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默塞特·毛姆来访(第2/8页)

早晨他们来到大城市。他打听清楚去大寺庙的路,然后就留在那儿,在庭院里移动躲避日头。晚上,庙里祷告结束后分发圣食。他没有被遗漏。食物不多,但胜过他先前赖以度日的分量。他尽力装得像个朝圣者。没人问他,而他就这样度过了开头几天。可不久有人注意到了他。他受到盘问。他说了自己的来历。寺庙里的官员并没有赶他走。其中一位好心人还建议我祖父代人写信。那人给了他一些简单的用具,钢笔、笔尖、墨水和纸张,于是祖父就去和其他代人写信的人一起坐在王宫附近的庭院外的石板路上。

写信人大多写英文。他们给三教九流的人写诉状,帮忙填写形形色色的官方表格。我祖父不识英文。他懂印地语和他家乡那一带的方言。城里许多人是从闹饥荒的地方逃来的,想要给家里人捎信。于是我祖父有了事做,也没人忌妒他。人们被吸引到他那儿还因为他那身祭司衣服。没多久,他就过得比较体面了。晚上再也不用缩在院子里。他找到一间合适的屋子,并且接来了家眷。做着写信的工作,加上在寺庙里的好人缘,他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最终,他成了王宫里一名受人尊敬的办事员。

这类工作很保险。报酬不算高,但从来没人被解雇,而人家对你也是毕恭毕敬。我父亲很快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学习英文,拿到了中学文凭,很快获得比他父亲更高的官职。他成了邦主的一名秘书。那样的秘书很多。他们身穿漂亮制服,在城里被奉若神明。我相信父亲希望我也走这条路,接着他的脚印往上爬。在父亲看来,他已经找回了祖父迫不得已放弃的祭司家族的安全感。

但叛逆的小妖精在我内心作祟。也许我听祖父讲了太多遍他的故事,他的逃离和对未知的恐惧,在那些可怕的日子里他只看着内心而看不见周遭的一切。我祖父越老越愤怒。他说他家族里的人都是蠢货。他们看见灾难逼近却毫无作为。而他呢,他说,他挨到最后一刻才走,就因为这个,他到大城市之后只能缩在寺庙的庭院里,就像一头饿得半死的畜生。他竟然说这么重的话。他的愤怒感染了我。我开始觉得我们眼下在城里,在邦主和王宫脚下过的这种日子不会长久,现在的安全感都是假的。一想到这里我就吓得要命,因为不知道厄运降临时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我觉得自己成熟到可以进入政治领域了。印度上上下下都是政治。但土邦却不见独立运动的踪影。那是非法的。我们听说了外面那些伟大的名字、伟大的事迹,但我们只是远远观望。

那时候我在读大学。按计划,我应该拿到文学学士学位,然后取得邦主的奖学金去学医或者学工程。然后我会娶大学校长的女儿。所有这些都定好了。我并不抗拒这些,但又觉得它们和我无关。我在大学里愈来愈感到空虚无聊。我听不懂文学课。我看不懂《卡斯特桥市长》。我不理解那些人物和故事,也不知道那本书的年代背景。莎士比亚还好,但我不明白雪莱、济慈、华兹华斯写的究竟是些什么东西。我读那些诗人的作品时想说:“这是一派谎言。没人有那种感觉。”教授叫我们抄他的笔记。他大声地念着,一页又一页,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点就是,他念笔记的时候为了更简略,也为了让我们抄得一字不差,从来不说华兹华斯。他总是说W,华兹华斯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从来不说华兹华斯。W做了这个,W写了那个。

我心乱如麻,觉得我们全都生活在虚假的安全感中,觉得无所事事,憎恨学业,同时知道外面正天翻地覆。我崇拜独立运动的大人物。我责备自己无所作为,责备自己屈从于别人为我安排好的生活。一九三一或一九三二年的某个时候,听说圣雄号召大学生罢课,我决定响应。我做得更出格。我在前院生起一小堆火,把《卡斯特桥市长》、雪莱和济慈的作品及教授的笔记全扔进去,然后回家等着暴风雨落到我头上。

可风平浪静。好像没人对我父亲提起这事。没听说教务长发话。也许那堆火不够大。书很难烧,除非你先燃起一堆大火。也许大学前院太混乱太嘈杂,那儿的大街太喧闹,我在一个小角落里干的勾当根本算不得新鲜。

我更觉得自己没用。印度的其他地方出了伟人。如果能跟随他们,甚至只是看他们一眼,我会感到多么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只要能接触到他们的伟大。而在这里,在王宫脚下,有的只是唯唯诺诺的生活。我夜复一夜思索着自己究竟该怎么做。我知道,圣雄也曾经历过这样的危机,就在一两年前,在他的隐修处。在宁静中,在一成不变的生活中,在众人的崇敬中,他痛苦地思索着该如何点燃这个国家。最后,他出人意料地想到组织不可思议的盐路长征,从自己的隐修处一直走到海边,去采盐。

就这么安安稳稳地待在家里,待在穿制服的侍臣父亲的房子里,仍旧(为了息事宁人)假装去上课,但忍受着我前面所说的那些煎熬,最终我有了一个好主意。我无比肯定那浮上我心头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一定要施行。那个决定就是我要牺牲自己。不是空洞的牺牲,瞬时的行动——跳桥、撞火车是无论哪个傻瓜都能做的——而是更为长久的牺牲,是圣雄会赞同的那种。他指出了种姓制度的诸种罪恶。没人说他错了,但很少有人为此做些什么。

我的决定再简单不过。我要背弃我们的祖先——祖父说的那些受外族压迫、挨饿受穷的愚蠢祭司,背弃父亲要我在邦主手下做大官的愚蠢愿望,背弃大学校长要我娶他女儿的愚蠢愿望。我决定背弃所有那些死路,把它们踩在脚底,我要做的是我能力所及的唯一高尚的事情——找一个身份最卑微的女人,娶她为妻。

事实上我已经有目标了。是大学里的一个女生。我不认识她。我没跟她说过话。我只是注意过她。她瘦小粗糙,看上去像是从某个部落来的,皮肤特别黑,使那两颗大门牙显得尤其白。她衣服的颜色有时很鲜亮,有时则很晦暗,仿佛是同肤色融合了。她多半属于低等种姓。邦主给所谓“低等阶层”提供一定数量的奖学金。人人都知道邦主虔诚,奖学金就是他的宗教善行之一。事实上,那就是我在课堂上看见她捧着书本时的第一个念头。许多人在看她。她谁也不看。这之后我常常见到她。她握笔的姿势奇怪、坚决而幼稚,她抄写教授的笔记,关于雪莱和W,当然还有勃朗宁、阿诺德,以及通篇都是独白的《哈姆莱特》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