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利·斯东的完美陨落(第2/4页)

说完他就跳出车外,像炮弹似的飞进房子里。我呆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就像一吨石头那么结实,绝不可能是鬼魂。可是我知道,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刚才对我说的话就是真相。

“这位是我太太,这是我们的陋室,这就是热腾腾的晚餐!来,看看我们屋外的景色。这间客厅三面都是窗,你能看到大海、海岸和草地。一年里面有三个季节我们都开着窗户。仲夏你能闻到青柠的香气,十二月份有时会有些氨气和冰淇淋的味道,可能是从南极洲飘过来的。快坐快坐!蕾娜,客人来啦啊!”

“我希望你会喜欢新英格兰地区水煮风格的晚餐。”蕾娜一边说一边忙碌。她身材修长健硕,有如东升的旭日,欢乐得又像圣诞老人的千金。她往桌上摆放餐具的时候,一张脸如同明灯照耀,整个餐桌顿时熠熠生辉。他们的碟子很厚重,能够经得住巨人拳头的敲砸;他们的刀叉很结实,可以用来替狮子拔牙。该就座了,我们愉快地坐在热气蒸腾的餐桌旁,如同命犯饕餮的罪人沉沦在美食的地狱之中。

不久,每个人都已经吃过两轮,我也吃撑了,感觉胸口、喉咙甚至耳朵里都塞满了食物。达德利·斯东给我倒了一种他亲自用野葡萄酿制的酒,按照他的说法,这种酒能够让人“往死里喝”。斯东还把空酒瓶放在嘴边轻吹,竟然奏出一段颇具乐韵的单音符旋律。

“好了,我也让你等得够久了。”他隔着餐桌凝视我。酒精拉远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可是夜色却让我和他亲近了许多。“我要把我被谋杀的事情告诉你。你要相信我,这件事情我从来不曾对别人提起过。你知道约翰·欧提斯·坎多尔吗?”

“是二十年代的一个二流作家,对吧?”我说,“倒是出版过几本书,不过在1931年就江郎才尽了。他上周才去世。”

“愿主保佑他。”斯东先生突然陷入一种奇特的凄凉情绪中。不过他很快就从这种状态中脱离出来,继续说道:“是的,约翰·欧提斯·坎多尔,在1931年江郎才尽。其实他是一位很有潜力的作家。”

“他远不及你。”我连忙补充道。

“哈哈,你且听我慢慢道来。约翰·欧提斯和我,其实我们俩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在我们出生的地方有一棵橡树,这棵树的阴影在清晨笼罩着我家,傍晚就轮到他家。我们结伴游遍了世上的每一条小溪,我们一起吃酸苹果,一起抽烟并恶心呕吐,我们曾同时看中了同一位金发美女。年少轻狂的我们还一起去挑战命运,也一同被命运教训得焦头烂额。我们俩都算混得不错,不过我总是比他强一点儿,那么多年来一直如是。如果他的书能得到一则好评,我的就能拿六篇;如果我的书得到一个差评,他的起码有一打。我们俩就像坐在同一列火车上,读者却把车厢弄脱节了。约翰·欧提斯在最后一节车厢,被逐渐抛在后面。他大声呼救,‘救救我!你们把我扔在俄亥俄州的补给小镇了!我们都在同一条轨道上呀!’列车员回答说,‘可是我们不在同一列火车上!’我对他喊,‘我对你有信心,约翰!继续努力吧!我会回来接你的!’那节守车越来越远,越缩越小,车上的红灯和绿灯在黑暗中闪烁,就像两瓶樱桃口味和青柠口味的汽水。我们还在互相喊着对方名字,希望道出彼此的友情。‘约翰,好兄弟!’‘达德利,好弟兄!’最后,在午夜时分,约翰的守车滑进了一条躲在一个锡棚屋背后的侧线,他在黑暗里不知所踪,而我的机车则在人们的摇旗呐喊声和管乐声中热火朝天地奔向曙光。”

达德利·斯东停了一下,留意到我一脸的疑惑。

“所有这些,最终导致了这次谋杀。”他说,“1930年,约翰用几件旧衣服和他写的几本书换了一把手枪,然后来到我这座房子,就坐在这个房间里。”

“他真的想杀你吗?”

“想?哼!他已经杀了!砰!再来点酒吗?嗯,这就好多了。”

就在他很享受地吊起我胃口的时候,斯东太太端来一个草莓蛋糕。斯东把蛋糕切成三大块,一边分派,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就像婚礼宾客注视新人的那种眼神。

“当时,约翰·欧提斯就坐在你这张椅子上。在他身后的院子里有一个烟熏房,里面挂着十七条火腿;在我们的酒窖里,有五百瓶顶级佳酿;在我们的马厩中,马儿等待着午夜的海湾之行。远方,高贵优雅的大海披着全蕾丝面纱,半空中一轮明月恰似一碟冰凉的奶油,茫茫旷野中,处处都披上了春天的盛装。桌子对面坐着蕾娜,我的连珠妙语、弦外之音逗她笑得前仰后合,如微风拂柳。我们俩都三十岁——别忘了,我们才三十岁啊!对于我们来说,人生就是一座瑰丽无比的旋转木马,我们的手指弹奏的是最复杂的完全和弦。我的书销量很好,忠实读者的信像清冽的泉水,源源不绝地倾洒在我们头上。我们可以恣意挥洒人生,在午夜的海湾与大海互诉衷肠。而约翰·欧提斯就坐在你现在坐的地方,平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蓝色手枪。”

“我当时就笑了,还以为那是一个用来点雪茄的打火机。”他的太太说。

“可是约翰·欧提斯神色严峻地说,‘我要杀了你,斯东先生。’”

“你怎么办?”

“怎么办?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只是呆呆地坐着,万分沮丧。我听到很恐怖的砰一声,是棺材盖在我面前合上的声音;我还听到煤炭滚下黑色的斜槽,尘土落在我的棺材板上。人们说濒死的瞬间一生往事会快闪而过,这是无稽之谈!眼前闪过的其实是将来的事情!我看到的是我血肉模糊的脸。我呆坐着,嘴里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可是,约翰,你为什么要杀我?我怎么得罪你了?’

“‘太迟啦!’他吼道。

“他的目光扫过我巨大的书架,发现上面有一系列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每一本上都印着我的名字,特别显眼。他顿时双眼喷火,就像一只埋伏在摩洛哥暗夜里的黑豹。‘太迟啦!’他的吼声仿佛也能杀人。我怕他过度激动导致手枪走火,连忙安抚他。‘听着,约翰,’我小心翼翼地说,‘你想要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想做一件事,’他说,‘杀了你,我就一夜成名,上头版头条!你有多出名,我就有多出名!就算我死了也会被后人记住,我就是杀死达德利·斯东的凶手!’

“‘你不是认真的!’

“‘我就是认真的。到时候我就出名了,比现在出名多了,再也不用活在你的阴影里面!哼,听着这句话——世上没有人比作家更懂得憎恨。天哪!我多么喜欢你写的东西啊!可我又多么恨你竟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这种爱恨交织的矛盾心情,神奇吧?我写不出你的文字,而我又实在无法忍受,所以我只能走这条一夜成名的捷径了。我要在你到达人生巅峰之前把你干掉!他们都说你的下一本书将是你最好、最精彩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