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意大利领土扩充至自然边界(第2/5页)

海外占领地的治理 行省的司法行政官

意大利西海岛屿的获得使罗马的治理方法产生了分别,这分别虽然根本上是出于方便,也几乎是偶然的,却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这即是大陆治理方式与海外治理方式,或用后来流行的名称,是意大利的与诸行省的治理方式。在此以前,罗马社团的两个主要行政官——即“执政官”(Consul)——在行动权的地区范围上是没有法定限制的;罗马政治的疆界有多大,他们的行动权疆界就有多大。当然,在实际上,他们权力有区分,例如,在法律事务上,审理罗马公民的任务就完全交予Praetor“军事或司法行政官”,而在拉丁或其他自治社团中,现存的条款必须受到尊重。从公元前267年起在全意大利设置的四个会计官(quaestor),至少在形式上并未削减行政官的权威,因为不论在罗马还是在意大利,他们的职位只是助理行政官,需向执政官负责。这种治理方式一开始也似乎用于从迦太基取得的领土,若干年间西西里与萨丁尼亚由执政官监督下的会计官所治理;但罗马人必定不久就已发现,海外地区派遣特别授命的行政官乃是不可避免之事。由于领土的扩张,罗马的法律事务无法再集于“司法行政官”一人身上,他们乃派遣代理法官至遥远地区;同样,政治与军事的治理权现在(公元前227年)也不能集于一身了。每一个新的海外地区——即西西里、萨丁尼亚及与之有连带关系的科西嘉——现在都指派了一个特别的助理执政官,在阶级与职称上都低于执政官,而和“司法行政官”相等,但是,和司法行政官未曾设置以前的执政官一样,在他自己的行政区域内,集司令、行政主管与最高法官于一身。只有经济权未交在这些新行政官手里,这也像最早时期未交在执政官手里一样;每一位地方行政官,由政府派遣一至数名会计员做助理,他们与行政官的关系如同家庭中的父子关系,但他们专司经济事务,向元老院负责。

行省之组织 财产 自治权

在大陆和海洋领地上最高行政权的不同,是两者在法律上的唯一分别。罗马用以组织其意大利范围内各依从社团的其他原则,也转用到意大利以外诸区。这些社团,一无例外的,在对外关系上,都失去独立性。至于内部关系上,则地区人民在其地区之外,此前都无权获得产业,甚至可能无婚姻权。可是另一方面——至少在西西里是如此——罗马却任许各城有联邦性组织(这含有些许危险),甚至任许西西里的一般议会及其无害的请愿权与控告权存在。在金融方面,若立即宣布各岛只能运用罗马货币,将是不合实际的办法;但似乎一开始罗马货币就取得了合法流通权,而贵重金属的造币权似乎也从西西里撤消[2]。另一方面,不仅西西里所有的地产原封未动(在这一世纪,由战争而据有意大利之外的土地权,仍是罗马还未想到的一个原则),而且西西里与萨丁尼亚的各社团均保留其内部行政权和一部分的自治权。所有各社团的民主制度无疑被搁置,而转入代表着贵族的议会之手;各社团——至少西西里的——则须应和罗马的调查,每五年做一次总调查。但这两种措施都是隶属于罗马元老院之统治的必然结果,“后者事实上不可能用希腊的ecclesiae(全民议会)”来统治,也不可能没有各依附社团的经济与军事资料来统治;在意大利各区域,也有同样的措施。

什一税与关税 免税的社团

然而,海外诸社团跟意大利诸社团在权利上固然有此基本的平等,另一面却又有一个明显的分别——不错,这分别只是“事实上的”,然而,其后果却非常重要。海外社团不对罗马的陆军或舰队提供固定的兵源[3];他们失去了武装权——只有在罗马军事行政官召令之下,要他们为防卫他们自己的家乡时,始可从军,而罗马政府则有派遣意大利军至各岛的自由。西西里以税捐代替兵役:田产的十分之一,西西里港口一切进出口货物总值的百分之五,归罗马所有。两种税捐都并非新创。波斯王和迦太基共和国所征收的税捐,实质上也是十分之一;希腊援东方先例,久来就与暴政或霸权并行,征收同值税捐。特别是西西里人,久来就向叙拉古或迦太基缴纳什一税,也久来就缴关税。西塞罗说,“我们接受西西里诸社团加入我们的被保护者之行列,其立场为,他们继续生活在他们以前生活的法规之下,以他们以前服从他们的统治者的态度服从罗马社团。”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但让不公道之事继续存在,即是行不公道。我们姑不从属民立场来说——因为他们只不过换了新的统治者——而从新的统治者立场来说,这是有重大影响的;因为罗马放弃了它原先明智与大度的政治原则,这就是,罗马只当接受属民的军事援助,而永不以金钱的补偿来替代;跟这个原则的放弃相比,所有其他一切减税或纳税方法的改变,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无疑,减免确实是有的。墨西拿就获准直接加入togati[4]联邦,如意大利境内的希腊城市一般,向罗马舰队提供兵源。其他一些城镇也受到特别的待遇,虽不能加入意大利的军事联盟,却不但免除贡奉与什一税,而且有其他优厚条件。这样的城镇有塞杰斯塔与哈利塞,它们是迦太基的西西里城镇中最早加入罗马联盟的;有森杜瑞帕,这是该岛东部的内陆镇,受命监视其邻界的叙拉古领土[5];有北岸的哈莱萨,这是第一个加入罗马人行列的自由希腊镇;最重要的还有巴勒莫,以前是迦太基人在西西里的首府,此后则注定要成为罗马人的了。如此,罗马人将他们古老的政治规则用于西西里,即将依附社团小心地分为等级,各有不同权利;但萨丁尼亚与西西里的社团,就整体看来,所处的不是依附的盟邦地位,而是缴纳贡奉的属民地位。

意大利与行省

如此,社团概可分为三类:一、提供军队的,二、纳贡缴税的,三、既不提供军队又不纳贡缴税的;然而这种分类并不必然和意大利本土及行省的地理位置相吻合。海外的社团也有可以属于意大利联邦的;例如墨西拿本质上就跟意大利本土内的萨贝利人站在同一地位;甚至于在西西里与萨丁尼亚,若要建立具有拉丁人之权利的新社团,并不比在亚平宁山以外更有法律上的障碍。本土上的社团也可能会被剥夺参军的权利,而成为进贡纳税者;波河流域的某些凯尔特人,便是如此,而这个方案此后沿用的范围相当广。但事实上,提供军队的仍旧断然以本土社团为主,纳税的则以外岛;罗马人虽然并不打算在希腊文明化的西西里岛发展意大利人的殖民地,也不在萨丁尼亚,罗马政府却无疑早已决定不仅要征服亚平宁与阿尔卑斯之间的诸蛮族,也随着他们的征服战之进展,而意图在此区域建立意大利血缘与意大利权利的新殖民区。因之,海外的占有地不仅被贬为附属状态,而且注定要永远如此;而由法律置于执政官权下的官方领土——也就是罗马人的大陆领土——则将成为新的、疆域更广的意大利,这领域将从阿尔卑斯山至爱奥尼亚海。不错,最初这地理概念性的意大利并不全和政治概念上的意大利联邦完全相合;有些地方宽了,有些地方则不及。但即在这时,罗马人都已把阿尔卑斯界域之内的地方视为“意大利的”了,也就是说,目前已是togati的领土,或将来必是;这情况有如北美,其边界先以地理的意义形成,然后再随着殖民地的推展,在政治意义上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