她申请在这家收容站做义工。收容站爽快地接受了她的申请。做义工的时候,她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厨房里,帮忙往塑料碗里装燕麦粥,因为直接和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相处让她感觉不舒服。(像她这样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出生,生活在郊区的女孩,穿的是鸭绒外套,用的是苹果手机。除了说“对不起”,她完全无法和他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