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2/2页)

雷布思不慌不忙。这个夜晚——还有剩下的时光——都归他自己了。周一上午十点他要参加一个会议,但是他在首都的第一个晚上,可全凭他自己决定怎么过,他想或许自己会决定在酒店房间里打发时光。他没起身,直到其他乘客都下了车,才从行李架上将自己的运动包和公文包都拽下来。接着他走向客车厢的拉门,那头的另外一个行李架子上放着他的行李箱。将这些行李弄下了车,放在站台上,他在站台上停了停,喘口气。显然,国王十字车站和爱丁堡的韦弗利车站以及许多别的车站都不一样。空气没有那种难闻的味道,但是在雷布思看来,这儿的空气不知怎的有种被人呼进去又呼出来的用旧了的感觉。突然间他感到有些疲倦,而且鼻孔中有其他什么东西,甜甜的,可是又令人作呕。他不能确定那种味道让他想起了什么。

在车站广场,雷布思并没有直接去坐地铁,转而晃悠着进了一家书报亭。他买了一本伦敦大全,然后顺手放进了公文包。隔天一早最新一期的版本已经到货,但是他没去理会。今天是周日,可不是周一。周日可是主日,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把《圣经》和其他必需品一起装在了箱子里。他已经有几个礼拜没去教堂了……甚至几个月了。实际上,自从他去过帕默斯顿教堂以后就再也没去过教堂。帕默斯顿教堂可真是个好地方,阳光充足明亮,但就是离他家太远,申请去那儿有点困难。此外,那个教堂进行的都是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他对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信任度可不高,这一阵子他比以前更加小心谨慎了。他还觉得有点饿,也许去酒店的路上应该找点什么东西吃……

他和两个亲密交谈的女士擦身而过。

“就二十分钟前我在收音机里听见的。”

“又作案了,是吧?”

“他们是这么说的。”

女人不禁抖了抖:“连想都不敢想。他们说肯定是他了吗?”

“不确定,可这不都明摆着么,你说呢?”

这话并非没有道理。这么说来,雷布思来得正是时候,整出大戏的一小部分又呈现在他的面前。另一起谋杀案,一共四起了。三个月来连续四起,他可真是挺忙的啊,他们管这个杀手叫作狼人。就在警厅警察决定管杀手叫狼人后,他们就给雷布思的头儿捎了信,说:“把你的人借给我们,看看他能不能帮上忙。”雷布思的上司,沃森高级警官把信递给了雷布思。

“最好想出点高招,约翰,”上司说道,“看样子你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然后他自己嗤笑了起来,他和雷布思一样清楚,其实他在这件案子上帮不了什么忙。但是雷布思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和这个整日坐在办公桌前的上司沉默相对。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他会做他能够做的任何事,直到他们弄清楚他帮不上什么忙,然后送他回家。

除此之外,他真的需要借这个机会放松一下,沃森似乎也很高兴能摆脱他一阵子。

“如果没什么其他事儿的话,这倒能让咱们俩各自清静一阵子。”

高级警官沃森是阿伯丁人,他有个外号叫“农民沃森”,爱丁堡所有官阶比他低的下属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有一天,雷布思麦芽酒喝得有点多,在沃森本人面前直接把他的这个外号叫了出来。自从那天开始,雷布思就发现委任给自己的那些劳神费力的琐事儿、文案工作、站岗,还有要参加的培训课比原来多了。

那些培训课!沃森倒真有些幽默感。最近的一次名为“高级警官管理”的课程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灾难——全都是些心理学知识,还有如何友善地对待初级警官,如何让他们参与到其中来,如何激励他们,如何让他们感到自己与案件相关。回到警局雷布思倒真是试着去鼓励他们,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感到与案件紧密相关,不过仅一天而已。那一天结束的时候,一位警员笑着冲着雷布思的后背拍了一掌。

“约翰,今天活儿真是够累的啊,可是我挺享受的。”

“你他妈的把手从我背上拿开,”雷布思咆哮,“还有,别叫我约翰。”

警员嘴巴张开,“但是你说过……”他刚要说什么,但是话没说完。短暂的假期已经结束,雷布思尝试着当管理者。他感到疲倦,诅咒这该死的管理。

雷布思停了下来,站在通往地铁的楼梯上,放下他的行李箱和公文包,拉开了运动包的拉链,翻出晶体管收音机。他把收音机打开,一只手把收音机贴在耳朵上,另一只手调着台。终于,他找到了新闻公告台,他听着,其他的路人匆匆而过,有一些盯着他看,但是大部分并没留意他的举动。最后,他终于听到自己一直等着的新闻,然后关上收音机,将它扔回运动包里。现在,他解开公文包的两个搭扣,把伦敦大全翻了出来。他翻着写满街名的一页又一页,才想起来伦敦是个多么大的城市。城市大,人口又多。一千万吧,有没有?人口是苏格兰的两倍?真难想象啊,一千万个灵魂。

“一千万零一个。”雷布思自言自语,终于找到了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名字。

[1]1英尺≈30厘米。

[2]橄榄球比赛中最古老著名的赛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