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9页)

⋯⋯就在这时,影子感到有一只手正在掰开他的手,一根手指接着一根手指,把他的手从紧抓不放的大腿骨上掰开。他不再需要去小便了,那是别人的需要。此刻,他本人正站在星空下,站在玻璃般光滑的岩石平台上,手中的骨头掉在地上,落在其他骨头旁边。

星期三再次做出别出声的手势,然后转身走开,影子紧跟在后面。

机器蜘蛛发出一阵吱吱声,星期三立刻站住不动。影子也停下脚步,和他一起等待。绿色的光闪烁起来,一串串绿光沿着蜘蛛体侧上下流动。影子尽力不呼吸得太重。

他想,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仿佛透过一扇窗户,看进其他人脑子里。然后他想到一件事:世界先生,当时觉得他的声音很耳熟的人是我,那是我的想法,不是城的。他试图在脑中辨别那个声音,把它和相应的人对号入座,可怎么都对不上。

我会想起来的,影子想,迟早会想起来的。

绿色的光转为蓝色,然后是红色,最后变成暗淡的红光。机器蜘蛛蹲下去不动了。星期三继续向前走,在星光下,他仿佛一个孤独的影子,戴着一顶宽边帽,磨损的黑色斗篷在不知何处刮来的风中飞舞,拐杖在玻璃般的岩石地面上笃笃敲击。

金属蜘蛛变成星光下远处的一个小亮点,远远抛在他们身后。星期三说:“现在开口说话安全了。”

“我们在哪里?”

“在幕后。”星期三说。

“什么?”

“想象这里是戏院的舞台幕后之类的地方。我把我们俩从观众席上拉出来,现在正行走在后台。这是一条捷径。”

“碰到那些骨头时,我出现在一个叫城的家伙的脑子里。他是那些特工中的一个。他恨我们。”

“没错。”

“他有一个老板叫世界先生。他让我联想到某个人,可是我还想不起到底是谁。我当时在窥视城的脑袋,也许我就在他脑子里。我也不太确定。”

“他们知道我们在往什么地方走吗?”

“我想他们现在停止搜索了,他们并不想跟踪我们到保留地。我们要去印第安人保留地?”

“也许。”星期三靠在拐杖上休息一阵,然后继续往前走。

“那蜘蛛是什么东西?”

“一个具象的表现形式。一个搜索引擎。”

“它们危险吗?”

“总是假定最坏的状况,你会变得和我一样老的。”

影子笑了:“你到底有多老呢?”

“和我的舌头一样老。”星期三说,“比我的牙齿老几个月。”

“你玩牌时,那手牌在胸口贴得太紧,”影子说,“我甚至都不知道你拿的是不是真的扑克牌。”

星期三只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他们接下来遇到的山坡更加难以攀爬。

影子开始感到头痛。星光中仿佛蕴涵一种重击而下的力量,有什么东西和他太阳穴上的脉搏与胸膛里的心跳产生了共鸣。在下一个山谷的谷底,他绊倒了。他张开嘴巴想说些什么,结果突然呕吐起来,事先没有一点征兆。

星期三从贴身口袋里取出一个时髦的小长颈瓶。“嘬一小口这个。”他说,“只能嘬一小口。”

液体的味道很刺激,尝起来一点酒精味都没有,却在他口中如同上等白兰地一样爆开。星期三拿走瓶子,装回口袋。“观众发现自己闯进后台,感觉都不会很好。所以你才会感觉不舒服。得尽快把你带出这里。”

他们加快了速度。星期三稳稳当当地走着,影子却时不时地被绊倒在地,但喝了饮料之后,他感觉好多了,嘴里还弥留着混合了橘子皮、迷迭香精油、薄荷油和丁香的味道。

星期三扶住他的胳膊。“瞧。”他指着左边两座一模一样、仿佛冻结了的玻璃岩的小山丘,“从那两堆石头中间走过去,记住走在我身边。”

他们向前走着,突然,寒冷的空气和明亮的阳光同时袭来。他停下脚步,闭上眼睛,感到眼花缭乱、光线刺目欲盲。他用手遮住光线,再次睁开眼睛。

他们站在一座山的半山腰。迷雾已经消散,阳光灿烂、空气寒冷,天空呈现出完美的蓝色。山下是一条沙砾山路,一辆红色货车在路面上颠簸,像小孩的玩具车。燃烧木头的烟雾扑面而来,刺得影子两眼泪汪汪的。烟雾是从附近一栋房子里飘出来的,那房子像有人在三十年前捡到一座移动拖车房屋,又把它丢弃在山上一样。房屋经过多次维修,有些地方打着补丁,有些地方还加了些东西。影子确信刚才的烟雾就是从那个电镀的锡烟囱里飘出来的,那烟囱肯定不是当初就有的结构。

他们走近房屋,门打开了。门口站着一个深色皮肤的中年男子,有着锐利的眼神和刀锋一样单薄的嘴唇,他注视着他们。“哎呀,我听说有两个白人男子在路上,准备过来看望我,两个开着温尼贝戈车的白人。我还听说他们迷路了。如果不沿途到处做记号,白人们总是会迷路。看看门口的这两个可怜虫吧,知道你们是站在拉寇塔[47]的土地上吗?”他留着长长的灰发。

“你什么时候变成拉寇塔族的了,你这个老骗子?”星期三说。此时的他穿着一件厚外套,戴着遮住耳朵的帽子。影子已经不太相信自己的记忆了,刚才在星光下,他还穿着磨损的斗篷,戴着宽边帽。“好了,威士忌・杰克,你这可悲的混蛋。我现在很饿,我的这位朋友更是把他的早餐都吐光了。你不邀请我们进去吗?”

威士忌・杰克抓抓腋窝,他穿着蓝色牛仔裤,汗衫和他头发一样是灰色的,脚上只穿着一双鹿皮靴,似乎一点也不怕冷。他说:“我倒喜欢站在这儿。好了,进来吧,弄丢温尼贝戈车的白人。”

拖车里面,弥漫着更多的烧木头的烟。车里还有一个男人坐在桌子旁边,他穿着沾满污点的鹿皮裤,光着双脚,皮肤的颜色和树皮一样。

星期三似乎兴高采烈。“喂,”他打招呼说,“看来我们路上耽搁一会儿反而是好运。威士忌・杰克和苹果・约翰尼,一石二鸟啊。”

坐在桌边的男人,也就是苹果约翰尼,瞪了星期三一眼,伸手往胯下一掏。“你又说错了。我刚检查了一下,我的两颗石头都在,都待在应该待的地方。”他抬头看见影子,伸出手来。“我是约翰・查普曼,你老板讲我的任何坏话,你听都别听。他是个卑鄙的家伙,一向是个卑鄙的家伙,总要做卑鄙的事情。有些人生来就卑鄙,到死也卑鄙。”

“我是迈克・安塞尔。”

查普曼摸摸胡子拉碴的下巴。“安塞尔,”他说,“这不是你真正的名字。不过还能凑合用。大家一般都怎么称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