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默塞特·毛姆来访(第3/8页)

这最后一个词让我们非常头疼。教授念这个词时会有三四种发音,全看他当时的心情;当他考我们对笔记的理解时,我们不得不念出这个词,那情形,你真可以说是一个人一种发音。对我们许多人来说,文学就是这样一种困窘。由于某种原因,我以为那个女孩既然能拿到奖学金,就应该比我们大多数人都懂得多。可是有一天,教授向她提问——通常他难得注意她——我却发现她一窍不通。她几乎说不出《哈姆莱特》的情节。她只记得那些句子。她以为故事发生在印度。教授自然嘲笑了她,班上的人哈哈大笑,就好像他们知道的比她多很多似的。

之后我更注意那女孩了。她让我着迷,又让我厌恶。她的出身恐怕极其卑微。想到她的家庭、她的族人以及他们的职业,就让人受不了。那样的人去寺庙,不会被允许进入供奉神像的圣殿。主持仪式的祭司决不会碰他们一下。他会把圣灰扔给他们,就像扔吃的给狗一样。每当我细想那女孩的事,这一类的念头就会把我包围。那女孩能感受到别人的注视,但她从来不回看他们。她在努力坚持。只要一点点力气就能把她碾碎。我对她越来越着迷,竟生出一丝同情,希望能看看她眼里的世界。

就是这个女孩,我认为我应该去跟她告白,并且和她共度一生,完成我的牺牲。

学生们经常会去一家茶室或者说是餐厅。我们叫它宾馆。在大路旁边一条胡同里。很便宜。你跟服务生要香烟,他就会在桌上放一个打开的纸包,里面有五支烟,你抽几支就付几支的钱。就是在那里,有一天我看见那个拿奖学金的女孩独自坐在一张有环形花纹的小桌旁,穿着一身晦暗的衣服,头顶的天花板上垂着吊扇。我走过去,在她的桌子旁边坐下。她应该高兴才是,可她似乎吓坏了。然后我意识到尽管我大概知道她是谁,她却多半没看过我一眼。我在班上并不出众。

所以说,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有这样的小小警告。我注意到了,却并不在意。

我对她说:“我在英文课上见过你。”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合适。也许会让她认为教授提问《哈姆莱特》令她难堪的时候我在场。她没答话。精瘦的服务生满脸油光,身上是连穿了好几天的脏兮兮的白外套,他将滴着水的杯子搁在桌上,然后问我要什么。这稍稍缓解了我的尴尬。她却没有因此放松。她眼下的处境很古怪,老有人看她。她那黝黑的上唇在大白牙上缓缓滑动——就像蜗牛那样湿湿黏黏的。这时我才看出她扑了粉。脸颊和额头上绽开一片白色,令黑皮肤显得暗淡,而在粉的边缘油亮亮的黑皮肤又露了出来。我觉得恶心、羞耻,又有点感动。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不能说:“你住哪儿?你父亲做什么的?你有兄弟么?他们做什么的?”这类问题只会惹麻烦,况且说实话,我也不想知道答案。答案会把我带入深渊。我不愿意落到那一步。于是我就坐着,抿着咖啡,从服务生留在桌上的纸包里掏出一支细细的廉价香烟抽着,一言不发。我低头瞥见她黝黑的小脚上套着一双不值钱的拖鞋,我又一次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那么感动。

我没事就往茶室跑,每次看见那女孩在里面,我就坐到她的桌子旁边。我们不说话。有一天她在我后面进来。她没有走到我的桌子旁边。我很尴尬。我想着茶室里的其他人,谁都有一段平淡而稳妥的前程,有那么一阵子,说实话,我有点害怕了,我想是不是该放弃什么牺牲生活。我坐着没动。可是,一种挫败感,以及那女孩的冷漠态度惹恼了我,我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来。她似乎料到了,似乎微微向边上挪了挪,仿佛在给我腾地方。

那个学期就是这样。没有说过话,没有在茶室外见过面,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联系。我们开始在茶室里遭遇别人的异样眼神,即使只有我一个人在,也会遭遇这种眼神。女孩神情窘迫。看得出她不知道如何对付这些审判的眼神。但是,那虽然令她无地自容,却给了我一种奇怪的满足。我将这审判——来自服务生、学生、地位低微的人的审判——当作我牺牲生涯所收获的第一枚甜蜜的果实。这只是最初的果实。我知道前面会有更大的战斗、更严酷的考验,以及更甜蜜的果实。

第一场战斗没过多久就来临了。一天,在茶室里,那女孩对我开口了。我已经习惯了我们两人之间的沉默——那仿佛是一种完美的交流方式——所以这样的进展在我看来却是退步,让我吃了一惊。而与惊讶相交织的是对她声音的失望。这时我意识到,在课堂上,甚至在教授提问她《哈姆莱特》那会儿,我听到的不过是她的嗫嚅。她的声音就这么直愣愣地从小方桌另一边传来,听起来不温柔、不羞涩,也丝毫没有甜美的意味,你也许会以为这么一个矮小、瘦弱、胆怯的人应该有那样一种声音。她的声音粗糙,沙哑,刺耳。我会把这种声音与她那一类人联系在一起。我以为她既然拿了奖学金,就会把那样的声音抛弃掉。

我一听见这声音就心生厌恶。我觉得自己在往下沉——这感觉不是第一次了。可是这种恐怖必然会与牺牲相伴,我已经决心牺牲,就不得不继续忍受下去。

我脑子里塞满了这些念头——她的莽撞,她的声音如此可恶(就好像是那对大白牙和扑了粉的黑皮肤发出的),我如此害怕——不得不让她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她说:“有人告诉我叔叔了。”

叔叔?我认为她没有权利把我拖入这类令人不快的深坑。这个叔叔是干什么的?他窝在哪儿的洞穴里?甚至“叔叔”这个词——别人常用来指某种珍贵的关系——听起来都是那么自以为是。

我说:“你这个叔叔是干什么的?”

“他是工会的。造反派。”

她用了个英文词,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特别古怪和刺耳。我们这个邦没有民族主义运动,邦主禁止,但的确有半民族主义的玩意,以“劳工”、“工人”之类的漂亮词儿代替平日里用的那些难听的词儿。我立刻明白她可能是什么人了。或许她和造反派有关系,而这或许就是她能从邦主那里领到奖学金的原因。她自以为是有实力、有影响的人物,属于新兴势力。

她说:“他说要发动游行对付你。种姓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