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4页)

“那还用说。两条小绑带缠在轮毂上,保持车的干净。”

“这些自行车人还规矩吗?”

“自行车人?”

“对,那些变成自行车的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叫才合适——总之,就是那些脚下带两个轮子、手上长车把的人。”

“人性成分高的自行车,”他说,“非常狡猾,也非常厉害。你不会看到他们移动一步,却会在最奇怪的地方和他们不期而遇。外面一下大雨,他们就躲进暖烘烘的厨房,靠在橱柜上。你见过这样的自行车吗?”

“见过。”

“是不是离壁炉不太远?”

“是。”

“是不是离家人比较近,能听到大家说话?”

“是。”

“是不是离储存食物的地方不太远?”

“这我倒没注意。你是说,这些自行车还吃东西?”

“从来没人见他们吃过东西,见他们嘴里嚼着肉。我只知道东西最后都不见了。”

“呃!”

“我之前就在这些先生的前轮上发现过食物的残屑。”

“这对我的冲击太大了。”我说。

“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警长回道,“米克以为是帕特带来的,帕特以为是米克干的。很少有人去想这教区究竟在发生什么。其实还有些别的事,但我不想多说。记得有一回,新来的女老师骑新车来我们这儿。还没过多久,吉尔黑尼就把她的女式车骑走了。你说这是不是很下流?”

“是。”

“这还不算。最后,也不知怎么回事,吉尔黑尼的车居然停在了这么个地方。平常,那年轻女老师要有急事,冲出门、骑上车就走了。可那天,她的车不见了,而吉尔黑尼正好斜靠在那儿,装出小巧、舒适又美观的样子。接下来发生的事,还用我跟你细说吗?”

不用了,乔赶紧说。我从没听说过这么下流无耻的事。这当然不能怪老师,她根本没觉得有快感,而且也不知情。

“不用了。”我说。

“那好。吉尔黑尼和女老师的自行车出去逛了一天,当然,反过来说也行。很显然,这女老师的成分也挺高——我看有三十五或四十,尽管车本身还很新。该怎么管这教区的人民呢,这问题让我伤透了脑筋。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一定会天下大乱。到时候,自行车也要投票权,也要在郡议会里占几个席位,然后出于私心,把马路越搞越差。可话又说回来,好的车也是好的伙伴,他们很有魅力。”

“你怎么知道一个人的血液里有很高的自行车成分?”

“假如超过百分之五十,你从他走路的姿势就能看出来。这种人走路永远都那么风风火火。他们从不坐下,总是伸出胳膊肘往墙上一靠。晚上也不睡觉,而是通宵待在厨房,保持同样的姿势。这种人如果走得太慢,或者中途停下来,就会摔倒,就非得要人搀扶,才能重新动起来。那邮递员现在就是这情况,我想,永远都不会恢复了。”

“这么说,我以后再也别骑车了。”我说。

“适当骑一下对人有好处,会让你身强体壮、增加铁质。走路太快、太远、太多,肯定不安全。脚底蹭着路面,踢里趿拉,连续不断,这会让马路的一部分侵入你的身体。虽说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可路走得太多,你会被尘土过早地侵蚀(或者一路上逐渐被掩埋),死神会提前来接你。很难说,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究竟用什么方式最好。”

警长话音刚落,我的脚步就轻盈起来。毕竟,谁不想多活几年呢。但与此同时,我心里却充满了恐惧和各种不安。

“真是闻所未闻啊。”我说,“没想到还会发生这种事。这是最新趋势呢,还是自古就有?”

警长突然把脸一沉,若有所思地往面前三码的马路上吐了口唾沫。

“我告诉你个秘密。”他压低嗓门,神秘地说,“我曾祖父活了八十三岁。他去世前那一年变成了一匹马!”

“马?”

“除了外表,其他跟马完全一样。白天,他要么在田里吃草,要么在棚里啃干草。他通常很安静,不爱动,但偶尔也出去潇洒地跑一跑,跳一跳树篱。你见过两条腿的人像马那样跑吗?”

“没见过。”

“我想,那样子应该挺好看吧。他总说年轻时在全国赛马大会上得过名次,还常在家人面前自夸跳得多高,姿势多潇洒。”

“我猜,他老人家就因为马骑得太多才变成那样的,是吗?”

“也许吧。他那匹老马名叫丹,脾气很倔,不好驯服,白天跟年轻姑娘们一起鬼混,到晚才回家。他还干过不少作奸犯科的事,所以他们都想一枪把他给毙了。警察不知道实情,也觉得他死有余辜。他们说,如果不杀了这匹马,那就要逮捕他,指控他,在下次即决法庭上起诉他。所以,家里人就把他给枪毙了。其实啊,要我说,他们杀死的是我曾祖父。后来,那匹马被安葬在克隆昆拉教堂的墓地里。”

一回想起祖先,警长不免深沉起来。我们又走了半里路才回到警局;一路上,警长始终沉浸在回忆中。乔和我私下都觉得,这些惊人的内幕应该就是为我们准备的,就等我们来警局逐一揭开。

来到警局门口,警长叹口气,先进了门。“都是郡议会干的好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