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不离奇的市井轶闻,不足以留后世(第4/8页)

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同样住在慈惠乡的另一位敦煌居民陈都知卖掉了自家“东西宽三丈九尺,南北长五丈七尺”,其面积约是现在的203平方米的宅基,换来小麦“八百五硕五斗”。拿宅基总价除以宅基面积,可以得出这块宅基的单价:每平方米556元。考古报告显示,唐代敦煌民宅全是单层,容积率很低,所以当地价高达五六百元一平方米的时候,房价在千元以上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那么,唐朝人的工资水平如何呢?据《敦煌资料》等文献记载,在公元九世纪后期,不管是帮人牧马放羊,还是给人运送货物,甚至包括替人当兵在内,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都不会超过两石小麦。换言之,工薪阶层的月薪大多在300元以下。像这样的收入水平,就是一年不吃不喝,也只能挣两三个平方米,倘若想买一套像模像样的房子,恐怕得忙活几十年。

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状态并没维持多久,敦煌房价在每平方米1555元这个房价制高点上盘旋了一段时间,很快就急转直下——敦煌楼市崩盘了。

唐昭宗乾宁四年(897),敦煌居民张义全卖房,“东西一丈三尺五寸,南北二丈二尺五寸”,只卖了小麦“五十硕”,每平方米才卖250元。唐昭宗天复二年(902),敦煌居民曹大行跟人换房,“东西三丈五尺,南北一丈二尺”的房子,仅估价“斛斗九石”,房价已经降到了33元一平方米。

关于敦煌房价的描述,目前能找到的文献非常之少,暂时还弄不清刚开始房价为什么高,后来又为什么暴跌。另外,鉴于中原和江南地区出土的唐代经济文献更加稀少,研究者也不敢确定在敦煌之外的其他区域是不是同时出现了房价暴跌的现象。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敦煌房价暴跌之后,大唐朝廷和敦煌政府都没有出手救市。因为《新唐书》《旧唐书》《册府元龟》《唐六典》等史书和现代的敦煌石室藏书释文汇编《敦煌资料》中均未曾出现相关内容。那么,唐朝政府为什么不救市呢?

第一,当时没有专门的“房地产开发商”,所谓房地产交易只是在业主之间进行的二手房买卖,而业主们作为一盘散沙,是没有能力游说政府做出救市决策的;第二,当时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领域所占的比重非常小,无论这个行业是否兴旺,对GDP的影响都不大;第三,当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田赋和人头税,政府从来没有想过卖地生财,房价暴涨也好,暴跌也罢,只能影响地价。

可见,唐朝政府之所以不救市,倒未必是出于替广大购房者着想,才容许房价不断下滑的,而是因为没有真正损害到政府自身的利益而已。

唐代人离婚的程序揭秘

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离婚协议书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法律公文。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书是近代才出现的新生物,谁会想到在倡导一女不侍二夫的封建制度下居然也会有离婚协议书。实际上,在我国唐朝时就已经出现了“离婚协议书”。

在敦煌出土的唐朝“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大意是:如果我们结合在一起是错误,不如痛快地分手,使彼此得以解脱,希望你旧貌换新颜,再攀高枝,这样总胜过两人看不顺眼互相挤对。离婚之后,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找个好人家……

从这份协议书中我们不难看出,其内容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于是请来双亲父母和亲戚朋友,做此见证,好聚好散,最后,男方还不忘给妻子一些美好的祝愿。

唐朝的婚姻法《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条规定:

1.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2.仲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

3.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从史实来看,提出离婚者也不只是夫方,妻方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虽然在中国历史的多数时期,女子一直是处于被压迫地位,很多朝代妇女没有离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但是这份唐朝的“放妻协议”却告诉我们:并不是古代历朝历代女子的地位都是那么低下的,这也凸显了唐代婚姻制度的公平性。

唐史研究专家孟宪实说:“古代曾有女子觉得丈夫没有出息,闹到公堂要求离婚,当官者训斥该女子不应如此,但该女子仍然坚持离婚,最后当官者只得判离,可见在古代女子离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困难。古代放妻书的存在,说明古代人比较重视感情在婚姻中的作用,在放妻书中多以感情不合为理由,有时还会出现‘今后将孤燕单飞’等表达悲伤的句子。当然,如果真的悲伤就不会离婚了,这或许只是表面文章,所以说有时放妻书只是范文作用,在休妻的时候使用。”

事实上,古代离婚的事情在各个朝代都有,只不过唐朝的婚姻制度给人感觉更自由一些,高层离婚就更容易实现了,比如太平公主就轻而易举地离婚了。虽然不能确定协议书的具体年代,但它的存在却证明唐末五代宋初时,男女在婚姻问题上是相对自由的。虽然家中掌事的人仍然是男性,但妇女地位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低。

“老公”“老婆”之称源自何处

老公老婆是现代对丈夫妻子的常用叫法。很多人以为,老公老婆最初是我国港台的叫法,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港台片的热播流行起来的。实际上,老公老婆这个称呼在唐朝时就已经有了。

据说,唐朝时有一个叫麦爱新的读书人,考中功名后就开始嫌弃妻子年老色衰,想再纳新欢。于是,写了一副上联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妻子看到后,从联意中觉察到丈夫有了弃老纳新的念头,便提笔续写了下联:“禾黄稻熟,吹糠见米现新粮。”以“禾稻”对“荷莲”,以“新粮”对“老藕”,不仅对得十分工整贴切,新颖通俗,而且,“新粮”与“新娘”谐音,饶有风趣。麦爱新读了妻子的下联,被妻子的才思敏捷所打动,便放弃了弃旧纳新的念头。妻子见丈夫回心转意,不忘旧情,乃挥笔写道:“老公十分公道。”麦爱新也挥笔续写了下联:“老婆一片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