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4/17页)

“丹德里恩,”杰洛特略微扬起眉头,“去边上自己想。别说话。”

“请原谅。”诗人嘟囔道。

“不用道歉。”吸血鬼安抚他道,“还有你,杰洛特,别为难他了。我理解他的好奇。我——说得更明确些:我虚构出来的人类身份——也拥有跟他一样的人类的恐惧。指望人类能彻底摆脱恐惧,完全是异想天开。恐惧在人心中占据的地位比其他任何情绪都重。没有恐惧的心灵是残缺的。”

“照这么讲,”丹德里恩恢复了镇定,“如果我不怕你了,会不会说明我就是残缺的了?”

有那么一瞬间,杰洛特以为雷吉斯会亮出獠牙,治好丹德里恩所谓的残缺。可他错了。这位吸血鬼显然并不喜欢戏剧化的举动。

“我说的是扎根于意识和潜意识深处的恐惧。”他平静地解释道,“请别介意我的比喻:如果乌鸦能克服恐惧,落在稻草人身上,它就不会再怕挂在木棍上的帽子和外套。但风吹动稻草人时,乌鸦还是会仓皇飞走。”

“乌鸦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为生存而自保。”卡西尔在暗处评论道。

“乌鸦聪明着呢。”米尔瓦不屑地说,“乌鸦才不怕稻草人,它怕的是人,因为人会朝它丢石头或射箭。”

“为生存而自保,”杰洛特点点头,“是所有生物的本能,无论人类还是乌鸦。谢谢你的解释,雷吉斯,我们完全接受。但你别再去人类的潜意识深处翻找原因了。米尔瓦说得对。看到饥渴的吸血鬼时,人类的恐慌并非毫无来由,而是求生意志导致的结果。”

“专家如是说。”吸血鬼朝他微微欠了欠身,“一位出于职业自豪感、不愿收钱去跟虚构的怪物搏斗的专家。这位怀有自尊的猎魔人只会与真正危险的邪恶生物搏斗。但不知这位专家是否愿意解释一下:为什么吸血鬼比巨龙或野狼威胁更大?别忘了,后两者也有獠牙。”

“或许是因为,后两者使用獠牙只为捕食和自卫,而不是为了找找乐子,好融入朋友的社交圈,或是克服对异性的羞涩。”

“但人类对此一无所知。”雷吉斯反驳道,“你是早就知道了,可其他的同伴都是刚刚才得知真相。普罗大众深信吸血鬼吸血并非为了取乐,而是以血为食,并且除此以外什么都不碰。不用说,我指的是人类的血。血是供应生命的液体,失血会导致身体虚弱,生命力流失。因此你们的理论是:让我们流血的生物就是我们的死敌,以我们血液为食的生物更是邪恶百倍。它们夺走我们的生命,却让自己的生命力得以增长。只要它们种族繁荣,我们就必将衰落。可要知道,尽管你们清楚血液有供应生命的特质,但你们依然厌恶血液本身。你们有人愿意饮血吗?我很怀疑。有些人一见到血就浑身无力,甚至晕厥。在某些社会里,人们相信女人每个月都有几天是‘不洁’的,还会将她们隔离起来……”

“只有蛮族才会这样吧。”卡西尔插嘴道,“而且我认为,只有北方人才一见到血就头晕。”

“跑题了。”猎魔人抬起头,“本来只是个简单直接的话题,却被我们绕成了复杂的哲学讨论。雷吉斯,就算人类知道,你们只把他们看作酒吧里的酒而非猎物,这又有什么区别?吸血鬼会喝人血,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被吸血鬼当作伏特加痛饮的人类会失去力量,这也是事实。这么说吧,一个人的血被吸光,那他肯定会失去生命。他会死。很遗憾,不过你不能把对死亡的恐惧和对血液的厌恶——无论是不是经血——相提并论。”

“你们的对话太深奥了,搅得我头都晕了。”米尔瓦讽刺地说,“还有这些关于女人裙底的睿智言论。可悲的哲学家们。”

“那我们暂时抛开血液的象征意义吧,”雷吉斯说,“虽然这些传闻是有事实根据的。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一些普遍公认却毫无根据的传闻上。所有人都听说过:被吸血鬼咬过却没死的人,自己也会变成吸血鬼。没错吧?”

“没错。”丹德里恩说,“甚至有首歌谣……”

“你懂最基本的算术吗?”

“我学过所有的七门文科课程,还拿到了最优等生的称号。”

“世界融合,或称‘天球交汇’之后,留在这个世界的高等吸血鬼大概有一千两百个。其中有许多禁血主义者——就像现在的我;也有不少过量吸血者——比如过去的我。不过前者的数量远远大于后者。不管怎么说吧,从统计学的角度看,正常的吸血鬼会在每个满月之夜吸血,因为满月那天对我们来说是个神圣的日子,而我们庆祝的方式通常都是……呃……喝上一小口。按照人类的历法,每年有十二个满月之夜,那么理论上,每年就该有一万四千四百人被咬。从世界融合之日算起——依然是按你们的律法——大概过去了一千五百年。那么,哪怕只是简单的计算,我们也能知道,此时此刻,世界上应该有两千一百六十万个吸血鬼。如果再算上指数增长……”

“够了够了。”丹德里恩叹了口气,“我没有算盘,但我能想象这个数字有多大。事实上,我完全想象不出,但我明白你的意思:这种传闻只能是荒谬的编造。”

“谢谢。”雷吉斯鞠了一躬,“我们接着讨论下一个传闻吧。传说吸血鬼原本是死掉但没死透的人类。他在坟墓里没有腐烂,也没化作尘土。他躺在那儿,脸色红润,精神抖擞,随时准备吸别人的血。这种传闻不正来自你们潜意识里不愿与挚爱分开的念头吗?你们崇拜并怀念死者,又梦想着永生不死。在你们的神话传说里,永远都有死而复生、征服死亡的人。可如果你们德高望重的曾曾祖父当真钻出坟墓,要人拿酒来喝,带来的后果就只有恐慌了。我对此并不意外。生命进程结束之后,有机物会分解,其外观会令人相当厌恶,尸体会散发臭气,溶解为烂泥。你们的传说故事里不可或缺的‘不朽灵魂’会嫌恶地抛弃臭气熏天的躯壳,‘灵’走高飞——请原谅我的俏皮话。灵魂是纯粹的,值得尊敬。但接下来,你们又发明了另一种行为叛逆的灵魂,它不会飞走,也不会抛弃死尸,嘿,而且被它占据的尸体居然不会发臭。这简直反常到令人厌恶!在你们看来,活死人是所有畸形怪物中最令人作呕的。某个蠢货甚至发明了‘不死者’这种词汇,而你们尤其喜欢用这个词称呼我们。”

“人类,”杰洛特微微一笑,“是个原始而又迷信的种族。如果有这么一种生物,他的身体被木桩刺穿、脑袋被砍掉,还被埋在土里整整五十年却仍能复活,他们根本没法理解,更没法给出恰当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