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第2/6页)

那么,虽然文学家如同其他艺术家一样,总是把单一、个别的事物展现给我们,但他们所了解并透过其作品想让我们了解的,却是柏拉图式的理念,整个的种属和类型。因此,在文学家所表现的画面中,我们清楚看到了所刻划的典型人性、典型场景。叙述性和戏剧性文学家从生活中提取了个别之物,精确地把它及其个体性描绘出来,并以此表现了整个人类的存在,因为虽然作者似乎只是关注于个别的人和事,但实际上却表现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会存在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文学家,尤其是戏剧作家所写出的句子,就算成不了流行的俗语,也经常可以套用在现实生活当中。文学之于哲学就犹如生活历练之于从实践经验中摸索出来的科学。也就是说,生活历练让我们了解到个体的现象,并且是以实例的方式,但科学则涵括整体的现象,采用的是普遍的概念。这样,文学就通过个别的情形,通过例子让我们了解到人的柏拉图式的理念,而哲学则教导我们在普遍和总体上认识透过个别显现出来的事物的内在本质。由此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文学所寄托的更多是青年的特性,而哲学承载的更多是老年人的特质。事实上,文学创作的天赋才能只在青年期真正开花,对诗歌、文学的感受在青年期也经常是狂热的。青年人忘情于诗句文字,内容平平也能够读出味道。随着年岁的增长,这一倾向就逐步减弱了。到了老年,人们转而偏向于散文了。因为这种文学倾向的缘故,青年人对现实的感觉、意识很容易就会受到削弱。这是因为文学有别于现实:在文学里,生活饶有趣味而又没有痛苦;但在现实中,生活要是没有痛苦的话,那就是乏味的、不过瘾的,而一旦生活变得有趣、过瘾,那就不会没有痛苦。进入文学世界早于进入现实生活的年轻人,会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他们只能在文学里面才可以得到的东西。才具出众的青年在现实生活中痛感不适,其主要原因正在于此。

韵律(Metrnm)和韵脚(Reim)即是镣铐,也是面纱——诗人戴上这层面纱以后,就可以允许自己以平常不敢采用的方式说话,而正是这一点特质取悦于读者。也就是说,诗人对说出的句子只负有一半的责任,韵律和韵脚则必须负上另一半责任。作为纯粹节奏的韵律,或者说速度,其本质只在于时间,而时间则是一种纯粹的先验直观,它因此属于——以康德的话来说——纯粹的感觉(Sinnlichkeit)。而韵脚却是与听觉器官的感受有关,因此属于感官经验的感觉。所以,节奏作为表达手段比韵脚更加高贵和更有价值。因此,古老的作家蔑视韵脚。韵脚是在语言遭到腐蚀、变得有欠完美以后的产物,是诞生于野蛮的年代。法语诗歌、诗剧之所以如此贫瘠,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法语诗歌并没有韵律,纯粹只是局限于韵脚。另外,为了掩藏表达手段欠缺的窘况,在法语诗歌里面,不乏死板、学究气的条条框框——这使写出合适的韵脚变得更加困难。这样,法语诗歌就变得更加贫瘠、乏力了。例如,法语诗歌的其中一条规定就是,只有拼写一模一样的音节才可以配对韵脚,就好像韵脚不是给耳朵听,而是给眼睛看似的!还有就是不能在两个词或者两个音节之间重复同一个元音;大量字词按规定不能入诗,等等。林林总总的这些约束都是新时代法语诗歌流派所试图扬弃的。但任何语言的韵脚都无法像拉丁语的韵脚那样给人造成如此愉悦和强烈的印象,这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中世纪的押韵诗具有某种特有的魔力。对此我们只能这样解释:拉丁语比任何一门现代语言都更漂亮、更完美和更高贵,就算用上了拉丁语其实不屑使用、本属于现代语言的闪光饰物和盛装艳服以后,拉丁语照样显得风姿优雅和妩媚。

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如果不惜损害思想或者对这思想正确、纯粹的表达——不管损害的程度如何——而目的仅仅只是小孩子般地打算要在一些音节之后,让读者重又听到相同的词音,或者让某些音节组合在一起,造成抑扬顿挫的效果,那这种幼稚做法看上去几乎就是背叛理智功能的行为。但不经过这种勉强凑合,韵诗就无从产生。正因为韵诗的这种用词牵强的特质,在阅读外文时,韵诗比散文更为难懂。如果我们可以一窥诗人的秘密作坊,那我们就会发现为求押韵而寻找思想的做法是为思想寻找合适韵脚的十倍。就算是在后一种情形,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不经过一番折衷、妥协也不容易。诗艺却不理会这些,并且,所有的时代和民族都站在诗艺一边,因为韵律和韵脚对人的情绪实在具有巨大的威力,韵律、韵脚所特有的秘密诱惑力实在无法抵挡。我想原因就在于一首韵脚巧妙的诗歌,由于其大为加强了的效果,能够刺激起听(读)者的感觉和情绪,让听(读)者觉得这里面所表达的思想就好像注定非这样表达不可;甚至所表达的思想就好像已预先定型在这语言里面了,诗人所做的只是把这已预先固定下来的句子找出来而已。哪怕平平无奇的思想也可经由韵律和韵脚的作用而似乎获得某种深长的意味,就跟样貌平凡的女子穿戴上华丽服饰以后就会吸引住人们的眼睛一样。事实上,甚至肤浅和虚假的思想也可经由诗体化而获得真理的外表。相比之下,甚至名家写下的诗篇,一旦忠实重写在散文里,就会大打折扣,变得毫不起眼。如果真实的才是美的,而真理最喜爱的装饰就是不着装饰,那在散文里就已是伟大和优美的思想,其真正价值就更甚于在诗体里同样显得伟大和优美的思想。像韵律、韵脚这种实在是不足道,甚至是小孩子玩艺一样的用词手段,却能造成如此强有力的效果,这是相当异乎寻常的,也很值得对此进行探究。我对此现象的解释如下。直接付诸听觉的东西,亦即纯粹的字音,经由节奏和韵脚就获得了某种自身的完美和含意,因为字音以此方式成了某种音乐一样的东西。这样字音现在似乎就是因自身的缘故而存在,而不再只是作为一种手段,一种只是标示某一含意的符号而存在,亦即作为字词的含意而存在。以其音声取悦耳朵似乎就是使用这一字词的全部目的。所以,随着这一目的的达成,其他的目的也都达成了,对这些字词的所有要求、期待也就都满足了。但现在,除了这些,这些字词却还同时兼备了词意,表达了思想,就像音乐中的歌词一样。这些让我们意想不到的附加物,就成了给我们以惊喜的礼物。由于我们原先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所以,我们很容易就获得了满足。如果字词所传达的思想本身就是很有意思——亦即表达在散文里也很有意思——那我们就会为之心醉神迷。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在还没有发现字词都有含意和思想之前,我就觉得诗歌的音韵相当悦耳。据此,所有语言都的确有一种读来琅琅上口却几乎完全没有意义的顺口溜、打油诗一类的东西。汉学家戴维斯在他所翻译的中国剧《老继承人》的序言里说过,中国的戏剧部分是由唱词所组成。戴维斯还补充说:“这些唱词部分经常含意模糊,而根据中国人自己的说法,这些唱词的目的主要是让耳朵听了舒服;唱词的含意人们则不大计较,字词甚至完全是为了声音的和谐服务。”在此,又有谁不曾回忆起许多希腊悲剧中经常让人难明其意的合唱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