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二天黎明前的寂静里,我们离开德文尼克村时,活泼的士兵们还在相对大笑。他们已经全副武装,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帅,身着闪亮的铠甲,头盔上鸟羽飘摇,绿披风,彩绘的盾牌挂在马鞍旁。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威风凛凛牵着马儿穿过昏黑的小巷,连马儿都高视阔步。当然,在我们这么小的村子里,三十条多余的围巾并不容易到手。所以,多数人都戴了又厚又容易让人发痒的羊毛围巾,通常都是冬天才有人戴。这些人都按龙君的要求,胡乱包住脖子和脸。他们总是会不自觉地停止扮帅,偷偷伸手去搔痒。

我一直都习惯于坐我爸爸拉车的大笨马,就算我在它们宽大的后背上玩倒立,它们也只会略微有点儿吃惊地回头看一下。我家的马绝对拒绝小跑,更不要说狂奔了。但马雷克王子给我们骑的,是他的骑士们带来的备用战马,它们简直像是另外一个物种。我一不小心,偶然用不对的方式拽了一下缰绳,我的马就跳起来,只用后蹄着地,前腿向前猛踹,然后就向前急冲,吓得我抓紧马鬃趴在它后背上。后来它又减慢了速度,原因我同样不得而知,总之,马儿自得其乐向前漫步。直到我们经过扎托切克村。

山谷中的大路并没有明确的终点,我猜以前曾经还有很长——一直延伸到波罗斯纳,或者通往其他早已被吞没的、更加遥远的村子。但是,在扎托切克村河桥边磨坊的嘎吱声没有消失之前,野草就已经开始侵犯路面,再前进一英里,我们就很难说脚下是否算路了。战士们还在欢笑、唱歌,马儿却比我们更精明,或许是吧。它们不等骑手下达任何指令,就放慢了速度,还紧张地嘶鸣,头来回摇摆,耳朵一会儿向前竖起,一会儿贴在身上,皮肤紧张地颤动,就像有苍蝇在打扰它们,但周围又明明没有苍蝇。前方就是高耸的黑色树墙。

“到这边停一下。”龙君说,马儿们就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也很高兴有理由停下,几乎马上全体停步,无一例外。“弄些水来,想吃可以吃点儿东西。一旦到了树下,就什么东西都不要吃进嘴巴。”他翻身下马。

我也极其小心地从自己的马上下来。“我来接管它吧。”一名士兵对我说,他是个金发的白皙男孩,有张友好的圆脸,唯一的缺陷是鼻骨断过两次。他用喉音招呼我的母马,欢快又自信。所有士兵都带了马儿去河边喝水,分享长条面包,传递着喝瓶装烧酒。

龙君招呼我过去。“用上你的保护魔法,做到最厚实的程度。”他说,“要是你还有余力,就把士兵也保护起来,我会给你再加一层防护。”

“这样,就可以让那些绿色阴影不能侵蚀我们吗?”我怀疑地问,“就算在黑森林里也能挡住它们?”

“不能,但可以降低它们的侵入速度。”他说,“扎托切克村外有座谷仓:我在那里存了些净化用药,以备万一进林时用。我们一出来,就会取出它们服用。每人用药十轮,不管你有多确信自己没事。”

我看看那一大帮年轻士兵,他们一边吃面包,一边谈笑风生:“你有足够的药给所有人用吗?”

龙君很确信地扫了他们一眼,眼神冷酷,像死神的镰刀。“肯定够活下来的人用。”他说。

我打了个寒噤:“你仍然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即便是在泽西被治好之后。”黑森林里有一道浅淡的黑烟腾起,那是林心树燃烧的地方,我们昨天就看到过。

“这个主意糟透了。”龙君说,“但如果任由马雷克王子带你和索利亚进林,我不去,情况就会更糟糕。至少我还对可能的遭遇略有所知。动作快些,我们没有太多时间。”

卡茜亚默默帮我收集了几把松针,供我施法来用。鹰爵已经开始在马雷克王子周围织造精致的魔法护盾,像是建起一座闪亮的厚砖墙,砖头一块块堆积,等他把砖墙盖得超过马雷克的头顶,整个结构一起闪光,在他身上收紧。如果我从侧面看马雷克,还能看出他皮肤上的淡淡光晕。鹰爵又给自己造了一层魔法护盾。但我注意到,他没有把防护给任何一名战士。

我跪下来,用树枝和松针点起冒着浓烟的小火堆。等到松烟弥漫空地,苦涩而让人嗓子发干时,我抬头看龙君。“现在就施法吗?”我问。龙君的魔法落在我肩上,感觉就像是在火堆前披了一件厚外衣,特别痒,很不舒服,让我很怀疑是否有必要承受它。我跟随他的节奏哼唱自己的咒语,想象自己跟在他身后继续努力防寒:人们需要的不只是厚大衣,还要有手套、羊毛围巾,带护耳的帽子要扣紧,靴子上方还要有加厚的裤子,外面再裹一件大披风,所有衣服都要掖得紧密又舒服,绝不让一丝冷风灌入。

“你们所有人裹好围巾。”我说,眼睛还盯着自己冒着浓烟的火堆,一时忘记了自己是在跟一群成年人讲话,还是士兵;更古怪的是,所有人都照我说的做了。我把烟向四周引导,浸入他们的棉毛衣物中,也把保护魔咒带了进去。

最后那些松针碎成灰烬,火灭了。我站起来,身体有些摇晃,被烟熏得咳嗽,揉了下流泪的眼睛。等我视线恢复清晰时,吓了一跳:鹰爵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神饥渴又专注,甚至在他用斗篷的一部分遮住口鼻时,视线都没有移开。我迅速转身,到河边喝了口水,把手上脸上的烟灰洗掉。我不喜欢他的双眼试图穿透我肌肤的感觉。

卡茜亚和我分吃了一个面包:极其熟悉的德文尼克村家常食物,来自村子里的面包师,有硬壳,灰棕色,略有酸味,是我在家时每天早上都能吃到的东西。士兵们收起酒瓶,拂掉面包屑,坐回马上。太阳已经爬上树梢。

“好了,鹰爵,”我们都上马之后,马雷克王子说。他扯掉铁护手。小指中间指节上套着一枚戒指,精致的圆形金戒,上面镶着小小的蓝宝石,女式戒指。“为我们指路吧。”

“请把大拇指放在戒指上方。”鹰爵说,他从自己马上侧身靠近,用一支镶宝金针刺破马雷克的手指,挤了一下。一大滴血掉落在金戒指上面,把金子染成红色,而鹰爵轻轻念诵寻人咒。

蓝宝石变成暗紫色,紫光聚集在马雷克的手掌周围,即便当他戴好铁护手之后,那紫光还是能透出来。他举起手,在面前左右摇晃:当他指向黑森林时,紫光就会增强。他带领我们前进,我们的马儿一匹接一匹,踏过烧荒的灰迹,进入黑森林中。

春天里的黑森林,跟冬天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地方。现在,这里有一种活力加强,警惕性提升的感觉。我刚刚走到第一片树荫下,就感觉皮肤发颤,周围有无数眼睛在监视着我们。马蹄沉闷地落在地上,小心地踩过苔藓和灌木丛,从伸出长长尖刺的荆棘丛旁边挤过。沉默的黑鸟,几乎难以觉察地在树枝间跳跃,跟在我们后面。我突然确信,如果我在春天里独自闯进黑森林,绝对不可能轻易找到卡茜亚,除非经过一场恶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