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境

那天早晨,我正喝着一杯咖啡,一部灰绿色、漆有黄色“警长”字样的汽车停在我那条胡同前。哈里森下了车,径直向我的住所走来。

 

哈里森穿一身棕色的警服,由于大腹便便和点三八手枪而显得圆圆的。

 

我递给他一杯咖啡,让他在长桌前坐下,他掏出一根长而细的雪茄,点着之后,猛吸一口,然后,慢慢吐出一个完整的烟圈。

 

“雷迪,我正在办一宗真正古怪的案子,我想你或者喜欢听听。”那是他求助于我的一贯方式,我点头。

 

“那是——一个丈夫谋害了他的妻子。”哈里森没有任何开场白就直奔主题,“我知道是他谋害了她,因为……”他举起手阻止我的提问,“呃,那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表达清楚的……第一,从他整个的行为举止上看,我确认是他下的手。他也知道我明白这一点……但我一直不清楚,他是如何下的手。”

 

我继续耐心地听他讲。

 

“第二,这个叫罗尔斯的家伙,就此可以获得三十万的人寿险。而他投那笔人寿险还只是五个月前的事。”哈里森轻轻弹掉雪茄烟灰,“罗尔斯一开始就告诉我有关保险的事。他知道我们反正会查到的,所以他打开始就告诉我……”

 

动机是足够了,我心想,有些人为了比那更少的钱,也会动手杀人的。

 

“第三,这也是最怪的一点。他太太四天前死在家中。死亡前不久,到过他家的邻居说,那时她正在抽筋,于是打电话找阿美镇的比尔医生来,等大夫赶来,她已断气。”

 

“晤,那她是什么原因过世?”我急迫地问。

 

“你问的,正是我不理解的。不过,从这儿开始,事情就复杂了。”哈里森期望地看看我,显然是希望得到我的帮助,“晤,我们从这位叫莉丝的罗尔斯太太的邻居那儿打听到,她一天至少要喝半加仑的水,而且是瓶装的,阿美镇杂货店的老板可证实此事。”

 

简单说来,这位罗尔斯太太认为普通水都有污染,所以她只喝那种从店里买来的塑料瓶装的水。

 

我也迷惘不解,为何一天要喝那样多的水?可是,我看不出这和人命案有什么关系?

 

哈里森继续叙述前,又吐出长长一缕烟。

 

“郡方验尸员验过尸后,声称莉丝是死于什么 ‘柯赛氏综合症’。”

 

我猜哈里森是存心要幽我一默,整整我,因为当他着到我的惊讶神色时,嘴巴咧着满足的笑容。柯赛是郡方的验尸员,个子矮小,为人矜持,脾气却颇急躁。

 

哈里森继续说:“柯赛说他从没有碰见过罗尔斯太太这种死亡原因。当然,你没法相信柯赛这个人。总之,柯赛会用那样一个怪病名,来表示那是一种新病或什么……而且,对发现一种新的死亡病,他还颇为兴奋,说那样会使他出名……”哈里森声音中透出明显的厌恶。

 

“晤,罗尔斯太太因何致命?”我再度发问。

 

这一次有了反应。

 

“柯赛告诉我,真正的致命原因是……”哈里森侧身从臂部口袋取出一本黑色记事薄,翻翻纸页,“唉,一大串病名,”他抬头看着我,“雷迪,你记也记不住,简单明了地说,是渴死的。”

 

那说法真是荒谬,我摇头说:“哈里森,现在,没有人会渴死的。而且,你刚刚还说她一天喝好几瓶水……”

 

“也许还不止。”哈里森答道。

 

“柯赛在胡说八道,我想,他无非要借此出名。”我的脑中突然闪出这样的念头。

 

“也许。不过,不仅仅他是这样说的,他还请奥尔巴尼州立医学院的首席病理学家来看过,就他们告诉我的,她的内部器官像是干掉了。”

 

哈里森停了一会儿,看着我,当时,我的表情必定露出狐疑之色,因此他又补充说:“那些大夫用显微镜和化验来证明他们的说法。”

 

我再次摇头,作结论似的说:“一定是水下了毒,没有人是因为渴而死的。”

 

“当然我也想到下毒,他们也化验了,然后也喂些给老鼠吃,老鼠活泼如常,一连三天仍然一样。那水蒸馏过,至少专家们这样告诉我。”哈里森再吐一口烟,“我总觉得他们告诉我的没错。”

 

“你肯定拿到她真正喝的水作样品啦?你知道,罗尔斯可能掉换。”

 

哈里森的声调里透着不屑。表示这是不需要问的话。

 

“罗尔斯太太死后不久,我就到达那儿。杂货店的老板话很多。他立即告诉我,她一天要喝好多瓶那种瓶装的水,因此,我直接从冰箱里带走一瓶。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知道我取走一瓶的。柯赛和其他的大夫才不理这档子事呢。”

 

我总结哈里森告诉我的,“如此说来,有一位妇人,在一天喝数瓶水之后渴死了,她的丈夫因而受益三十万元,你怀疑丈夫是凶手,但找不出致死之因,对不对?”

 

“我想你或许会有主意。”哈里森很诚恳地说。

 

哈里森来和我商量案情,这不是首次。我是从城里来到石堆村的,在城里,我学过医药、化学、物理等等,我在科学方面的知识非常渊博,起码在哈里森看来是这样。因此,每当哈里森办案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找我,以求获得科学或技术方面的帮助。

 

“罗尔斯长什么样子?”我问。

 

“他是伯克郡大学的化学教授,据我所知,他在学校里做些私人的研究工作。至于他的长相嘛,我认为你也许喜欢亲自去瞧瞧。事实上我今早正要去看他。我来这儿,是想说不定你也想一道去。”

 

假如我要说不去的话,我知道哈里森还会用其他什么诡计来诱使我陪他去的。尽管他假装不经意,但他来找我的目的,我一清二楚,他有一种钢铁般的决心和毅力,从来不相信世界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对哈里森来讲,他眼前的这个案子,就如同背部的痒处,知道痒处,但抓不到,哈里森现在的心情,可想而知。

 

当汽车停在一幢农舍型的房屋前时,灰云似乎垂得更低。窗边和门廊边,种着十来裸修剪整齐的矮树,草坪洁净整齐,没有一片落叶玷污那片纯绿。

 

哈里森像屋主一般的敲打厚木门。

 

门慢慢开启,一位穿羊毛衫的男子,透过厚眼镜,好奇地看着我们,好像我们是什么标本,他正在用放大镜或显微镜检查一样。

 

罗尔斯年约四十左右,身段很好,没有发福的迹象。当他看见哈里森时,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显露在他长长的、嶙峋的脸上。

 

他把门开大些,“哈里森警长,你来了,还带了朋友来。”罗尔斯的声音相当圆润,但隐隐含有一抹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