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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按照老规矩,晚餐在彼得的岳父母家吃。

卡茜的父母住在北约克海湾景街。邱吉尔夫妇的房子是一幢六十年代的联体建筑,有一个车库。它曾经一度被认为是适合居住的好地方,但现在它两边奇形怪状的房子使它像侏儒一样,而且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照不到太阳。车库上方有一个没有球网的生锈的篮球架。

卡茜触摸拇指纹屏,打开门锁。她率先进了门,彼得跟在她身后。

卡茜大声叫道:“我们回来了!”

她的母亲就出现在顶楼层,迎接他们的归来。邦尼·邱吉尔——上帝保佑,这是她母亲的名字,母亲六十二岁,个子不高,衣着整洁,头发灰白,但她却不愿染发。彼得非常喜欢她。

卡茜和彼得爬上了楼,走进客厅。这些年彼得来过很多次,但是他还是不太习惯它的外观。屋内只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放着一些CD和镭射影碟,其中还有一整套自一九九八年以来的花花公子录像玩伴日历。

卡茜的父亲教体育课。体育老师曾是年幼彼得的克星,成人未必都是聪明的,这个模糊的概念即来自他对体育老师的看法。更糟的是,罗德·邱吉尔把他的家当做一个高中足球队来管理,一切都得准时开始。

邦尼正在忙碌,以便时钟敲响六点时能把食物在桌上摆好吃饭。当然,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座位,但是大家都遵照罗德教练的指示。

罗德坐在桌子的首席,邦尼坐在他的对面,卡茜和彼得面对面坐在桌子的两边,有时他们会在罗德沉浸于自己无聊的故事时调调情。

这是火鸡月——每年三月的第一个周日的晚餐由火鸡、烤牛肉和小鸡肉组成。

罗德拿起切肉刀,他总是第一个分食物给彼得——“我们的客人先来。”他似乎在强调这一点:即便彼得与他的女儿结婚十三年了,彼得仍然是这个家庭的外人。“彼得,我知道你想要什么——鸡腿。

“事实上我更喜欢白肉。”彼得礼貌地说。

“我以为你喜欢黑肉。”

“我喜欢黑色的小鸡肉,”彼得回答,每年三月的第一个周日都这样。“我喜欢白色的火鸡肉。”

“你确定吗?”罗德问。

不,我这样说下去真他妈的就是在编戏。“是的。”

罗德耸耸肩,把刀切入了鸡胸。他是一个自负的男人,已经退休一年了,头发染成棕色——那就是他剩下的头发的颜色。他把右边头发留长,梳好后盖住秃顶的部分。这身装束与穿田径服的迪克范帕藤一模一样。

“卡茜小的时候喜欢吃鸡腿。”罗德说。

“我现在还喜欢,”卡茜说,但是罗德好像没有听见。

“我那时常常给她一个大鸡腿,看着她使劲咬鸡腿的样子。”

“她有可能会噎死,”邦尼说。

罗德咕哝说:“孩子们会自己照顾自己。我还记得她有一次从楼梯上摔下来。”他笑了,好像生活应该是一场有趣的大闹剧。他望着邦尼。“你比卡茜更沮丧。她得等到来了足够多的听众时才开始哭。”他摇摇头。“小孩子的骨头是橡胶做的。”

罗德递给彼得一个碟子,里面盛着两块切得参差不齐的火鸡胸肉。

彼得接住碟子,拿过装满烤土豆的碗。现在看来,在本特·毕晓普酒吧度过的每个周五夜晚好像并不是那么糟糕。

“我的手疼了好几个星期,”卡茜有一点点为自己辩护。

罗德哈哈笑。“依赖别人生活。”

彼得的腿上还有一道高中体育课意外事件留下来的疤。那些可恨的体育老师,还有那些有趣的伙伴们。他等到每个人都分好了菜,然后倒了肉卤盘的肉汁,再把它递给罗德。

“不,谢谢,”罗德说,“我这些天不吃过多的肉汁。”

彼得想是不是问问为什么,不过还是决定不问,然后把肉卤盘递给卡茜。他转过来对着他的岳母,微笑着问她:“邦尼,你有什么新鲜的事情没有?”

“啊,有啊,”她回答,“我每周三晚上课,法语会话。我想是我学它的时候了。”

彼得感动了。“对你有好处,”他说,转过来对着罗德说:“这是不是意味着你每周三晚上都要自己照顾自己?”

罗德咕哝着说:“我在食品店那里买点吃的。”

彼得大笑。

卡茜对母亲说:“火鸡味道不错。”

“谢谢你,亲爱的,”邦尼说,她微笑着。“我记得那次你在学校的感恩节表演会上扮演火鸡。”

彼得扬起了眉毛。“我不知道这事,卡茜,”他望着岳父,“罗德,她演得怎样?”

“我不知道,我没去。在我看来,看孩子们装扮成牲畜的晚会没有意思。”

“但是她是你的女儿。”彼得说。心里真希望他去了。

罗德吃了些煮熟的胡萝卜。彼得怀疑他那时可能去看一个男孩在小孩社团玩耍了。

“爸爸对孩子从来就不感兴趣,”卡茜不带感情地说。

罗德点点头,好像这是一个父亲应该采取的完全合理的方式。

彼得的脚温柔地碰碰卡茜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