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2/3页)

他去了城里的两家武术学院,分别和他们的指导聊了几句。其中一个家伙是个惹人厌的疯子,不断为自己辩护,甚至想要说服布奇把他当做一个亚洲人。实际上,他和布奇一样是个白种人。

另一个家伙则不算太古怪,长得有点像20世纪50年代的送奶工,浅色的金发上涂满了闪光发亮的发油,脸上带着让人窝火的灿烂笑容,活像是从半个世纪前的牙膏广告里蹦出来似的。这个家伙点头哈腰,一副很合作的态度,背后却隐藏着什么。这位先生开口说话的那一刻,布奇发现自己竟然不自觉地勃起了。

另外,这家伙身上的味道很娘娘腔。

布奇几步跨上公寓前的台阶,按响了贝丝家的门铃。在此之前,他分别给她的办公室和家里留了言,说会去公寓看她。他刚准备再一次按门铃,就隔着玻璃门看见贝丝款款走入大堂。

该死的。

看到贝丝的身影,他的头疼又开始发作:那条黑色的紧身长裙将她衬托得如此完美。V形低领开到胸前,露出部分美乳;在盈盈一握的细腰之下,同样纤瘦的翘臀显得愈发美丽;健美的大腿在迈步时从裙摆开衩处隐约闪现,脚上的高跟鞋让她的脚踝显得可爱而易碎。

她似乎正忙着在手包里翻找些什么。当她抬头看见布奇时,颇有些吃惊。

这一次,她把头发盘了起来,但布奇已经开始走神,幻想着她放下头发时的模样。

她打开大门,打招呼道:“布奇。”

“嗨。”他只觉得说话时舌头好像打了结,像小孩子说话一样磕磕巴巴的。

“我收到你的留言了。”她小声地说。

他退了几步,好让贝丝从门里走出来,紧接着问:“有时间和我谈谈吗?”

尽管他已经料到了回答。

“呃,现在没有。”

“你要去哪儿?”

“我有个约会。”

“和谁?”

贝丝迎上了他审视的目光,显得镇定自若。他立刻明白,接下来她所说的一定是谎话。

“没谁,普通朋友。”

是啊,普通朋友。

“昨天晚上那个家伙后来怎么样了?贝丝,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

“你在撒谎!”

贝丝一眨不眨地推开他:“你让一让……”

他抓起她的手臂,吼道:“别去找他!”

低沉的汽车引擎声填补了两人之间的沉默。一辆巨大的黑色梅赛德斯出现在两人眼前,涂成漆黑的车窗正是典型的大毒枭做派。

“该死!贝丝。”他捏紧贝丝的手臂,急切地想让她回心转意,“别这样。你这是在袒护嫌疑犯,帮助他逃走。”

“放开我,布奇。”

“他很危险的。”

“难道你就不危险了吗?”

他闻言只能放开手。

“明天。”贝丝后退着说道,“明天再谈吧。下班后你来我家。”

布奇简直要发狂了,他直接用身体拦住她的去路:“贝丝,我不能让你……”

“你是要逮捕我吗?”

可他现在不是警察了,拿贝丝毫无办法。就算要抓,也要等到他重回警队才行。

“不,我不会抓你的。”

“谢谢。”

“我可不是在帮你的忙,”他感到口中一阵苦涩,眼睁睁地看着她绕过自己,向奔驰走去,“贝丝,我求你了。”

贝丝闻言停住了脚步:“事情并不像你看到的那样。”

“我不知道。我他妈的只清清楚楚地看见你在维护一个杀人犯,你这样的做法很可能会害自己被送进监狱的。你究竟知不知道那家伙是什么样的人?我看过他的脸,而且靠得很近,他的手就像这样死死掐住我的脖子,把我的生命一点点榨干。那种男人的身体里流的就是杀人犯的血液,那就是他的本性。你怎么能去找他呢?该死的,你怎么可以让他在大街上逍遥法外呢!”

“他不是那样的人。”

她的这句解释更像是个疑问句。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燕尾服的精瘦老头走了下来。

“女主人,有什么问题吗?”老人热切地向贝丝询问,同时给了布奇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没事,弗里茨。没有问题的。”她微笑着回答,但说得并不坚定,“明天再说吧,布奇。”

“如果你还能活到明天的话。”

她的脸刷的一下子变得苍白,快步跑下台阶,钻进车里。

布奇呆立了半晌,随即跳进车里,跟上了奔驰车。

哈弗斯听见脚步声朝餐厅走来,从餐盘前抬起头,眉头紧蹙——他原本希望能不被打扰地吃完他的午餐。

不过,来人并不是只会告诉他有病人需要医治的犬仆。

“玛丽莎!”他激动地站了起来。

玛丽莎对着他勉强装出一个微笑:“我想了想,还是下楼吧。一直待在自己房里,有些待腻了。”

“我很高兴能有你的陪伴。”

她走到餐桌前,哈弗斯忙为她拉开椅子。虽然他几乎放弃了和妹妹一同进餐的奢望,但依然坚持要为玛丽莎准备位子和餐具。现在来看,这个明智之举让他非常满意。而且玛丽莎今晚似乎并不仅是下楼吃饭那么简单。她穿着一条精致的真丝长裙,外面披着一件竖领外套。披落在肩膀上的头发在烛光映照下闪耀着金色光泽。这身打扮让她看来漂亮至极,也让哈弗斯不禁怒火中烧——瑞斯竟然对玛丽莎奉献上的一切毫不领情,这简直是对他家族彻底的侮辱。对瑞斯来说,他这位面容姣好、血统高贵的妹妹有哪里不够好了?

为什么只将她作为进食的容器!

“你的研究进行得怎样了?”她开口问道。一个犬仆为她斟上了红酒,另一个则将一盘食物摆放在她面前。她说:“谢谢你们,菲利浦,卡罗琳,这些菜看起来非常可口。”

她优雅地拿起餐叉,从盘里戳起一块牛肉放入口中。

感谢老天啊。哈弗斯心想,她看起来正常多了。

“我的研究?很好,实际上是好得很。我上次不是提到过,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也许直接吸血的进食方式很快就会成为历史。”他端起酒杯,浅抿了一口。勃艮第红酒配牛肉本应是完美的配对,可他却品不出任何美味之处,盘中的其它食物也都泛着一股酸味:“今天下午我给自己输了些存血,现在感觉挺好的。”

事实上他夸大其词了。虽然不觉得难受,但他总感到有些不对劲,因为吸食完血液后的那股充满力量的热流,并不曾涌现。

“哦,哈弗斯,”她柔声说道,“你还想念着伊万杰琳,是吗?”

“心痛万分,而且我还是无法接受……吸食别人的血液。”

不必担心,因为他很快就将摆脱这传统的进食方式。从现在起,他的研究已经进入了临床试验阶段。他准备在胳膊上插根消过毒的针头,然后在身旁挂个输血袋,保证不间断地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