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美国之音

北京是我做全职作家以后第一个住下来的地方。在我过去的人生岁月中,我的角色不是老师就是学生;而之前在中国的时候,我两者都是。从1996年到1998年,我以美国和平队志愿者的身份,来到一个叫涪陵的小城做英文讲师,同时我在那儿学习中文。

在涪陵师范学院,我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民家庭,师范学院把他们培养成英语老师,然后他们就去边远的中学任教。在上一代人中国人那儿,英语这个科目还是禁区:在文革的种种政治运动中,接触任何一门外语都是危险的事情。然而,在如今的中国,英语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是必修的科目,年轻的一代人对英语学习有着出乎寻常的热情。我第一年在中国教英语时,有时会怀疑,这门语言对学生究竟有没有实际的用处。在涪陵,一共只有两个外国人居民,我是其中之一;而我的绝大部分学生,等待他们的命运是去更为边远的地方教书。尽管如此,他们学习非常刻苦,尽一切办法搜寻所能获得的英语资料。晚上的时候,他们拿着短波收音机在校园里漫步,收听英国国家广播电台(BBC)或者美国之音(VOA)。

D.J.说:“彼得是我班上最笨的学生”

在我搬到北京之后,我常常感到自己迷失在新生活中:五月里一片混乱的游行、自由职业所要处理的琐碎事情、华尔街日报的那些放档案的柜子。然而,当我以前的学生打电话或写信给我的时候,所有这些不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春天里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吉米(Jimmy)的电话,他如今在长江边上的一条村子里教书。吉米的声音听起来激动不已;他交了个女朋友,他也很喜欢他的新工作。我问他教多少个学生。

“94个。”他说。

“多少个班?”

“1个。”

“你一个班有94个学生?”

“是啊,”他说:“教室里挤着呢。”

和吉米聊天过后,我试着去想象他工作的情形:在长江流域的边远村落教94个中学生英文。在我的办公室里,这看起来是件多么抽象的事——我对着的只是那些贴了标签的档案:

学生

风格

超级大国(新威胁)

迷信

(译者注:作者此时在华尔街日报驻北京记者站担任助理记者和剪报员,里面存放的档案按照首字母顺序贴了标签,以上五个词分别是Student, Style, Superpower, Superstition, Tea)

另一天,我接到了D.J.的电话。D.J.和我从前的许多学生一样,自己取的英文名字,没人搞得清他们取名的原因;现在他正在四川最穷困的地方教书。他一个月的工资不到40美金。D.J.的一个同班同学告诉我说,当D.J.收到他人生里的第一张工资单时,他兴奋得立即去买了个新的足球,然后自个儿踢了一整个下午。

“我为我的学生取了英文名字。”D.J.在电话里说。“大部分的英文名都来自我涪陵的同班同学。但我想告诉你,我为其中一个学生取名叫亚当(Adam),另一个叫彼得(Peter)。”(译者注:作者本名为Peter Hessler)

亚当·迈耶(Adam Meier)是美国和平队的另外一名讲师,1996年时他和我一起去的涪陵。

我被D.J.感动了,就对他说,我很感谢他。当他再度开腔时,我可以听到他语带笑意。“那个叫彼得的学生,”他说:“可能是全班最笨的一个。”

弗里曼的相亲历程

像多数来自农村的中国人一样,我以前的学生都打算很早就结婚。那年秋天,我收到了不少学生来信,信里描述了他们的求婚过程。弗里曼(Freeman)寄给我的信是用电脑打印的,这在中国的边远地区可是件稀奇的事。弗里曼在一本美国杂志上看到演员摩根·弗里曼的照片,从此决定用他的名字作为自己的英文名。在弗里曼的其中一封信里,他告诉我他是如何通过做媒的亲戚去找到一个老婆的:

从涪陵师范学院毕业以来,我的父母和亲戚全都急着给我找女朋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介绍女孩给我,但这一个个女孩从我旁边走过,全都没有成为我的老婆。从他们的介绍中,我大概已经认识了3打的女孩。有些女孩胖得跟猪一样;有些女孩瘦得要死,跟旗杆和鱼竿没什么两样;有些也是很漂亮的,但当她们看了我一眼,就马上走开,只留下一句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然,我家里人为给我介绍这些女朋友,银子和财物可都是哗哗往外流。

现在我终于找到一个女朋友了,2000年后她就会成为我的老婆。她并不好看,脸上还有许多麻子;不过我爱她,因为她比我更有钱,或者我更爱她的钱……

我现在教的是初二年级的英语。我觉得在这儿教书是件困难的事。这儿很穷,人们仍然没有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

我还有很多东西想告诉你,但我不能写下来。这封信是用我女朋友的电脑写的。我会再写一封给你。

你的:弗里曼

农民的儿子:威廉·杰佛逊·福斯特

过去,绝少中国人会离开家乡,而且中国五分之四的人口都是农民。然而,这种情况在1978年后发生了改变,当时邓小平决定开始进行自由市场的改革。最终,这个政策广为人知,它的名字叫“改革开放”。在80年代,资本主义形式的变化开始在中国沿海地区崭露头角,

大片的工厂区崛起,为新兴的国外贸易服务。中国内地涌来了大批的移民,他们在建筑业或装配线上工作。到90年代,平均11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正在迁移中的。

离开家乡需要的是胆量和魄力。比起留在农村的人来说,迁移者一般更有能力。通常,农村里学习最出色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就会来到沿海城市。对于我的学生而言,做出离开的决定尤其艰难,因为他们如果是留在家乡,政府已经给他们提供了一份稳定的教职。每一年春天,教室里都充斥着兴奋的谈话,说着往南方或是往东部去的话题,那儿的收入较高,但迁移过去的人就没有了传统单位的保障。我的许多学生都说过这个话题,但很少有人真的去做。最后选择离开家乡的学生有些共同之处:他们的学业非常优秀;他们的性格开朗活泼;他们说一口流利的英文;他们的观点与众不同——他们的作文常常脱颖而出。

威廉·杰佛逊·福斯特(William Jefferson Foster)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学生。起初,他的英文名叫威利(Willy);但在他毕业的那年春天,他忽然把英文名改作“威廉·福斯特”。我还没适应在他的作文上看到这样的签名,“杰佛逊”又加了上去。在作业中,他常常把签名连在一起写,3个巨大的名字龙飞凤舞地占据了第1页上方整片的空白。对于改英文名的事情,他从来没有征询过我的意见;但他曾经提过他崇拜威廉·杰佛逊·克林顿,因为这个美国总统和他威利一样,来自一个大国的穷困地区。1998年,大学毕业的威廉·杰佛逊·福斯特去东部寻找他的机遇,对此我毫不感到意外。那一年他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