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父亲的选择(第2/7页)

盛夏打开一道门缝,看到走廊里守着个小警察——妈的,又是叶萧安排的,防范她从医院溜走,或者有变态杀手来害她。

成了监狱!她在狭窄的病房里徘徊几步,推开三楼的窗户。外面有棵粗壮的橡树,枝丫从窗边穿过。她半腾空出去抓了抓,感觉还结实,反正自己不到九十斤了。双手双脚虚弱,仿佛在云中漫步,但她还是选择爬出去。

五分钟后,盛夏来到地面,光光的两条大腿,被粗糙的树皮磨得通红,几块嫩皮在流血。低头走出医院,身上有几十块现金,她拦了辆出租车,前往南明路。

车窗上出现雨点,紧接着下起暴雨。风挡玻璃上的雨刮器,忙活地摇摆,掀开一层层瀑布。南明路在烟雨中越发模糊,前头有公安局设置的路障,出租车无法通行。司机只能绕行一条岔道,从失乐园与南明高中的背后,开了个远远的C字形,最后抵达南明路799号——距离路障的另一头,只有数百米。

她孤零零下车,没有伞,瞬间成了落汤鸡。司机迅速离去。荒野中的三层楼,门口剥落的牌子,无法分辨字迹。雨水中浸泡着好多乌鸦与老鼠的尸体。经过杂草簇拥的小道,房子背后有扇小门。她躲在屋檐下,给叶萧打电话——为什么不在出门前找他?因为那样她就出不了医院了啊,笨蛋!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盛夏捏着手机,问候了叶萧一万遍:大叔,你还活着吗?

等不及了,手机快要没电了,该怎么办?

一只陌生的手从门缝里伸出来。她要把门关牢,但已没有力气。癌细胞让她虚脱。原本准备好的泰拳动作,致命的肘击与踢腿,只能停留在想象中。那只强壮的右手,像利维坦或贝希摩斯的爪子,握紧她的脖子,封住她的嘴巴。

豪雨倾缸,似英夷之箭。

上午十点。

医院四楼的ICU病房门口,叶萧焦虑地来回踱步,吩咐手下帮他去买部新手机,哪怕二手山寨的都行。医生同意他进入病房,但不能超过一小时。

监护仪、多功能呼吸机、麻醉机、心电图机……叶萧不是第一次进入ICU重症病房,他换上医生的衣服,确保没有带入细菌。完全认不出霍建彬了,这个四十岁的男人,被一辆保时捷撞得粉身碎骨,也许只有大脑和心脏完好。胸口和脖子插满管子,四肢包得犹如木乃伊,整个脑袋也被纱布裹住,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莫名其妙地想起图坦卡蒙法老。

霍建彬的眼睛睁着,看到叶萧眨了眨眼皮。护士为气管做了处理,让他暂时可以说话,但不能用力,必须贴着嘴巴才能听清。

“对不起,你如果听我的,就不会有这个结果了。”叶萧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柔,虽然这会让自己产生厌恶,“说说看,你为什么逃跑?”

“小倩。”

果然,他的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叫。

“嗯,辛苦你了,请从头说起吧,你是怎么发现焦可明的?”

ICU病房很安静,只有输液管里的滴水声,电子仪器的运行声。霍建彬却闭上双眼。叶萧不动声色,耐心等待了两分钟,终于等到回答。

“要从……从今年……7月说起……”

叶萧把耳朵贴着他的嘴边,不仅感到他的气流,还有气管深处的血腥味。断断续续,像弥留之际的遗言,他听完所有的故事。

7月。

霍建彬刚到宜家超市上班,九点钟关门,他才能骑助动车回家。那一夜,他选了条近路,经过一个小区门口,看到有条黑色大狗。路灯明亮,这不是死神吗?绝对不会认错,女儿养了五年的狗,第一个赶到杀人现场的目击者。女儿死后,这条狗也离家出走了。牵着狗的男人,三十多岁,戴着眼镜,满脸阴郁之气。他为什么半夜里遛狗?死神为什么会接受新的主人?

第二天,霍建彬再次来到这个小区。这里的保安松懈,他可以随意出入,躲在暗处观察。他又看到那个男人,开着一辆破旧的白色小车。霍建彬知道案发期间,南明路上的摄像头,拍下过一辆白色小车——叶萧警官让他辨认过这辆车。看起来有点像啊!他记住了对方的门牌号码,住在七楼,还有死神。

他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自己解决问题,调查这个男人的底细——焦可明,南明高级中学的计算机老师,就在失乐园的隔壁教学。焦可明在这里读书工作了十几年,可以说对案发地了如指掌。中学老师经常会接触女生,以往不是没发生过这种性侵案件。小倩被害以后,警方确实调查过她的老师。但她只是初中生,学校距离案发地很远。没人查过失乐园隔壁的南明高中,何况当时还是暑期。

8月13日,霍小倩的五周年忌日,度过五年地狱生涯的霍建彬,选择去女儿被害的地点纪念。深夜,他穿一身黑衣,骑助动车,到达废弃的主题乐园门口。潜入失乐园,找到鬼屋后的排水沟,还带着冥钞和锡箔纸。他发现那里有个人影,燃烧起微弱的火光,照亮那张脸——焦可明。

南明高中的计算机老师,跪在地上抽泣,那堆火不晓得在烧什么。等一等,是鲜花。焦可明握着一大捧鲜花,一枝一枝,一瓣一瓣,慢慢投入火中,烧给地狱里被他杀害的女孩。

就是焦可明,如果他不是凶手,为什么会在这一夜,来到作案地点,祈求被害人冤魂的原谅?

霍建彬想冲上去,从背后勒死这个男人,就像这个男人对小倩做过的那样。但焦可明转身离开,步行的速度飞快,简直就是小跑,明显是做贼心虚。霍建彬跟在后面,不敢大声出气。

在南明路边,焦可明上了一辆白色小车。霍建彬骑上助动车跟踪。这辆车经过改装,可以接近摩托车的速度。白色小车开得很慢,始终没被拉开距离。十几分钟后,骑助动车的黑衣人霍建彬,跟随焦可明的白色小车,进入小区大门。为了不被摄像头拍到,他没有乘坐电梯,而是从楼梯跑上七楼。也许是坐电梯等候时间太久,焦可明在自家门口撞见了他。

一刹那,看着不速之客的眼神,焦可明感到了什么,因为那天是8月13日。

霍建彬还没动手,焦可明先说话了:“我们聊聊好吗?”

他一愣,焦可明打开门。死神叫了两声,却看到熟悉的霍建彬。大狗安静了,还向他摇起尾巴。霍建彬很紧张,但他的第一句话是:“这是小倩养过的狗,它叫死神。”

焦可明盯着大狗的眼睛:“我明白了,它是被女孩的灵魂派来催我赎罪的。我等了五年,这一夜,终于等来了。”

然后,他承认了一切——

五年前的夜晚,南明路失乐园门口,他原本要抛弃自己的无脑畸形儿,酒后开车撞到十三岁的霍小倩。他误以为女孩死了,将她转移到鬼屋背后的排水沟,造成强奸杀人的假象。当小倩突然活过来反抗时,却被慌乱中的他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