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怨曲(第2/3页)

  尚有神话般的关云长,谁能想到,过了五关,斩了六将,到头来,竟然迷惑于一条并不深密的小计,大意失了荆州,后世里,至少有几十出戏都唱了这一回,十有八九,都在感叹英雄的骄狂与末路,却多半是些轻描淡写:明明是劫难,看上去,却更像是一次为风雅准备的波折,虽说给铁幕般的三国荆州横添了一丝少有的情趣,但革命终究不是绣花,不是嶙峋怪石背后探出的一丛樱桃——失了荆州,便只好踏上穷途,更哪堪,性命的终点,麦城,就在不远的前方,事实上,就在失去荆州的同时,英雄也失去了他的一生。

  在我幼小的时候,偶尔会登上荆州的古城墙,在当初的藏兵洞里消磨时光,时至今日,我还记得北门外的一棵皂角树,虽然它堪称高耸,却是形容枯槁,说它天命将尽,每年春天却都生出丝缕新叶,谜底揭开之日,正是它油尽灯枯之时,原来,在它的内部,早就已经生出了一棵新树,那时我年少无知,熟视无睹,倘若是现在,我问我自己:你怎么知道,那是不是故楚的魂魄依旧在今日荆州涌动,不光是这棵皂角树,它也涌动在夕阳下的楚墓、奔流的江水和铺天盖地的滚滚麦浪之上?

  回到公元前二百七十八年,故楚郢都被攻破的那一天,当秦帝国的战士踏入城门,有一桩事情,他们决然没有想到:被征服的队伍里,除了平静下来的平民,几乎没有看到一个王侯公卿,而空气中无处不弥漫着酒香。那其实是,当灭顶之灾已经注定无法逃脱,他们放下武器,写好了遗书:罪在我等,甘愿一死,勿杀百姓。之后,喝光坛中的美酒,拔刀自刎——为了亲人们的生,他们,如释重负地领受了死。

  肉体的遗迹

  这一回,说的是绝命诗。瞿秋白赴死之前,曾有“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之句,世事便是如此:死这一字,自是性命的终局,也未必不是真境、善知识和血肉里最后开出的花。在生死的交界,有人要留下句子,是为绝命诗,或是死不瞑目,或是追悔莫及,终归是指望和安慰,有这一句两句,仿佛是驿站长亭多了一座两座,长夜孤旅,携壶题壁刚刚好,最后的拯救与逍遥,都来得刚刚好。

  自是有一些人,这一世不替自己活,他是在替眼前的风雅和后世的典籍而活,他也活得心力交瘁,但在旁人看来,肉体之外的物事篡改了他,他的行状里没有呼天抢地,也甚少欣喜若狂,说到底,这一场没有烟火气的生涯,不过是花团锦簇的阉割。唯有到了写下绝命诗的时刻,风开云散,水落石出,八十一难已过,此身便是如来,你是什么命,你就要归于什么样的句子,这绝命诗,实在不是别的,它是肉体的遗迹,也是遗迹里的肉身。

  “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寒泉听不穷。已忍伶俜十年事,心持半偈万缘空。”被押上刑场之前,监狱里的瞿秋白作成了这最后一首,却是集唐人四句而成,这四句里,除去致命的空无,还有隐隐的、独善其身的冷漠,这冷漠早在拷打之前就已将自己画地为牢,也足可使接下来的刑场和子弹自取其辱——我早已是孤儿,枪还未开,且让我最后一次完成这联句之戏,大限到来,我亦不过是,生生世世的孤儿。

  子弹穿过身体,不会生出前所未有的道理,就像佛法道识,它们在今夜灌注人心,明早起来,该念经的念经,该打坐的人还是要打坐,尘世依然广阔,心怀一死的人照旧不盼望结果,无非是法身非相,无非是无住无相,如此,唐伯虎才会在阴阳交分时留下如此句子:“生在阳间有散场,死归地府又何妨。阳间地府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

  世事真是难料,唐伯虎和瞿秋白竟是赴死路上的同道中人,如果他们生在一个时代,如果俄罗斯诗人叶赛宁也和他们生在一个时代,弄不好,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他们要结伴同行。一九二五年一个冬天的凌晨,在俄罗斯,风雪中的叶赛宁咬破了手指,用血写下最后的诗句:“再见吧,朋友,不必握手也不必交谈,无须把愁和悲深锁在眉尖——在我们的生活中,死,并不新鲜,可是活着,当然更不稀罕。”

  叶赛宁诀世而去,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找不到钢笔时就咬破自己的手指,相反,有人会走得更远,以至于,如果在这世上找不到一个人,她便要去另一个世界里找他,就像叶赛宁的情人加琳娜·别尼斯拉夫斯卡娅。他最后的诗句是为她所写,一年之后,在他的墓前,无法接受世上已无叶赛宁的别尼斯拉夫斯卡娅,用一把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谁又想到,一首绝命诗,绝了两个人的命;谁又能想到,别人的句子,怎么会变成杀死自己的刀子?

  绝命诗一途,实在也是字词搭成的奈何桥,在这桥上流连的人,既有一个无法重蹈的前世,还有一个雾气茫茫的前方,无论是心无挂碍,由此及彼只当作击鼓传花,还是捶胸顿足,拼尽气力也要踟蹰不前,暂且全都放下,时间到了,想哭的人终需哭出来,一切诉说、眷念和绝情,都要淋漓,都要恶狠狠,唯有如此,才能拿获此刻的解救,如此,做过清朝官吏的故明遗民吴梅村才会对自己说:“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因乌台诗案下狱,自忖难逃一死的苏东坡才会对弟弟说:“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

  你若是声称自己打山中来,总归有人要问,带没带来兰花草;现在,你是打血肉里来,你在写绝命诗,你便不是别的,那只执笔之手,其实就是包藏了人间生涯的七情六欲,或是已灰之木,或是不系之舟,旁人看去,总要见到你这一世,到底是水漫了金山,还是命犯过桃花。纵如李鸿章,“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之句既出,再回想他二十岁时写下的“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觅封侯”,便有多少人抛却庙堂高论,转过身去,念及了他的难与苦;再如宋朝的蔡京,临死写下“八十一年往事,三千里外无家”的句子,读过的人终是不免恻隐,千错万错,他究竟是饿死在穷途末路上。

  话说回头,皮肉之苦,性命之忧,并不是在所有的绝命诗里都能寻见相应,“误落人间七十年,今朝重返旧林泉。嵩山道侣来相访,笑指黄花白鹤前。”清人严我斯的这几句临终之诗,看似声色未动,实有自圆其说的欣喜,却深得多少人的倾慕,只为它呈现出了一个结果,这结果风平浪静,让人忽略道路上的枝丫丛生,却又堪称奇迹,而且,奇迹的获得,并不是沥血抄经后的恩赐,说出去,人人都会相信,如此,它便成了人人的指望,好像才子佳人小说里末尾处的大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