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第3/4页)

但现在我们要更深入地探究旋律的形成过程,这工作得通过拆卸构成旋律的要件方可完成。这种探究肯定会给我们带来乐趣——一旦把我们每一个人都具体意识到的东西引入抽象和清晰的意识时,我们都会感受到乐趣,因为事物经此过程获得了全新的一面。

旋律,或说曲调,是由两要素所组成:节奏与和音。节奏可被形容为数量的特性,而和音则是质量的特质,因为节奏涉及音的持续,而和音则关乎音的高低。在记谱时,节奏属于垂直线,和音则用水平线。这两者的基础是纯粹算术的关系,亦即时间的关系:对于节奏来说,是音的相对持续时间;对于和音而言,则是音的相对频率(振动速度)。节奏要素是最关键的,因为节奏可以纯粹依靠自身,在没有其他要素的情况下表现出某种旋律——例如在击鼓的时候——虽然完美的旋律是需要节奏与和音兼而有之。也就是说,完美的旋律是由这两者交替着的不和(Entzweiung)与和解(Versohnung)所构成——这我马上就会向大家演示。但既然在上文我已经论及和音,在此我就更仔细地考察一下节奏的因素。

节奏之于时间就犹如对称之于空间,也就是分成相等、对称的各个部分,并且首先是分成大的单位,然后再被分为属下的小单位。在我所列出的一系列艺术里,建筑和音乐构成了艺术系列的两端。同样,这两者根据其内在本质、艺术力度、作用的范围和蕴藏的含意,是彼此最不相同的,甚至是真正的彼此对立者。这种彼此对立甚至扩展至这两者所呈现的形式,因为建筑唯独只存在于空间,与时间并没有关联,而音乐则唯独存在于时间,与空间并没有联系[1]。由此产生了这两者之间的唯一相似、类比之处,也就是说,正如在建筑,对称起着联合和一统的作用,在音乐,却是节奏扮演着同样的角色。这也证明了“不同的端点却是互相连接”的道理。正如一座建筑物的最小组成部分就是完全一样的石块,同样,一段音乐的最小组成部分就是完全一样的拍子。但拍子可以由上拍和下拍或者大体上通过标示节拍的分数而分成相等的单位——这些各自相等的小单位就可以勉强与建筑物的小石块相比。由多个拍子组成一个乐段,而一个乐段也有对等的两半:一半上升、争取、通常都走向自然音阶的第五级音;另一半则下降、平和、重又回到基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乐段组成一个部分,而这一部分通常经由重复符号同样在对称方面被加倍了。由这两个部分就组成了一小部的音乐,或者一部大音乐中的一小乐章,正如一部协奏曲或者奏鸣曲经常是由三个乐章,交响曲由四个乐章,弥撒曲由五个乐章所组成一样。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音乐的作品经由对称分配和重复分割,直至分成拍子及其分数,然后把这些各个单位各自隶属、统领、并列起来,让它们合为一个整体,就像通过对称而建成一座建筑物一样。只不过建筑物的对称只是在空间,而音乐中的对称则在时间。在过去三十年里经常被人们挂在嘴边的这一大胆俏皮话,就是对建筑和音乐这种相似性有所感觉的产物。这一句俏皮话就是:建筑是凝固了的音乐。最先说出这话的应该是歌德,因为根据爱克曼的《歌德谈话录》第二卷88页,歌德说:“我发现在我的一张稿纸上,把建筑艺术称为凝结了的音乐。这一句话确有一定的道理:建筑艺术所弥漫的情调,与音乐所产生的效果很接近。”歌德或许很早就在谈话里说过这一句俏皮话。我们都知道在这种情形下,总不乏人把任何歌德说过的只言片语捡起来,稍候就把它修饰一番示人。不过,不管歌德说了些什么,音乐与建筑艺术的相似、类比——我为此找到了原因,其实也就是节奏与对称的相似、类比——据此也就只反映在这两种艺术的外在形式方面,而并不曾扩展至这两种艺术的内在本质,因为音乐和建筑艺术的内在本质彼此有着天渊之别。如果要把在所有艺术中的最有局限性、力量也最弱的一种艺术,与范围最广、极具震撼力的另一种艺术在最根本方面相提并论、等量齐观,那就确实是可笑的。我们还可以补充这一点,作为对上述音乐和建筑艺术类比的发挥:当音乐仿佛有了独立的冲动,抓住了延长符号的机会,要摆脱节奏的束缚,来一番休止之前自由梦幻的华彩乐段,那这没有了节奏的音乐就可类比于没有了对称的建筑物废墟。这样,我们就可以套用那句俏皮话的大胆语言说:这一没有了对称的建筑物废墟就是凝固了的华彩乐段。

在讨论完节奏以后,现在我就要说明旋律的实质如何就在于旋律中的节奏成分与和音成分之间,从不和到和解不断更新的过程。也就是说,旋律的和音成分是以根音为前提——这跟节奏成分是以拍子单位为前提一样——然后偏离根音,经过音阶中的各个音,直到在或长或短的迂回曲折以后,终于抵达和音的音级为止——而这和音音级通常是属音(自然音阶第五级)或次属音级。这时候所获得的是某种并非完全的满足。然后接下来就是经过同样长度的途径返回根音——到抵达根音的时候,完美的满足方才出现。但要产生这两种满足,声音在达到上述音级和重新回到根音时,必须恰好与节奏的某些最佳时间点碰在一起。否则,就无法造成上述满足的效果。所以,正如和音的音列需要某些音乐,首先是主音(音阶的第一音),其次就是属音,等等,同样,节奏方面也需要某些时刻,某些点出的拍子和这些拍子的某些部分——这些我们称为重拍或者“好拍”,以对应轻拍或者“差拍”。上述和音、节奏两种基本成分之间的不和就是:当这其中之一者的要求得到满足时,另一者却没有得到满足;而和解就是这两者在同一时间得到了满足。也就是说,上述那些游走的一系列乐音,在达到和音程度不一的某一和音音级之前,要经过一定数目的拍子,才会在某一“好”的分拍与这一和音音级巧遇。而这两者的巧遇点就成了这系列乐音的间歇点。同样,这系列乐音在返回主音时,在经过同样多的拍子以后,会在某一“好”的分拍找到和音与节奏的巧遇点——这就出现了完全的满足。只要和音与节奏这两种基本成分所获得的满足不是按照要求恰好在同时发生,那尽管节奏正常继续,而所需的音也足够频繁地出现,但却完全无法产生两者巧遇时所产生的效果——而旋律正是出自这一种效果。下面至为简单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我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