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将死

雷克纳盯着屏幕太久,感到两眼发痛。这是一台屏幕更新频率过低的旧计算机,画面一直跳动,仿佛每秒像素不足的电影,动作看起来断断续续。是80年代那时候的计算机了吧。他眨了几次眼睛,结束设定网络环境;现在这层楼所有的计算机都看得到了。

从学院时期,大家就叫他雷克纳,目前他在ArtaNet公司,一家专做办公环境计算机设定的公司工作。他们公司组装计算机、架设内部网络,并设定网络联机,对不懂自行设定的企业客户提供售后的技术支持服务。这还包括他们得打理一切,让只会使用Excel 和Word 的员工可以不必担心计算机系统,安心工作。

“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计算机怎么运作。如果只需要使用Excel 交会计报告给上司,就没必要知道怎么架设计算机连上网络,或是知道设定工作组和区域群组的不同,或者担心联网是透过非对称数字用户回路路由器还是代理服务器。很多人会开车,可是他们了解引擎吗?或者要开车需要了解柴油不需要火星塞,而是靠压缩空气和温度来点燃油气?计算机也是。员工需要专注在他们的工作上,ArtaNet提供的是他们能在最佳的环境完成工作。我们是计算机的技师。你忙你的工作,其他的交由ArtaNet来负责。”

这是雷克纳的上司米格尔对于开发新客户的高谈阔论,而他就是ArtaNet的所有人。

这家公司有六名约聘员工,米格尔在不违法的范围内尽情剥削他们。他仗着约聘合约,以及利用让他们轮流在两家公司工作的方式,只给他们公司需要的雇用时数,再视当时ArtaNet的需求,决定是否继续约聘几个月。雷克纳有过很多次下午被开除、隔天再用一张合约聘回的经验;没错,约聘他的是另一家公司,但上司都是同一个。这六个人就跟着一张又一张的约聘合约流浪,不晓得月底拿不拿得到薪水缴纳房租。

他的工作内容千篇一律,米格尔在第一天给他的合约就清楚载明。雷克纳知道该做什么,他工作相当仔细,这一点最讨他的上司欢心。

他在大学攻读计算机技术工程,毕业以后,他希望找到计算机程序设计的工作。他还在念书时,就在课余忙着学了好几种程序语言:Visual Basic、Java、Cobol。Cobol!在西班牙,应该没几个人懂得使用这种非常古老的程序语言,但对他来说用途不大。他总以为自己会找到坐办公室的工作。

他对工作要求不多,只要能用他学过的程序语言以及应用少许他在大学学到的知识做项目。他不奢望优渥的薪水和公司配车,只要能待在一个可以感到适量幸福的地方。

而他感到自己很幸运:跟他一起读书的同窗,有许多人根本找不到工作进入职场,到现在还和父母同住,继续在网站上找工作。

没错,他不是盯着屏幕写程序,而是在装Windows XP。这台计算机不能装较新的版本,否则会死机,每次他们的会计打开文件就会咒骂:“该死的工程师!计算机又出问题了!”他们不知道自己工作的设备太过老旧,也不考虑加装内存。

而且他几乎都在晚上工作。在员工使用计算机时装操作系统,代表客户得同时支付工程师和员工薪水,因为后者只能抱着双臂看计算机,或是和其他同事闲聊。对老板来说最省时间的是工程师等员工下班后开始工作,隔天一切都打理好。周末也行。白天时间,ArtaNet派工程师进行维护工作。要是有客户因为某台计算机故障,打电话过来,他们其中一人就得在背包塞进一套吃饭工具出发: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和光盘。如果计算机需要特殊的硬件,米格尔也认识供货的商店,那里贩卖的价格会加上给他的一定比例利润。

他设定好内部网络的最后一台计算机,检查并确定所有计算机都能相连。测试完毕后,他离开办公室,让安全警卫看过他背包里的东西,然后跟他告别。看来他们的客户放心让他碰他们的计算机,却不确定他是不是会摸走办公室里的物品。这就像是到白金汉宫参加宴会,离开时却要确保宾客没偷走面包片。

工作到这么晚的唯一好处是回家不会遇上塞车。收音机传来超脱乐团震耳欲聋的《从不介意》,这个城市仿佛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而红绿灯变成了圣诞节的装饰灯光,几乎没汽车需要看它指示停下或开动。人很容易在夜幕笼罩的城市感到孤单。

他问自己回到家时,里面会剩下什么。在装操作系统的空当,他的思绪不断绕着弗兰打转。两年没见他。谁知道他做了哪些事。他曾在许多夜里想到弗兰,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生活圈里的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有时是毫无缘由断了联系,有时是有明确的理由。

时间会冲淡理由,当时认为重要的事,几年过后,变成芝麻小事。他只需回忆入学考就能体会,当时他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现在只觉得那是人生的一个阶段。弗兰没和他一起考。当时他三科不及格,大学预科班没过,需要等九月通知。并不是因为他是好学生,只是那年运气不好;事实上,他的成绩往往在及格边缘,要等九月公告的定夺。

雷克纳总以为他们会一起参加入学考,也想象过两人都学同样专业。弗兰没特别想学哪一科,他说过想和雷克纳读同样的科系。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时,就会随波逐流,而弗兰和雷克纳从进中学的第一天起就认识,他不管自己会念什么,但至少有个可以在下课时间一起分享咖啡馆时光的朋友。

十八岁是个思考未来的美妙年纪。你会以为你和所有的朋友、一切都将顺顺利利,后来随着时间过去,发现没有一件事会如同你的想象:你的女朋友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忠贞,报酬优渥的工作都被同样的人拿走,当初一起在咖啡馆喝几杯的一群伙伴,后来只有少数几个保持联络。非得等到时间过去,才发现美好的时光不曾来临;现在也正在发生,因为想着其他事,而错过了那段时光。

一开始的许多个夜晚,回到公寓后,他内心总期盼能遇到弗兰。他进入大学后,他们不再像中学时那般常见面,但仍保持联络,偶尔约见面。尽管他们之间有所改变:他在大学结交了一群新朋友,弗兰则继续和中学时代的一个朋友在一起。当雷克纳努力冲刺考试,弗兰开始沉沦麻药,稍微越界,然后再稍微越界。然后再稍微越界。他清楚记得有一晚看见弗兰从牛仔夹克拿出一包可卡因,倒在包上面分粉末。那时,派对上看到人群情绪高涨很正常,可卡因也很常见。他以为弗兰只是偶一为之,就那么几次。他忙着应付考试——他花了五年而不是既定的三年,没时间关心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