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那株黄铜芙蓉必须得除掉了。它就是不见开,我难过死了。它已经在那儿好久了,但好像没什么开花的希望了。”

莎拉·巴塞尔顿说起挖她的月季,就像说她心爱的动物必须安乐死一样。她用手指温柔地抚着病花所在的土地,好像在安抚它,这样它就能好起来。

“我帮你把它弄出来吧。”迪伦说,“你不需要知道什么时候。等除掉了,也许你就不会注意了。”

莎拉露出感激的微笑:“哦,我肯定会注意到的,但还是很感谢你。我只是太多愁善感了。”

当然,莎拉实际上一点也不多愁善感。她十分值得尊敬,从头到脚,从她脚上的橡胶长筒靴,到她那双浅牛仔色的眼睛。

她也尊敬他。他们两人关系很好,虽说一个是出身贵族,一个是双手长满厚茧的苦工之子,年龄还差了三十岁。他们最喜欢坐在花园房的阴影之中,喝着冒热气的建筑工人茶,来点卡斯达酱。一早上他们就可以吃掉一袋,边吃边把花园打理好。

莎拉指定的下一年种植计划摊开在屋子中央的支架桌上,她用小小的黑斜体将花的拉丁文名称写满整张纸。迪伦现在跟她一样熟悉这些学名了—他一毕业就开始在匹斯布鲁克庄园工作。

作为一栋豪宅,匹斯布鲁克还算是小而精致的:一栋赏心悦目的帕拉第奥式对称建筑,金色的石块筑成,再配上穹顶,坐落在两百英亩的起伏庄园中。迪伦来的时候是个初级园丁,负责整理草坪,他很快就成了莎拉的得意门生。他也不知道她是看到了他身上的什么闪光点:那时他只是个害羞的十七岁男孩,不想遵照学校的建议去上大学,因为他家没有一个人上过大学。他们都是在室外工作的:他们的人生都由自然来塑造,由天气来掌控。迪伦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舒服。他每天七点半准时上班,不论风吹日晒,阴晴雨雪。

有个老师试图说服他至少要去大学学园艺学,但他觉得坐在教室里跟亲自上手学比,完全是没有意义的。莎拉也比任何大学的导师都强。她督促他、检验他、教给他东西,还给他演示,然后再让他做给她看。她不吝啬表扬,批评建议也总是有建设意义。她敏捷而有活力,总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迪伦也知道他自己的位置。这里适合他,连地上肥沃的红色黏土都适合他。“你真是天生的好园丁。”她越来越多地这样夸赞他,话里透着赞赏。他有种直觉,知道什么花该配什么花,哪些品种会同时开花。算是奖励他这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她允许他从自己的藏书里拿书带回家读:格特鲁德·杰基尔、薇塔·萨克维尔·韦斯特、“万能的布朗”、邦妮·威廉姆斯、克里斯托弗·洛伊德—他也不是只看图片。他如饥似渴地读他们的文字,他们的灵感、设想,他们遇到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

有一天,莎拉意识到迪伦懂得比她多了。这些日子,迪伦总是会质疑她的种植计划,在给一片地换新花时,他会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或是想出新的培育点子。他会建议种成曲线而非直线;放弃彩虹色的混合花圃,改种一种颜色;新开一块专为花香而非外形而植的花圃。他还从庄园里找到一些物件来做陪衬:老日晷、古董农具,还有他要花几小时修复的旧长椅。他把旧物改造做到了极致。

莎拉最怕他跳槽。匹斯布鲁克庄园近些年来越来越受欢迎,周边也冒出不少其他庄园,迪伦很有可能会被挖走。他们有三个正规玫瑰园、一个采摘花园、一个带围墙的菜园、一座迷宫,还有一小片湖泊、一座小岛、一处废弃的寺庙,游客都可以去游览。有段时间他们经常上杂志,大多文章都用迪伦干活时的照片当配图,因为迪伦长得好看是不争的事实。莎拉有时走过转角,看到他穿着短裤、靴子挖土,看到他强壮的肌肉也会心跳漏掉一拍。他要是上电视,肯定受欢迎。

她要尽力留住他。她现在已经无法想象没有迪伦的匹斯布鲁克了。不过她能给他付的薪水也是有限的,毕竟他们的生意也不大好做。即使他们再努力,还是很难达到收支平衡。

但今天,至少工作的压力让她暂时忘记了悲伤,她要隐藏的悲伤。她不得不给心穿上拘束衣,将心碎深深埋起。她觉得没有人知道她此刻的感受,也没人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六个月,从头算起的话。疾病击垮了他,以可怕的速度将他吞噬,而她什么也做不了。他们已经尽力抽时间在一起了,但是—

她命令自己停下来。她不想记起这些事,再重温一遍。感谢上帝啊,她心想,幸好有这些花园,让她一天天地忙。她避不开它们,必须时时刻刻地挂在心上。花需要不间断地照料,一天也不能休息。若是没有这个动力撑着,她恐怕几周前就垮掉了。

“花园里的小屋呢?”迪伦问道,莎拉猛地抬头看他。

“花园小屋怎么了?”

“得处理一下啊。要么修整,要么就得拆了。弄好了就是个不错的景点,不过—”

“先不管它了。”莎拉的语调暗示“不要再提这个话题”,“修理它是个长期工程,我们现在没有预算。”

他看着她,而她也没有挪开目光,祈祷着他不再追问。他知道吗?他是知道,才提起小屋的吗?她必须小心,他很机敏,有着超越常人的洞察力,几乎是一种第六感。这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敏感”并不是合适的形容词,也许该说直觉强大?他曾告诉她,他祖母有种“天赋”。这种事可能会遗传,你要是相信它存在的话。莎拉不确定自己相不相信,但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露出马脚。

不过,他的话很对,花园小屋确实需要处理。它坐落在庄园外围,一片森林后的小山丘上。它是个用不规则黄色石块盖的八角形建筑,活脱脱像是童话里的屋子,被常春藤和蜘蛛网所包围。它已经被人遗忘多年。屋子里面,墙上的涂料已经开始剥落,地板腐烂了,玻璃门的合页也松了。屋里只有个旧沙发,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莎拉现在都能想起那味道,令人舒心的淡淡霉味混杂着他肌肤的气味。她从不介意那里糟糕的环境。对她来说,这里和巴黎的乔治五世四季酒店、伦敦的萨沃伊饭店都没有区别。

她不想让任何人进去。

“就先把去那儿的路封住吧。”她跟迪伦说。

她回想着自己走过那条路的许许多多情景,那条通向他们会面地点的狭窄森林小路。他把车停在僻静的入口处,一间破烂的棚子后面。那条路几乎没人走,只有极少数的农民会走,所以,稍微碰碰运气,车就不会被发现。不过有时候醉酒的司机从酒吧出来会从这条路回家,以防被查,只要有一人发现,事情就败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