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6/16页)

威利说:“你们是怎么去巴拿马的?”

“我父亲去巴拿马运河工作。”

“就像苏伊士运河?”新闻还在提这事。

“那是一战前的事了。”

威利像在教会学校时那样,去学院图书馆查了巴拿马运河的事。那儿的老旧的百科全书和年鉴里有它粗糙、模糊、修饰过的黑边照片:一战前的巨大工程,还没有水,成群结队的黑人劳工,面目不清,多半是牙买加人,站在没有水的船闸中。也许其中某一个就是珀西的父亲。

他在公共休息室里问珀西:“你父亲在巴拿马运河做什么?”

“他是文书。你知道那儿的人。他们不会读书写字。”

威利想:“他撒谎。这故事真蠢。他父亲去那儿是当劳工。说不定就在那些工人当中,拄着镐头,就跟其他人一样,顺从地看着摄影师。”

直到这时,威利才真正明白该如何看待一个似乎在这世上没有恰当的立足之地、可以是黑人也可以不是黑人的男人。当珀西是黑人的时候,他把威利当作朋友;当他不是黑人的时候,他和威利保持距离。如今,威利想象着珀西父亲的形象,仿佛一个稍息的士兵,双手拄着镐头站在巴拿马的骄阳下,他觉得自己对珀西的了解又多了一点。

此前威利向珀西谈到自己时非常谨慎,现在他和珀西相处更自在些了。他觉得自己比珀西高出一两个或更多层次,他也更愿意承认珀西懂得社交,也更了解伦敦和西方的生活方式。珀西很得意,他成了威利在这城市的向导。

珀西喜欢衣服。他总是穿套装系领带。他的衬衫领子总是洗得干干净净,浆得笔挺,鞋子总是擦得锃亮,鞋面鞋跟总是像新的一样,漂亮结实,没有磨损。珀西深谙面料、裁剪和手工,走在路上能准确辨别别人身上的这些东西。对他而言,好行头几乎可以说有道德价值;他敬重那些敬重衣服的人。

威利对衣服一无所知。他有五件白衬衫,因为学院洗衣房每周休息一天,所以其中一件得坚持两三天。他有一条领带,那是一条酒红色的图塔尔棉质领带,花了他六先令。每三个月他就买条新领带,把旧的那条扔了,那时它已经污渍斑斑,皱得没法系了。他有一件外套,浅绿色的,不怎么合身,穿上松松垮垮的,是他花了三英镑在斯特兰德大街的五十先令服装店特价时买的。他没觉得自己衣着邋遢,过了一段时间才注意到珀西特别讲究这些,还很喜欢谈论。他曾对珀西的这一爱好相当好奇。他以为只有女人才会对面料和颜色斤斤计较(他还暗暗地联想到他母亲那边的亲戚,他们都喜欢浓烈的颜色)。男人不该这样,不然就是无聊和娘娘腔。不过现在他想他能理解为什么珀西热衷衣着,而且更热衷鞋子。后来他又发现他关于娘娘腔的想法也是不对的。

一天珀西说:“这个星期六我女朋友要来。”周末学生宿舍允许女性进入。“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威利,每到周末学校里尽是做爱的。”

威利满心激动和忌妒,尤其是因为珀西说起这事的口气直率而随便。他说:“我想见见你女朋友。”

珀西说:“你星期六过来喝一杯。”

威利几乎等不到星期六。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珀西:“你女朋友叫什么?”

珀西有点吃惊,说:“琼。”

威利觉得这名字散发着芬芳。后来,他尽量显得随意地说道:“琼是做什么的?”

“她在德本汉姆商店的香水柜台上班。”

香水柜台,德本汉姆商店:这些词听得威利微醺。珀西发觉了,想再加强一下伟大伦敦的魅力,于是又说:“德本汉姆是牛津街上的一家大商店。”

过了一会儿,威利又问:“你在哪儿遇到琼的?是在德本汉姆商店的香水柜台吗?”

“我是在夜总会里遇到她的。”

“夜总会!”

“喝酒的地方,我以前在那儿上班。”

威利大吃一惊,但他觉得应该掩饰一下。于是他说:“当然是这样。”

珀西说:“到这儿来之前我在那儿上班。是我一个朋友的地盘。你要是想去,我可以带你去。”

他们坐地铁到了大理石拱门。好几个月之前,威利正是在这个地方下了车去看演讲角,并巧遇克里希纳·梅农的。威利跟着珀西朝牛津街以北一家大饭店背后的一条僻静小街走去,他觉得这一带和他心目中的伦敦大不相同。一块再小不过的招牌标示出夜总会的所在,他们从一间大厅进去,来到一个黑暗封闭的小房间。柜台后面站着一个黑人,旁边有个浅色头发的女人坐在高脚凳上,一身浅色衣裙,苍白的脸上脂粉厚重。他们都和珀西打了招呼。威利心里一动,不是因为那女人美——她几乎毫无美丽可言,他越看越觉得她老——而是因为她粗糙,俗气,因为她下午就在这里,因为她为了来这里仔细打扮过,还因为某种强烈的邪念。珀西叫了两杯威士忌,尽管他和威利都不爱喝酒;他们坐下来,没有喝酒,珀西开始说话。

珀西说:“我以前在这里站柜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只能做得了这个。在伦敦这种地方,我这样的人必须抓住能得到的东西。有一天我想我也应该有一份。可我朋友一口拒绝。我觉得要想保住交情我就得走人了。我朋友是个危险人物。你会见到他的。我给你介绍。”

威利说:“是不是有一天琼从德本汉姆商店的香水柜台到这儿来了?”

“不远。走过来不费劲。”

威利虽然没见过琼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德本汉姆商店在哪儿,但还是反反复复地想象她是如何从德本汉姆商店走到夜总会的。

星期六,他在珀西的宿舍里见到她了。她很高大,穿了一条紧身裙,好显出臀部。小屋里满是她的香水味。威利想,她站在柜台背后能接触到德本汉姆商店的每一瓶香水,多么奢侈。威利从来没闻过那样的香水,混合了排泄物和汗液的气味,以及浓烈、刺鼻、来源不纯的复杂甜味。

他们一起坐在学院的小沙发上,他故意挨着她,越挨越紧,呼吸着她的香水味,打量着她修过的眉毛以及蜷起的腿,那双脱过毛却仍有些毛茸茸的腿。

珀西看出来了,却没说什么。威利当这是够朋友的行为。琼自己则温柔地顺着他,甚至当着珀西的面。威利从她脸上读出了那种温柔。当他不得不放琼和珀西去做他们要做的事的时候,他紧张起来。他觉得自己该去找个妓女。他对妓女一无所知,但他听说过皮卡迪利广场附近有几条街是做这行生意的。可最终他还是没能鼓起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