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刀插了进去。

根据过去的经验,她感到那一瞬间再熟悉不过了。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冰冷的刀柄,明晃晃的刀片直插入喉咙,一直插到了刀柄,直到她的手也碰到了喉咙。肉碰肉。先是夹克衫,然后是羊毛衫、棉衬衫或者是T恤,然后是身体。现在这个身体只不过是个躯壳,刀子正不停地随着身体颤抖,好像一个不停嗅着味道的小兽。温热的血液覆满了刀柄和一只手。(另一只手捂着猎物的嘴,以防猎物叫出声来。)这一时刻过去了。一场会面。真动人。身体还是热的,张着口子,沾满鲜血。体内翻腾的血液喷涌出来,好像沸腾了一般。这一刻结束得很快。

可她还是觉得饿。不该这样,通常不是这样的,但是她仍旧感到很饿。她脱了几层衣服。实际上,脱了不少,或者实际上用不着脱那么多。她做的都是必须做的事,刀子再次不安地蠕动起来。她死死地闭紧双眼,她不喜欢这一段情节。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当时不,现在也不。但当时尤其不喜欢。

终于,她取出了自己的牙齿,将它们放在白色的腹部,直到牙齿完美地咬合在一起,然后按照惯例,她轻声低语了四个字:

“游戏而已。”

*

乔治·福莱特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傍晚了,周日的傍晚。周日本该是他好好喘口气的日子,享受着牛排和约克郡啤酒,跷着二郎腿坐在电视机前,文件从腿上滑落。但是那一天他总有一种感觉。中午在酒馆吃饭时就有这种感觉,肚子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小小的、看不见东西的白色虫子,饥饿的虫子,他满足不了那些虫子的欲望。他知道它们的本来面目,它们自己也再清楚不过。接着酒馆里抽奖,他中了三等奖——一个三英尺[1]高、白色和橘黄色相间的泰迪熊。在那一刻,就连那些虫子也在嘲笑他,他就知道那一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现在可好了,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催命一样。只要打来电话通报坏消息,就等不到早晨换班那一刻。当然,他明白这个电话意味着什么。过去的几个礼拜,难道他不正是一直期待着这一刻吗?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有些不情愿地拿起听筒,把电话接了起来。

“我是福莱特。”

“又出现一起,长官。狼人。他又作案了。”拼搏野蛮的比赛而已。立在电视机旁边的是那只咧着嘴巴笑的酒馆战利品——泰迪熊。他要一只泰迪熊有什么鬼用?

“好吧,”他对着电话听筒说道,“告诉我地点……”

“毕竟,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雷布思笑了,冲着桌子另一端的英格兰人点点头。然后他盯着窗外,再一次假装对窗外模糊阴暗的景色感兴趣。如果这个英格兰人说过一次的话,那他就肯定说了不下十次。旅行中他几乎没说什么别的话题。而且这个英格兰人还总是悄悄地占领宝贵的空地,害得雷布思的腿没地方放。他喝了一大堆啤酒,空的啤酒罐子渐渐堆过桌子的这头,侵占了雷布思的空间,雷布思只好和一叠折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杂志为伴。

“请出示车票!”乘务员在车厢的另一端大声喊着。

雷布思叹着气翻出车票,自从离开爱丁堡这可是第三次查票了,他总是记不清自己把车票放哪儿了。在伯威克郡的时候他以为车票在自己的衬衫口袋里,可到头来却在哈里斯牌粗花呢外套的上衣口袋里。在达勒姆,他在外套口袋找车票,最后却在小桌子上面的那堆杂志下面找到了。现在,火车刚驶离彼得堡十分钟,车票却不知为什么跑到了长裤的后兜里。他把票拿了出来,等着列车员过来检票。

英格兰男人的车票倒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半压在一个空啤酒罐下面。尽管雷布思已经几乎能够背出周日版报纸上面的每一个字,可他还是瞥了一眼报纸的背面。他把这份报纸放在那一摞杂志的最上面仅仅是出于恶作剧心理,看到报纸头条新闻上面加粗的黑色标题,他就感到兴奋——苏格兰人! 标题下面的故事讲的是几天前在莫利菲尔德举行的加尔各答杯[2]。那场比赛冲突不断:如果肚子经受不了撞击可不能打比赛,这种比赛是为那些心脏功能最强健,并且意志坚定的斗士们准备的。苏格兰队以13∶10的大比分获得冠军,而现在,雷布思却坐在周日傍晚的火车里,里面挤满了失望的英格兰橄榄球支持者,垂头丧气地回伦敦。

伦敦。从来就不是雷布思喜欢的地方。并不是说他经常来伦敦就不喜欢这个城市,而是因为来伦敦的经历并不令人感到愉悦。每次都是严格的公差,作为洛锡安和边境警队的代表,雷布思的一言一行都得严格守规矩。或者,像他的顶头上司简明扼要地对他说的那样:“约翰,别搞砸了。”

好吧,他会尽量做到最好。他算计着能做的事情可是不少,先不管做得是对是错,总之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如果这意味着必须穿干净的衬衫、打体面的领带、脚蹬擦得锃亮的鞋,还有大方的夹克衫的话,那就这么办吧。

“请出示车票。”

雷布思把车票递了过去。前面头等和二等车厢之间的餐车里,从过道的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了念诗的声音,是诗人布莱克的《耶路撒冷》。雷布思对面的英格兰男人笑了。

“只是一场游戏,”他对着面前的啤酒罐子自言自语,“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五分钟后火车停靠在了国王十字车站的站台上,表上的时间是七点过一刻,雷布思时间充裕。已经有人帮他在伦敦市中心订好了酒店房间,这是伦敦警察厅的好客之道。夹克衫的口袋里有一张打印的单子,上面满是注意事项和指示,也是从伦敦这边寄过来的。雷布思并没带太多行李,因为他觉得警厅的礼节也就到这儿了,不能再派人帮他拿行李。他预计行程至多两三天,等到那个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发现,其实对于警厅所进行的调查,雷布思也帮不上什么大忙。所以雷布思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一个运动包和一个公文包。行李箱里有两套西服、一双换着穿的鞋、几双袜子、几条内裤,还有两件衬衫(和相配的领带)。运动包里有一个小小的洗漱用包、毛巾、两本平装小说(有一本读了一部分)、一个旅行闹钟、一架三十五毫米镜头的照相机、闪光枪和胶卷、一件T恤、折叠雨伞、墨镜、晶体管收音机、日记本、《圣经》,还有一瓶装了97片扑热息痛止疼片的小瓶子和另一瓶(用一件T恤包裹着的)上好的苏格兰麦芽威士忌。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公文包里放着一个笔记本、几支笔、一个私人录音机、几盘空白磁带、几盘录过的磁带、一个马尼拉纸文件袋,里面装的是伦敦警察厅文件的复印件,10英寸×8英寸的彩色照片用一个小小的活页报纸夹归置在一起。这一沓照片最上面贴着一张白色的标签,上面只写着一个词: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