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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中心的大门在她们身后摇晃着关上时,菲丁已经在打手机了。她一边走一边聊。她身材如此娇小,走路的速度却快得令人吃惊。宝拉几乎得小跑才能跟上她。

“现在就派辆车过来,”菲丁一边快速地说道,一边奔向自己的车,“是的,哈里斯城路的医疗中心。捎上阿什利·马尔,带她去特拉福德中心。她能认出娜迪亚那个周六把车停在哪里……是的,没错,三星期前。那天晚上,娜迪亚说她打算去看某部法国电影。我还需要一个小组到这里来,找出电影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检查从放映厅到停车地点这一路上的监控录像……我很感激……让他们暂时停止日常联络工作,这是目前最优先级别的命令。”

菲丁坐到后排座椅上时,已经挂断了电话。“阿什利有什么瞒着我们吗?”

宝拉轻松地找到一个空当,把车开上马路,马路上没有多少车。“你认为她对我们有所保留?”

菲丁把一片戒烟口香糖塞进嘴里。“通常,不会只有这点信息。他们不一定完全知情,但通常应该有更多信息。”她用指关节揉揉一只眼睛,忍住一个哈欠。她舒展身体时,肌肤被小巧的骨架绷紧了。宝拉意识到自己不是昨晚唯一熬夜的人。“还有一件事,”菲丁补充道,“他为什么要做这么多麻烦事——那些短信和电邮,只是为了掩盖他带走娜迪亚这件事吗?”

“我也很好奇。我能想到的唯一可能性是:大多数私人安全摄像头都会对录像储存介质进行循环利用,不管储存介质是磁带还是硬盘。他们只保存一段时间内的监控录像。也许他是担心特拉福德中心的监控录像,他大概觉得从绑架到案发之间如果隔了一个月,绑架时的监控录像就会被覆盖,他就能撇清关系了。”

菲丁一下子豁然开朗,那棕色的眼睛警觉地闪着光。接着,她又眉头紧锁。“那么,既然他给自己买来了额外的时间,为什么还要在三周之后杀了她呢?”

“我不知道,”宝拉承认道,“他这么做时,也许并不是真的想置她于死地。或者受害人做了一些事情,让他情绪失控。而受害人一旦死了,他就一心想摆脱她。”

菲丁哼了一声,接着发出一阵冷笑。“是的,说得不错。你不会想要一具躺在地上的尸体,因为尸体会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

“尸体是个大麻烦,”宝拉说道,“越早处理越好,不然它就会开始腐败,分解,让你的汽车行李箱里到处都是液体。”

“真恶心。不过,你说得没错,麦金太尔。”

“谢谢。那么,我们接下来去托德莫登见阿妮娅·布尔巴?”

“当然,”菲丁沉默片刻后开口道,“我很尊敬卡罗尔·乔丹。可想而知,你为她工作,学到了很多。”

这是一个陈述句,而非疑问句。在宝拉的头脑中,她是和卡罗尔·乔丹并肩工作,而不是为她工作。这并不是说她质疑卡罗尔的领导地位。真实情况是,卡罗尔能够承认她团队中每个人的不同能力,但确保他们都理解:重案组只有作为一个团队行动时,其能力才会大大超过其各个成员能力的总和。无可否认,这是一个特立独行者的团队。但他们能明白,在一个成功的团队中,个人优势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宝拉在菲丁的手下没有感受到这样的理念。菲丁毫无疑问是个领导,每个人做每件事显然都得经过她的同意。宝拉知道自己更欣赏哪种工作作风,然而,她所偏爱的方式是落后于时代的。宝拉无法选择同事。不过,菲丁的理论似乎也能起到一定效果。“我们从重案组出来后,都变成了比进去时更优秀的警察。”她说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挑衅。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你是我亲自挑选的跟班,而不是被指派过来的。但是,在这个警局,我们不会各行其是,麦金太尔。我们通过正常途径做事情。说得够清楚了吧?”

宝拉的眼睛注意着交通状况,面无表情。“是的,长官。”

“你就是这么称呼乔丹的?”菲丁显然话里有话。

宝拉对话题的走向感到不舒服,但她不愿意在一些小事上撒谎。“不,我喊她‘头儿’。她不太喜欢‘长官’这个称呼。”

“我也不喜欢。‘长官’就像是称呼女王的。在正式场合没问题,从抱怨连篇的警察嘴里说出来也没问题,因为需要提醒他们谁是管事儿的。但我从我手下的警官嘴里听到这个词,会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手下的小伙子们都叫我‘老板’,但‘头儿’也可以。”

“所以,为了显示权威,叫我‘头儿’,不然我会以为,我在你心目中地位不如卡罗尔·乔丹。”宝拉以前从未和高级长官进行过这样的谈话。难道这是因为男人只需依靠头衔就能获得相应的对待,女人却必须努力争取才能获得这项权利?不管怎样都无所谓。她正设法避免用任何头衔称呼菲丁。她如果别无选择,更愿意用‘老板’这个称呼。小伙子们如果能用这个称呼,那她也能用。菲丁的手机嘟嘟响起,她得救了,不必回应这句话。

“那个病理学家的短信。”她打开短信。

“格里沙想说什么?”

“他已经完成了尸体解剖,我需要打电话给他。”她把手机接到汽车插座上,这样就能用扬声器通话了。然后,她键入电话号码。

“我是沙塔洛夫。”从扬声器中传出的声音有些刺耳。

“我是菲丁总督察。我收到了你的短信,你有什么发现?”

“我完成了对娜德绮艾雅·韦尔科娃的尸检。死因是多重钝器伤造成的内出血。”

“不是头部创伤?”

“考虑到伤口周围的出血情况,头部的一击可能是最早造成的伤口。不过,这个伤口本身是否足以杀死她,还存有疑问。我会说她被一个锥状的圆柱形物体打了一顿,很可能是棒球棍。接着,她被反复踢打。踢打的频率如此之高,皮肤撕裂流血。这还不是全部伤处。还有数量可观的旧瘀伤遍布身体各处,大概是持续超过两周的有规律殴打造成的。”

“不可能是更长时间之前造成的?”

“淤伤通常会在两周之内完全消失。因此,淤伤如果是在更早之前造成的,早就消失了。”

该问的都问了,宝拉心想。然而,菲丁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在你见过的所有暴力殴打案例中,这个排在什么位置?前五名?前十名?”

一阵沉默,接着格里沙声音干巴巴地开口道:“我只见过一具被打得比这个更严重的尸体。那是一个被暴走族处以私刑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