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6/9页)

麦瑟尔又划了一根火柴,没过一会儿桑德斯已经出现在他脚下,等待他发布命令。“他们进那间木房子去了。”麦瑟尔说,“看住他们。要是他们想逃走,就把他们逮住。不然的话,等到天亮了再动手。要避免死伤事故。”

“你要走——走?”

“我不在这儿,你办事会更方便一些。”麦瑟尔说,“今天夜里我在警察局过夜。”他又语气缓和地说,“别让我妨碍了你。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自己要保重一点儿。带枪了吗?”

“当然了。”

“我让弟兄们过来。我怕你们得在寒夜里守着。别往里冲,那样不好,他为了逃命会胡乱开枪的。”

“这件事真让——让你够受的。”桑德斯说。天已经完全黑下来,眼前的荒凉景象被遮掩住了。小木房里一点也不像有人的样子,一丝亮光也没有。桑德斯背靠着车皮坐在避风的地方,听着离他最近的一名警察的呼吸声,简直不能相信那边有一间小木房子。为了消磨这漫漫长夜,他默诵着一行诗(背诵的时候他一点儿也不口吃),这是一首写一座漆黑的塔楼的诗,是他在夜校学的。“他一定非常恶毒,才要受这样的痛苦。[13]”这行诗给人以些许安慰,他想。干他这一行的人学会这首诗再好不过了。正是因为这个他才记住了。

“请谁来吃晚饭,亲爱的?”警察局长把头探进卧室里问。

“你别管了。”卡尔金太太说,“去换衣服吧。”

警察局长说:“我刚才在想,亲爱的,咋样——”

“怎样。”卡尔金太太一点儿不客气地纠正他的口音说。

“咱们新来的女仆。你不妨教会她称呼我卡尔金少校。”

卡尔金太太说:“你还是快点儿吧。”

“是不是又请市长夫人来了?”他懒洋洋地走出屋子,向浴室走去,但是中途又转了念,蹑手蹑脚地下了楼,走进餐厅去。他得先看看准备没准备酒。如果请的客人是市长夫人,就不会准备酒了。派克尔市长是不会来的,这倒也无可责怪。既然下了楼,他何妨偷偷喝两口酒?他三口两口地把酒吞下肚去,之后用苏打水把杯子涮了涮,又用手帕擦干。最后他把酒杯放在市长夫人将要坐的座位上,给警察局打了一个电话。

“有什么消息吗?”他不抱任何希望地问。他知道他们绝不会找他去商量什么问题的。

电话里传来探长的声音:“我们发现他在什么地方了。现在已经把他包围起来了。我们正在等着天亮再动手。”

“需要我去一下吗?要不要我到局里去商量商量?”

“完全不需要,长官。”

他很不痛快地把电话听筒放下,闻了闻市长夫人的酒杯(她绝不会发现有人用过这个酒杯的),走上楼去。卡尔金少校,他满心愁闷地想着,卡尔金少校。叫人苦恼的是,我是军人的性格。他从梳洗间望着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不知为什么想起上次大战和军事法庭,想起在审讯那些拒服兵役的人时自己的威风气派。他的军服还挂在那里,就在他参加扶轮国际社举办的宴会时穿的燕尾服旁边。只有在每年参加一次的这个宴会上,他才能够同过去的战士们混在一起。他鼻子里闻到一股淡淡的卫生球味儿,情绪突然高涨起来。我的上帝,他想,说不定一个星期以后又要打起仗来了。到那时,我们就会叫那些坏蛋尝尝我们的厉害,不知道我的军服还合不合身了。他禁不住自己试起军服上衣来。他不能不承认,衣服稍微紧了一点儿,但是从镜子里看,还是很有气派的,只不过有点儿绷得慌。得让裁缝放放大。既然他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声势,不出两个星期就能重新回到军队里去。只要运气好,在这次战争中他一定会有不少事干。

“约瑟夫,”他的妻子喊道,“你在干什么呢?”他从镜子里看到她像尊雕像似的站在门口,穿着一件新做的、缀着许多金属片的黑色晚礼服,活像摆在橱窗里的特大号的模特。卡尔金太太说:“赶快脱掉。吃饭的时候净叫人闻见你身上的卫生球味。市长夫人已经在脱外衣,马尔库斯爵士随时就——”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一声,”警察局长说,“要是我知道马尔库斯爵士也来的话……你是怎么把这个老家伙给网罗来的?”

“他自己要来的,”卡尔金太太带着几分骄傲说,“所以我才打电话请市长夫人。”

“老派克尔来不来?”

“他一天都没在家。”

警察局长脱下军服上衣,把它小心挂好。上次大战如果再延长一年,他就会晋升到上校了。他同驻扎在这里的团部关系处得非常好,供应军营食堂各种食品,价格仅比成本略高一点儿。下一次战争他一定能升级的。马尔库斯爵士的小轿车在房子外面响起来,卡尔金急忙走下楼去。市长夫人正在沙发底下找她带来的小狮子狗,小狗怕见生人,一进屋就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市长夫人跪在地上,脑袋趴在沙发坐套的穗子底下,召唤道:“秦基,秦基。”秦基叫唤了一声,还是不肯露面。“哎呀,哎呀,”警察局长尽量装作热情的样子,“阿尔弗雷德好吗?”

“阿尔弗雷德?”市长夫人从沙发底下爬出来说,“不是阿尔弗雷德,是秦基。啊,”她说话非常快,她的习惯是一边讲话一边弄清楚对方的意思,“你是问我他身体怎么样?阿尔弗雷德?他又跑了。”

“秦基?”

“不是,我是说阿尔弗雷德。”和市长夫人谈话简直像捉迷藏。

卡尔金太太走进来说:“找着他了吗,亲爱的?”

“没有,他又跑了,”警察局长说,“如果你问的是阿尔弗雷德的话。”

“他在沙发底下呢,”市长夫人说,“说什么也不肯出来。”

卡尔金太太说:“我早就应该提醒你一下,亲爱的。我想,你早就听说了,马尔库斯爵士最讨厌狗了。当然了,如果你的狗老老实实待在那儿……”

“可怜的小宝贝儿。”派克尔太太说,“非常敏感,他知道有的地方不欢迎他。”

警察局长突然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忍受了,他说:“阿尔弗雷德·派克尔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能听你说什么他不受人欢迎这类的话。”但是没有人理会他,侍女通报马尔库斯爵士已经来了。

马尔库斯爵士蹑着脚尖走了进来。他是个病恹恹的、非常衰老的人,下巴颏上留着一小撮白胡子,活像小鸡身上的绒毛。马尔库斯爵士给人的印象是,衣服下面的身体已经枯干了,就像一层硬皮包着一个干果仁似的。他说话带着点儿外国腔,但无法凭此确定他是犹太人还是出身于古老的英国家族。看起来他好像到过不少大城市,已经把他的特点磨平了。他既像在耶路撒冷定居过,又像在圣詹姆斯市落过户;既带着某个中欧大都会的特点,又有戛纳某些高级俱乐部的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