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手表的男人(第2/7页)

我刚才在前面已经说了,没有什么个人物品可以帮助我们确认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但是这个不知姓甚名谁的年轻人身上却存在着不少蹊跷的地方,集中了很多疑点,在案发的时候值得说道说道。在这个年轻人的口袋儿里,找到了不少于六块儿价值不菲的金表,三块儿放在他上身穿的马甲口袋儿里,一块儿装在外套的兜儿里,一块儿装在他衬衣口袋儿里,还有最小的一块儿表,装在一个皮套里,这个皮套是穿在裤子皮带上的,表的位置就在他的左腰位置。由于发现了这些物品,很显然,最普通的解释就是这个年轻人是个小偷,这些表都是他从别人那里偷来的,都是赃物,但是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因为经过仔细辨认,这六块儿表全都是美国制造的,都是美国牌子的表,其中一款在英格兰根本就很少见。有三块儿表的标牌显示,制造商是罗切斯特手表制造公司生产;一块儿是梅森制表厂生产,制表工匠的名字叫艾米拉;一块儿没有任何标志;体积最小的那块儿表,价值也最高,上面镶满了珠宝,是由纽约的蒂芙尼制表厂生产的。他的口袋儿里还有如下物品:一把象牙手柄的折叠刀,上面连着一把由罗格斯厂生产的螺旋开塞钻,折叠刀的生产厂商是谢菲尔德;一面非常小的圆镜子,直径只有一英寸(译者注:1英寸=2.54厘米);一张莱西厄姆大剧院观剧的许可证;一只打造精巧的银盒子,里面装的全是维斯塔牌火柴,一个褐色的专门用来装雪茄的皮制烟盒,里面还剩两根方头雪茄烟——除此以外,就是两英镑十四先令的钞票。清点完这个年轻人的随身物品后,情况就很清楚了,不管这个年轻人的死因是什么,劫财致死的原因是可以排除在外了。正如上面所述,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的亚麻布衬衣是新的,但衬衣上没有任何标志,他的外套上也没有裁缝的名字。从外表上看,这个人很年轻,个头不高,脸刮得很干净,打扮穿着得体。还有,他嘴里有一颗前牙是镀金的。

在鲁格比车站发现了凶案后,警方立刻对列车进行了检查,所有乘客全都要主动配合出示自己的车票,列车上的乘客数量也进行了仔细的清点。结果发现,全列车正好有三张车票未经清点,这恰好对应那三位失踪了的乘客。于是,这辆快车就被放行了,可以继续行驶,但是列车上增加了一名守卫,而原来列车上的守卫约翰·帕尔默被警方留了下来,因为他最熟悉那三个乘客的长相。另外,发生凶案的那两节车厢也与列车脱钩,从支线上导轨,这两节车厢停在了鲁格比车站等待进一步的检查。来自苏格兰场的警察巡官维恩,以及隶属于铁路公司由公司雇佣的探员汉德森先生来到了鲁格比车站,他们到了以后,对凶案现场的一切展开了全面的调查。

这里的确发生了凶案。凶手射出的那颗子弹,是从一支小手枪,或者是一支左轮手枪当中射出的,并且可以肯定,是从近距离射出的,因为子弹在伤者的着弹部位没有更多的延伸烧伤,这一点警方认为很重要。在车厢里也没有找到其他武器(于是,凭借这一点,有人认为这是自杀行为),也没有找到那个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也就是守卫看见那个高个儿男人手里拿的那个包。警方还在行李架上找到了一柄女用阳伞,但除此以外,两节车厢里就再也没有发现任何新的物品,再没有发现什么跟乘客有关的物品。且不说这起凶案,就说这三名乘客(其中一名是女的)吧,他们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列车,以及他们是怎样离开这辆高速行驶的快车,还有,那个被杀死的人是怎样在威尔斯登连接站与鲁格比车站之间上车的,要知道这期间火车并没有停靠过站台,这些疑问引起了公众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与兴趣,对此,伦敦的媒体刊登了许许多多对案情的猜测。

列车上的守卫约翰·帕尔默,在警察问询期间,提供了一些证词,给这个案子的侦破提供了一些启示。根据约翰的陈述,在特林站和切丁顿站之间,有一个地点,因为被设定为铁道线维修临时堆栈,这里堆放了大量物资,因此快车在经过这里的时候,要减速行驶,不得超过时速八英里或者是十英里。就在这个地方,在火车减速的时候,对于一名男子,甚至是一名体力比较好的妇女来说,都有可能比较从容地从快车上跳下,而不至于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当发生凶案的快车经过这里的时候,那儿正好有一帮铁路工人在干活,据他们说,他们什么也没看见,而这些铁路工人干活的习惯是站在两条通车的铁道中间,而车厢打开的那扇门却位于火车的另一端,所以即使有人从那扇门跳下车也是不会被发现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当时天色已黑,说不定是夜色掩盖了跳车人的踪迹。铁路的路基还是有一定坡度的,有人从车上闪身而下,是很容易逃过铁路工人的视线的。

列车守卫约翰再次做证,在威尔斯登连接站停靠的时候,当时月台上确实比较忙碌,但是他绝对肯定,在这一站,快车上既没有下车的旅客,也没有上车的旅客,但极有可能有乘客在列车上的各车厢之间走动,这是列车守卫看不到的。再说,一个乘客,在吸烟列车席抽完一支雪茄,然后来到一节客车厢换换空气,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啊。想象一下,长着黑色小胡子的那个乘客,在抽完了雪茄之后来到了相邻车厢,当时很可能火车恰好经过威尔斯登连接站(地板上抽了一半儿的雪茄似乎就很能证实这种猜测),这样他就很可能与这场戏中的两位重要人物碰面了。那么,这场戏的第一场就宣告结束了,我们用不着花多大气力,就可以猜出,在第二场中一定有好戏看。但是,这第二场戏到底是怎么演的,这个死去的年轻人又是怎么中枪身亡的,那三个乘客到哪儿去了,他们是怎么走的,那个年轻人又是怎么来的,这些都是列车守卫约翰和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探员和警长无法回答的了。

警方对列车从威尔斯登连接站到鲁格比车站经过的铁路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结果还真找到了些东西,只是他们仍无法进一步确定这些东西到底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在靠近特林站的地方,也就是火车经过堆栈必须减速慢行的铁路附近,在路基下面,办案人员找到了一本袖珍版的《新约圣经》,书已经非常破旧了,磨损得很厉害。这本《新约圣经》由伦敦的圣经协会出版,内封上还题着字儿:“约翰送给爱丽丝。1856年1月13日。”同一页的下面还写着字儿:“詹姆斯。1859年7月4日。”这一行字儿的下面还有一行字儿:“爱德华。1869年11月1日。”可以看出,所有这些字儿,都出自同一人之手。这可是警方获得的唯一线索,如果这就是线索的话,而验尸官的结论——“死者为凶手所杀,究竟系何人所为,正在调查。”对这桩离奇的案子而言,断然不是给人能够满意的回答。广告,悬赏,以及各种询问,最后都无疾而终,没有任何结果,什么有效的结论都无法做出,整个调查始终找不到一个重心,没有什么能够有力地支撑起案件的侦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