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16页)

他知道伦敦是一个伟大的城市。他心目中的伟大城市该是壮丽炫目宛如仙境的地方,而当他抵达伦敦,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时,他感到失望。他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在地铁站捡来或买到的小册子和活页纸帮不了他;写那些东西的人以为上面提到的本地名胜尽人皆知,而威利对伦敦一无所知,除了它的名字。

这城市里只有两个地方他是知道的:白金汉宫和演讲角。白金汉宫让他感到失望。他认为老家的王宫更壮观,更像座宫殿,这使他隐隐觉得英格兰的那些国王和王后都是骗子,而这个国家也有点像个冒牌货。而当他来到演讲角,失望变成了某种类似羞耻的东西——为他的轻信。这个地方他曾在教会学校的常识课上听说过,还不止一次在期末考试的试卷里自以为是地写到过。他满以为会看见一大片激进、喧嚷的人群,就像他母亲的叔叔——低等阶层的造反派——发表演说时台下的盛况。不料他只看到稀稀落落几个人百无聊赖地围着五六个演说者,一旁总有公共汽车和轿车无动于衷地驶过。有些演说者的宗教观点非常个人化,威利想起了自己在家的时候,他觉得这些人的家人会很高兴能在下午把他们赶出来。

他离开那个令人沮丧的地方,沿着贝斯沃特路旁边的一条小街往前走。他什么也没有看见,满脑子都是在家时的绝望和现在的茫然。突然,某种不可思议的东西把他拉出了自己的世界。他看见一个拄着拐杖的人迎面走来,那是个鼎鼎大名的人物,正悠闲而庄重地独自走在午后散步的行人中间。威利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各种姿态在他脑海中浮现——去静修处只为盯着他父亲看的某些人的姿态——出现在眼前的这位大人物令他觉得自己也高贵起来。

此人身材颀长,皮肤黝黑,十分引人注目,正式的深灰色双排扣套装凸显了他的身材。鬈发梳向脑后,狭长的脸上高耸着鹰钩鼻。这人越走越近,身上的每一处细节都和威利以前见过的某张照片相符。此人正是克里希纳·梅农,尼赫鲁的好友,印度在国际论坛上的发言人。他边走边低头凝思。他抬起头,正看见威利,阴郁的脸上闪过一丝友好的坏笑。威利从未设想过这位大人物会同自己打招呼。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克里希纳·梅农已经擦肩而过,激动人心的瞬间已经过去。

大概一天之后,在学院狭小的公共休息室,他从报纸上得知,克里希纳·梅农赴纽约联合国总部途中经过伦敦,下榻克拉里奇酒店。威利查了地图和商户目录,发现克里希纳·梅农那天下午很可能是从酒店出来去海德公园,构思他即将发表的有关英法等国入侵埃及一事的演讲。

威利没听说过那次入侵。入侵显然是由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引发的,可威利连这事也不知道。他在中学地理课上学到过苏伊士运河;教会学校里放过一部电影也叫《苏伊士》。但在威利脑海中,无论是中学地理课还是电影《苏伊士》,都并不真切。两者都与此时此地毫不相干,也对他本人、他家人及他家乡毫无影响;运河也好,埃及也罢,威利对它们的历史一无所知。他听说过埃及领袖纳赛尔上校的大名,但那就跟听说过克里希纳·梅农的大名一样:他仅仅知道他们是伟人,但不知道他们的事迹。他在老家也看报,不过是用他自己的方式。他养成了习惯,将大事件一律撇开,遥远的战事和美国的选举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连续数周,拖沓重复,最后往往随随便便就完结了,没有什么说服力,如同一本难看的书,一部难看的电影,不值得去留心和关注。因此,就像他在船上能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样,他在老家看了那么多年的报纸,却什么新闻也没有看进去。他知道那些响亮的名字,偶尔还会看看大字标题,但仅此而已。

直到在公园里见到克里希纳·梅农之后,他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对周遭世界如此无知。他说:“这种视而不见的习惯是父亲传给我的。”他开始阅读报上有关埃及危机的报道,但看不明白。他对事件的背景几乎毫不知情,而那些报道就像是连载小说,非得先知道之前的情节不可。于是,他开始在学院图书馆里找有关埃及的书来读,可读得很艰难。这就如同疾速移动的同时没有任何固定的标记指示位置和速度。似乎他读得愈多,无知的领域就随之愈加宽广。最后,他找来一本战时出版的廉价的世界史。可几乎看不懂。那书就像是地铁站那些介绍伦敦的小册子:假设读者已经了解了那些大事。威利觉得自己在无知中沉浮,在此之前对时代毫无概念。他记起母亲的叔叔曾经说过:低等阶层被长久隔离于社会之外,因此他们对印度,对其他宗教,甚至对奴役他们的上等阶层的宗教统统一无所知。他想:“这种无知是母亲传给我的。”

他父亲曾告诉他应该去拜访哪些人。威利不愿意去。那些人名对他几乎毫无意义,他希望在伦敦能摆脱父亲的影响,完全靠自己。但这不影响他在学院里拿那些名字来吹嘘。他有意无意地把它们挂在嘴边,试探别人的反应,以此权衡它们的分量。现在,他因无知而感到羞耻,并且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世界对他而言太过广大,于是他寄出两封信,一封给那位和他同名的大作家,另一封给他在报上见过的一位名记者。

记者的回信先到。

亲爱的詹德兰,我当然记得您的父亲。我最喜欢的绅士……

“绅士”(Babu)这个英语化的印度词他用错了,应该是Sadhu,意思是“苦行者”。但威利并不介意。信的语气很友好,还邀请威利去报社。于是,一个星期之后的某天中午刚过,威利去了舰队街。天气温暖明媚,可威利一向以为英格兰是整天下雨的,因此穿了件雨衣。雨衣很薄,是某种橡胶材质的,一穿上里面就捂出汗了;当威利来到那幢黑黢黢的报社大楼时,他外套的上部、两侧和领子都已经湿了。当他从身上剥下那件汗津津的雨衣时,看上去就像是淋过小雨似的。

他向一个穿制服的人报上名字,等了一会儿,那位记者下来了。他穿着深色套装,已经有些年纪了。两个人就站在大堂里谈了一会儿。他们没聊几句。没什么可聊的。记者问起“绅士”,威利并没有纠正他。等这个话题聊完后,两人都把目光移开,四下里望着。记者开始谈起他们的报纸,仿佛在为它辩护似的,威利明白他们并不喜欢印度独立,对印度也不友好,记者本人在访问印度之后就写过几篇强硬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