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统治的表现:政策和工作

知识分子对国民党政府的第二个主要控诉较之第一个主要控诉,以更严厉的措辞表达。自由主义信条认为政府存在不仅要“民有”和“民治”,也要“民享”。但是到了20世纪40年代晚期,没有什么人相信政府会去关心——更不要说用实际行动改善——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人们在攻击政府政策和工作时,免不了提及三个互相联系的问题中的一个或几个。这三个问题是:腐败、内战和无能。

腐败

几乎无法确定这三个问题哪个占据主导地位。除了接收时期的最初几个月份官僚的腐败到达了空前的程度外,似乎比起其他两个问题,腐败引起的批评相对较少。但是人们经常发现很难区分哪个问题消除了,哪个问题又开始了。在所有公共生活层面上,它们看上去是如此紧密地在因果关系上交织在一起。政治评论家很少不提到腐败问题,但是同样很少全篇幅谈它。一位作家这样写道:“我们已经听到这么多关于腐败的事,对此已经麻木,忽略了它是所有无能的源头。”[36]以上言论接近了普遍的态度。

储安平在下面的文字中总结了他自己的感受,他写道:国民党政权最大的罪行也许就是它“缺少德行”,这反过来造成全社会的道德败坏。在这样的政府下,他写道,那些不道德和不守法的人日子过得滋润得多。作为结果,大多数人转向了投机,变得不可靠,并且拒绝担当起任何事。[37]

将所有报道和评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出现的是一个充满腐败的官僚机构形象——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了自己的目的和家族的私人利益任意曲解正式的法律和程序——从中央政府官员到最低的保甲长莫不如此。[38]本质上,金钱和偏袒润滑了国民党政治系统的车轮,令其运行,却也注定降低了它的运行效率。腐败的代价是使得自由分子疏远。大多数人不能或不愿在腐败游戏中争得上游,从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法定利益受到损害——好处全被肯花钱打通关节的人占去了。腐败使得官僚机构失去信心和希望,并减弱了它的行政效能。腐败也使得战士的士气颓靡。腐败还让国民党将珍贵的政治资本拱手相让给了共产党。共产党,就像我们在下面看到的,在保持他们自己的清誉上下了很多工夫。[39]

腐败:其后果

考虑到有人深受其害,自由主义作家特别关注了公务员渎职的后果,这与他们的人文关怀是相符的。在公务员渎职的案例中,最触目的报道几乎都出自农村地区。但是唯有在农村,农村的贫穷,政府农村政策的不力,以及内战所制造出来的新一层的困苦——唯有在这个更大的背景下,官员腐败的后果才得以完全地体现出来。

比如,《观察》驻江西南昌的通讯员写的一篇文章集中报道了该省在20世纪各种灾难造成的损失。这些灾难包括20世纪20年代的北伐,20世纪30年代的国民党围剿、洪水、干旱以及日本侵略。他估计1947年的人口比1900年左右减少了40%。在有的地区,耕地只占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70%。但是田租和政府征收的苛捐杂税却没有削减,既不考虑劳动力的减少也不考虑耕地的减少。但是不管江西条件如何恶劣,这些恶劣的条件并不能解释那里的极度贫困。他认为江西的赤贫要特别归咎于腐败的官员,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当地的“吸血鬼”。[40]

几乎从每一个调查农村情况的自由主义作家的笔下都铺开了相似的画面。为双重罪恶——腐败和战争所加剧的农民的贫穷,很明显是最主要的关注集中点。土地所有制问题不像农民的贫穷问题一样引来这些作家激烈的抨击。这种侧重不但显示了作家们自己的意识形态倾向以及眼下政治的当务之急,也显示了农村的实际情况。但是不管情况怎么样,“吸血鬼”是一个普遍的绰号,主要被用来称呼乡、镇、保和甲的官员,这些官员组成了行政部门的基层。

这些官员具体负责高一级政治和军队领导所指派的税的征收和人力、财力、粮食和物资的征用。其中有中央政府税收系统所征收的税款,有附近的驻扎军队的必需品供给,有县政府所需物资,还有村里民兵队伍的经费——笔者只列举了几个最普遍的方面。然而使得苛捐杂税真正成为沉重负担的,是每次征收的时候比规定的数额多收一些的习俗。这导致了从农民处收集的与政府事实上收到的物资之间存在很大差距。[41]

也没有任何法庭可以保证为不受保护又不识文字的农民申冤。当税负太重时,摆在农民眼前的只有三个选择。他们可以选送代表向县或省的官员请愿要求减负。但是经验已经证明这条途径不总能奏效,还可能有一定的危险性。高级官员经常站到低级官员一边,而后者无论如何都有办法报复麻烦的农民。第二,农民可以拒绝耕作,后果对谁都不利。这只有农民税负过重,必须举债才能缴清税款的时候才会被付诸实施。最后,农民还可以干脆造反。造反的时候,他们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当地的官员上,后者侥幸逃出,保得一命。但是暴动沸腾一会儿,等到农民的愤怒平息,马上就雨收云散了。因为农民缺少维持和联合他们力量的方法,官员不久就回到原地,报复开始了。

在内战期间国民党统治区发生的这三种选择,自由主义作家都有记录。他们将中央政府没能制止住基层官吏的暴行看作是冷酷无情和目光短浅。这些基层干部一举一动都假以中央政府的名义。他们的中饱私囊让已经困苦不堪的农民雪上加霜。

比如在陕南,当地官员经营“客房”,为赌徒和妓女提供场地,并收取保护费用。官员购买了武器,雇了保镖,像土匪那样采用威胁和行凶的方式向人们要钱。但是与土匪不同,中央政府授权他们以它的名义进行征用和收取税款。他们滥用这个权利为一己谋私,这被当地居民认为是他们最大的罪过。在有的地区,当地官员每个月甚至去农户家里20—30次,以种种借口让农户助捐。据那里的人说,大多数缴纳的款项落入了征收者的口袋。[42]

1945年9月,中央政府宣布正式免除原日占区土地税和其他征用一年。但是这个命令宣布不久,其他规定紧随其后,诸如授权向老百姓征收赋税以资助当地行政部门和必须出售军粮。实际上,这意味着强迫他们将米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政府。

有的时候农民收到的钱甚至少于他们应得的官方补偿金。中央粮食部将价格定在法币每担5500元,但是安徽省政府马上将这个数目降为法币每担4500元。报道这个故事的通讯员知道从省政府到县政府,再到镇和村里的保甲长手上,款项的辗转还要经过“很长的过程”,他想知道即使是每担4500元的价格,到农民手中的还能有多少。他提及皖北的一些地区的民愤,那里农民收到的补偿金特别少;他还指出这普遍归结于该省在执行政府粮食政策中的腐败。[43]在皖南的芜湖县,很多地区在1946年春天还未耕种。县长自己也承认从老百姓处收取的“不合理的强制捐献”以及“贪得无厌”的地主和士绅对老百姓的敲诈激化了那里的农村危机。[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