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不可避免地,而不是出于选择,共产党将它的工作中心放在农村;也正是在农村,他们在政治上取得了对国民党的决定性胜利。谈到城市经济的混乱时,蒋介石总是强调,中国的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因而在根本上具有稳定性和惯性。[1]稳定性和惯性的概念高度概括了国民党与农村的关系。中央政府在农村的种种作为和不作为,主要是为了维持那里的现状。一直到国民党无计可施,逃亡台湾为止,这种姿态都没有改变过。

在1946—1947年被国民党军队重新夺回的原共产党边区,这一姿态的破产表现得尤为明显。国民党自然的盟友是失去产业的地主和其他“斗争对象”,他们决心重新恢复从前的生活方式。当地官员与回乡的地主结成同盟,开始了系统的勒索和报复,颇具特色的活动有:“自愿投降和悔过”计划以及还乡团、“管理促进会”和收租委员会的各种活动。共产党军队、民兵队和党组织的大部分人员在国民党军队扑上来之前逃之夭夭,手无寸铁的农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地主和其他人兴师问罪的过程中,几千名农民被杀死。

南京的中央政府在绥靖区颁布了改革办法,但是除了利益貌似被这套办法限制的人,在农村没有可倚重的人将它付诸实行。农民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总是倾向于维持现状,农村的这一惯性真的是国民党力量的源泉;但是农村现状中包含的不公同样也让共产党有了发动革命的由头。

在对日作战时共产党找到了获胜的秘诀。为了抗日统一战线,共产党放弃了激烈的没收土地的政策,他们不得不寻找新的方法将财富从富人那里转移给穷人。这一转变在华北特别明显,在那里,租佃不是主导问题,大多数农民耕作的田地是自己的。作为不懈努力的结果,共产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在1945年又增加了内容,通过“清理旧账”的策略,包含了一整套能够给华北的“基本群众”带来实惠的方法。除了通过清算旧账斗争重新分配财产,为农民带来物质激励外,共产党还为广大农民最深恶痛绝的现象——农村中有权势者的腐败和专横——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法。

共产党从这些问题以及所有其他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偿劳动和债务相关的问题入手,找到了“通过阶级斗争发动群众”的秘诀,甚至在地主并不成为一个问题的地区也是如此。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但找到了破坏农村经济和政治权力系统的方法,还发现了如何动员农民的支持建设一个新系统的途径。

共产党学到的第二课是如何使与统治阶级的斗争成为“所有其他工作之母”。在抗日战争初期,主要和次要工作没有配合也没有区分。之前党的工作毫无建树,直到它作为一个整体学会了将“通过阶级斗争动员群众”作为一切其他农村工作(比如党建和征兵)的起点,工作才渐有起色。

从抗日战争时期学到的极其重要的第三课与成功发动阶级斗争所需要的条件有关。在党的土地政策在任何地区彻底实行之前,必须在军事上赶跑敌人,破坏他的政治控制,建立新的权力结构的核心。所有的党的指示都强调在被敌人紧迫威胁的地区,将阶级摩擦最小化的重要性。只有整个地区满足了军事和政治前提条件后,土地政策和它引起的村内斗争才能成为农村工作的中心。抗日战争动员了人力,中国共产党则提供了必要的领导,以便在1943年后日军的攻势开始减弱的时候,华北能够大规模创造这些前提条件。

在接下来的内战中,共产党人进行的最主要的革命工作就是土地改革。土改在华北的发展与从土改的工作方式和条件中获得的经验,是共产党从抗日战争中学到的最重要的经验。这些经验被1946年5月4日党的指示正式固定下来,标志着官方从减租到土改的转变。《五四指示》中概括的土改正好就是抗日战争时期从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多样化的斗争运动。

土改和实行土改的前提条件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土改是动员农民参加反蒋斗争的一个重要手段,武装斗争则是为了保障土改的顺利进行。[2]成功实行土改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具有足够的军事能力,能够保护土改的成果不受敌人破坏,这条经验在1946—1947年国民党军队出其不意地进犯解放区之后得到证明。那次进犯使得发动村内阶级斗争的所有前提条件不复存在——根据抗日战争时期的经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共产党军队不再能自由执行任务。中央政府在农村地区重新建立了它自己的政权机构,斗争运动中共产党树立的敌人给予中央政府支持。

1948年5月,党中央再次提出了前提条件(它在实质上与抗日战争时期规定的前提条件是一样的),承认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实行土改的危险性。除非该地区在军事上安全,除非大部分农民要求分地,除非有现成的足够多的干部领导工作,否则不实行土改。这些条件在1947年夏天以后解放的“新解放区”总体来说还是欠缺的。所以命令这些地区暂时放弃土改,采取更温和的政策,比如减租减息。

然而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土改能够动员和组织“基本群众”,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新政权。标准的解释是,通过重新分配土地和其他财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他们的觉悟随之提升,愿意行动起来支持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武装斗争。重新分配财产和改革当地行政机构提供了有形和无形利益,于是农民用支持共产党作为回报。就这样,寻求“支持”的共产党如愿以偿。但是实际过程绝非这么简明了然,因果关系也远没有这么直接。农民想要留在家里,耕种新分到的土地。传统上对参军的偏见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克服的。党内批评显示,由斗争运动和重新分配财产引发的新生阶级觉悟并不像声称的那样,直接带来与国民党作战所需要的特定方面的支持。

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革命的主要作用是推翻现有的农村上层集团,无论是不是由地主组成。土改摧毁了统治阶级政治和经济上的控制权,是创造新秩序不可或缺的一步。建设新秩序成为所有其他工作的起点——土改的第二个关键组成部分。参加多种多样的诉苦运动最踊跃的农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的部队或成为新的村领导。得到土地和财产的人加入了农会和其他村组织。于是,共产党可以依靠这一农民自己担纲的公共组织,由它负责收取粮食税、组织军事运输队和对不愿参军者施加社会压力。

开始,斗争运动不论阶级,这是它包括多个对象不可避免的结果。直到1945年,运动的这一特征在分配斗争果实中依旧明显,虽然大方向是存在的,即:取富人的财富给穷人。在1945年之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地区将财产直接分给贫农和雇农——他们最起码属于华北村庄中举足轻重的少数,如果不是绝对的多数的话——阶级界限清晰了许多。这一做法被正式用文字确定下来是在1947年10月《土地法大纲》第一版,它要求均分村里的土地和财产。鉴于华北财富匮乏,中农数量巨大(包括老中农和新中农),如果要按照条文绝对平分财产的话,必须侵犯他们的利益。党对待中农的政策矛盾的特征——最后通过含蓄地要求把他们划进拉平的行列,似乎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