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一提的物件们(第2/13页)

只要带钱包和家门钥匙就行,再有口红和文库本就完美了。

无论如何都需要的东西,到时候找就行了。其实也没有什么是无论如何都需要的。

拿一个小拎包就能去任何地方——这么想着,一下子轻松起来。

昵称

我不擅长的东西之一是昵称。

不知为什么,我以前就无法用昵称称呼别人,总是会在一瞬间犹豫,而这种事,那一瞬间无疑就是全部。

我也几乎没被人用昵称叫过,用昵称叫我的只有母亲和妹妹。

不光是对人,我对东西的昵称也不擅长。比如,上小学的时候,忘了是“吉弹板”还是“吉板弹”,反正大家都习惯那么叫跷跷板,我却怎么也叫不出口。

而另一方面,我又对昵称怀有憧憬,脑子里也明白:昵称是带有亲密色彩的称呼。

有这么一件事。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从学校回家路上,一个人上过街天桥,看见住在对门的真美的哥哥正在桥下走。他比我大两岁,是个会照顾妹妹的温和男孩。当时旁边没有一个人,我觉得这是尝试昵称的机会。他有一个奇怪的昵称。

我在天桥台阶上招手,大声叫道:“艾迪,艾迪公!”

真美的哥哥吃惊地抬头看着我。

直到现在我还后悔——当时我不知道“艾迪公”是指猴子,而这个昵称来自他的长相。等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我自己也不是没有昵称,幼儿园的老师和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管我叫“丘比”。但不管在幼儿园还是小学,这么叫我的只有那两位老师。

烤鸡肉串

听到“烤鸡肉串”,我就想起《海螺小姐》。鳟夫和同事海鳗,或者波平和外甥海苔助下班后去喝一杯,聊聊家常的情景,那是男人们的休闲一刻。

我一般只在赏花或看烟花的晚上才吃烤鸡肉串,而且都是别人在百货店的地下街买的。

我原先不怎么喜欢烤鸡肉串,太甜。我偏爱点心,甜味的菜肴却一概不爱吃,比如咕咾肉、寿喜烧、芙蓉蟹。

所以也没想去鸡肉串店看看。大概是《海螺小姐》的影响吧,总觉得只有公司的上班族才去。

第一次去的鸡肉串店在新桥。我没让厨师蘸酱,只用盐烤。我惊讶于烤鸡肉串那单纯紧致的美味,觉得真是精炼的食物。

自此常去鸡肉串店,对烤鸡肉串也了解了一些,因为实在吃得频繁。自从去烤串店后,我比以前爱喝啤酒了。啤酒是美丽的酒,颜色也漂亮(我对漂亮的东西很没脾气)。

最喜欢鸡软骨。但鸡软骨在每个店都不一样,有光是骨头的、骨头中带一点肉的、肉中带骨的。我喜欢的是纯骨头。

看看周围,一般人都是先点拼盘,再单点自己喜欢的。我吃不了那么多,只点单品。

我只在一家店点拼盘。那儿的六串拼盘很完美,再点几个蔬菜串就没的说了。那家店在哪里?不告诉你。

薄荷膏和硫软膏

小时候,我哪儿弄伤了,外祖母总要给我涂薄荷膏,妈妈总要给我涂硫软膏。外祖母的薄荷膏总是好好地放在她的衣柜抽屉里,妈妈的硫软膏总是好好地收在她的梳妆台抽屉里。

奇妙的是,她们俩都顽固地相信自己的药,看不起对方的药。

看见我的手脚上闪着薄荷膏的油光,妈妈会问:受伤啦?涂薄荷膏啦?语气里颇有几分不甘心。而外祖母看到我涂着硫软膏,会皱着眉叹气说:明明是薄荷膏更管用。

对于外祖母和妈妈之间的微妙关系,每次我都觉得好玩。她们俩血脉相连,活得完全不同,却一直一起生活。她们有时会以意见不同拌拌嘴为乐,让我觉得有趣,那是我不知道的只属于她们的时间,她们一起走过的时间。

要我说的话,盒子是薄荷膏的比较时髦可爱,直到现在我还喜欢盖子上画的女孩。但硫软膏涂上伤口那一瞬黏稠的冰凉、那白白的颜色和温柔的气味,也很让我怀念。

我小时候本来就胆小,总是待在家里,所谓弄伤也不过是弄破了手指上的倒刺、抓破了蚊子包之类,这样的小伤当然涂哪种药膏都没区别,什么都不涂也无妨。

而记忆最深刻的,是在学校受伤的同学被带到保健室涂上的红药水。那药水,外祖母和妈妈都讨厌。

鸡尾酒的名字

我深感自己属于被名字所惑的类型。无论是书还是CD,经常光看名字就想买,连偶尔买的马票也多半是看马的名字来买。

最典型的是鸡尾酒。我喜欢鸡尾酒,经常去喝。要说喜欢鸡尾酒的什么,那就是名字,味道却并不怎么喜欢。

觉得好喝的也就是杜松子酒,再就是用了新鲜水果的酒,利口酒兑苏打水的单纯味道也爽口。其他的鸡尾酒就没什么好喝的了,大多太甜,或者又甜又苦,得耐着性子喝。

尽管如此,我还是去喝鸡尾酒。在品种丰富的店里,光看酒单就令人兴奋。

在佛罗伦萨的酒吧试过名叫“天使脸”的鸡尾酒,啜了一小口,像是猛挨了一拳般热烈,原来如此。“海滩之爱”的味道每家店都不一样,真是奇妙。

还曾在一家店里看到三种“吻”系列的鸡尾酒:“火之吻”“黑暗之吻”“西西里之吻”。我想知道它们有什么区别,于是三种全要了。

大概是喜欢旅行的缘故吧,我也会尝试带地名的鸡尾酒,比如“内华达”或者“内布拉斯加”,看到这些名字总想知道是什么味道,没去过的地方更是如此。

有时候我会自嘲:以文字为生的人居然还被文字所困。但又觉得:要是写小说的人不受困于文字,那大概也就完蛋了。

三角铁

乐感、节奏感和运动细胞一样,似乎是我欠缺的部分,再加上缺乏不懈努力的决心,我没学成一样乐器。筝和钢琴跟老师学过,吉他也跟表哥学过一点,因为摁琴弦的手指太疼半途而废。

用去年作古的父亲的话来说,我和妹妹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不懈努力”。

总之我不擅长乐器,不过很喜欢音乐。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感觉音乐的必要,对音乐的需求比吃饭睡觉更迫切。

音乐是某种生理性的东西,我能感觉到每个细胞被音乐充满,会深深为某种音乐打动。音乐确实有文字、绘画和影像没有的特别的力量。

没跟别人说过我对三角铁有亲近感,自从在小学一年级的音乐演出中负责敲三角铁以来,便是如此了。

当时我只是六岁的孩子,却明白自己和这个乐器很投缘。

首先,那奢华的银色三角形很美。这乐器发出的不是旋律,不是节奏,而是“声音”(反过来说,这乐器制造不出旋律和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