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16页)

记者说:“其实是比弗布鲁克。他没时间了解印度。他在某些方面很像丘吉尔。”

威利问:“谁是比弗布鲁克?”

记者压低声音。“他是我们老板。”他觉得很好笑,威利连这么大名鼎鼎的人物都不知道。

威利察觉到了,他想:“我很高兴我不知道。我很高兴我没印象。”

有人从威利身后的正门走进来。记者看向威利身侧,目光追随着那个人的身影。

他怀着敬畏说:“那是我们的主编。”

威利看见一个身穿深色套装的中年男人,脸红扑扑的,刚吃过午饭,正迈步走上大堂另一头的楼梯。

记者凝视着他那位主编,说:“他叫亚瑟·克里斯蒂安森。他们说他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主编。”接着,他又像自言自语似的说:“得付出许多代价才能到那个位置。”威利随着记者看那位大人物上楼梯。然后,记者把自己的情绪撇开,以开玩笑的口吻说:“我希望你不是来找工作的。”

威利没有笑。他说:“我在念书。我有奖学金。我不找工作。”

“你在哪儿念书?”

威利说了他们学院的名字。

记者没听说过。威利想:“他是想侮辱我。我们学院很大,可不是假货。”

记者又开玩笑道:“你有哮喘病吗?我这么问不过是因为我们老板有哮喘病,他对哮喘病人有特殊感情。如果你想找工作,那可是个有利条件。”

这次会面就这么结束了。威利为父亲感到羞耻,记者一定在文章中嘲弄他了;他也为自己感到羞耻,他原本打定主意不去理睬父亲的朋友,最后却没有做到。

几天后,那位与威利同名的大作家的回信也到了。信写在克拉里奇酒店的一张小信纸上,那天下午克里希纳·梅农就是从这家酒店出发,一边步行去公园一边构思有关苏伊士运河问题的联合国演讲。信是用打字机打的,双倍行距,留有宽阔的页边。

亲爱的詹德兰,收到您的信非常高兴。印度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收到印度友人的消息总是令人愉快。您诚挚的……

最后是老人用颤抖的手认真写下的签名,他似乎意识到了那签名是这封信的全部意义所在。

威利想:“我错怪我父亲了。我以前以为,他是婆罗门,所以世界对他来说是容易应付的,他只是因为游手好闲才沦为骗子。现在我开始明白,这世界对他来说曾是那么艰难。”

威利在学校里茫然度日。所学的东西和所吃的食物一样寡淡无味。这两者在他心目中难分彼此。他吃东西毫无乐趣可言,同样,他盲目地完成讲师和导师布置的作业,盲目地读书读文章,盲目地写论文。他觉得飘忽不定,看不清前途。对于事物的规模、历史事件的年代甚或地域依然没有概念。初见白金汉宫时,他认为英国的历代君主全是骗子,这个国家也是个冒牌货,现在他依然生活在这种过家家似的氛围中。

在学校里,他原先了解的一切都必须重新学习。他必须学会如何在公共场合进餐。他必须学会如何和人打招呼,以及如何避免十到十五分钟之后在公共场合再次和这些人打招呼。他必须学会随手关门。他必须学会如何委婉地提出要求。

这所学院是一所维多利亚风格的半慈善机构,仿效牛津剑桥而建。校方就是这样告诉学生的。因为仿效牛津剑桥,于是就有各种各样令师生为之骄傲却无法解释的“传统”。比如,对于在餐厅的着装和举止都有规定,对于有失检点的行为会古怪地以喝啤酒来惩罚。学生在正式场合必须穿黑袍。威利问起长袍的事,有一位讲师告诉他那是牛津剑桥的规矩,这种学究气十足的袍子源于古罗马人的长袍。因为一知半解,威利并没有心生敬畏,只是像当年在教会学校时那样,泡在学院图书馆里搜寻有关这个问题的各类书籍。他读到,尽管那些古代塑像都身着长袍,但人们至今仍说不清楚古罗马人是如何将长袍穿上身的。学院的黑袍可能沿袭自一千年前的伊斯兰神学院,而伊斯兰神学院则沿袭自某一更早的先行者。而这就像是玩过家家。

某些陌生的事情正在发生。威利日渐熟悉学院的各种奇怪规矩,进进出出的教会风格的维多利亚建筑装出一副年代久远的样子,他开始以一种新的眼光审视老家的那些规矩。他开始发现——起先这令他感到不安——那些旧规矩就像是玩过家家,是一种自我设定。第二个学期将要结束时,有一天,他清楚地看到,那些旧规矩已经不再束缚他了。

他母亲的造反派叔叔多年来到处煽风点火,为低等阶层争取自由。威利始终站在他们一边。现在,他发现他们竭力争取的自由在他这儿却是唾手可得。他遇到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不知道他故乡的那些规矩,他开始意识到他能够随心所欲地塑造自己的形象。甚至可以说,他能够撰写属于自己的革命。丰富的可能性令人头晕目眩。他能够重塑自我,重塑他的过去和他的祖先,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

起先,他出于天真和孤独,曾在学院里吹嘘他的“家族”和那位大作家及著名的比弗布鲁克勋爵的记者之间的友谊,现在他则开始修改有关他自己的一些事情,但这种修改是以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进行的。他没有什么大企图。他在这里改一下,又在那里改一下。比如,报纸上总是充斥着有关工会的新闻,有一天威利突然想到他母亲的叔叔,那个低等阶层的造反派,有时候会在公众集会时戴一方红色领巾(那是在仿效他心目中的英雄,低等阶层革命家和无神论诗人巴拉迪达萨纳),他想到他就像是工会领袖,为工人争取权利的先锋,于是他便在上辅导课以及和人交谈时有意无意地提起这事,而他发现这果然能唬住人。

又有一次,他想到,他母亲既然念过教会学校,就可能是半个基督徒。于是他开始说她就是基督徒。然后,他去掉了教会学校以及赤脚的低等人这些可笑的成分(学院支持非洲南部的尼亚萨兰的某个基督教传教团,公共休息室里还有传教杂志),加入了他读到过的一些东西,说他母亲属于次大陆某个古老的基督教团体,这个团体的历史和基督教本身一样悠久。他让他父亲依然保持婆罗门的身份。他说他父亲的父亲是位“廷臣”。凭着这样的文字游戏,他开始重新塑造自己。这令他激动,并且开始给他一种力量感。

他的导师说:“你好像逐渐适应了。”

他这新近建立的自信开始吸引别人。珀西·卡托就是其中一个。珀西是个牙买加混血儿,肤色更接近棕色。威利和珀西都是异乡客,都拿奖学金,起先彼此提防,但现在他们相处得不错,并且开始交流祖上的故事。关于他的祖上,珀西说:“我想我奶奶甚至就是印度人。”而威利,躲在他的新外壳之下,只觉得一阵疼痛。他想那个女人或许就像他母亲,只是身处一个无比遥远的地方,在那儿她全然无法掌控这个世界。珀西将手放在自己的鬈发上,说:“其实黑人是隐性的。”威利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珀西编了一个故事来解释自己的相貌。他有牙买加血统,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牙买加人。他出生在巴拿马,在那里长大。他说:“我会是你在英格兰遇到的唯一一个不懂板球的黑人,或者说牙买加人、西印度群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