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3:军队(第5/5页)

义务兵役制没有排他性,根据定义,它包括所有能行军打仗的人,不管他们是否拥有财富或政治权利。为此原因,害怕人民拿到武器会夺权的政权或财政困难的政权对这个办法从来都不感兴趣。适用义务兵役制度的国家是保证所有人都有权利,或至少表面上有权利的富国。第一个充分满足了这些条件的是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其他一些国家,如腓特烈大帝的普鲁士,曾推行过类似义务兵役制的做法,但不得不动用常备军去强行拉夫。1793年8月,法兰西共和国宣布,在“敌人被赶出共和国领土之前,所有法国人都一直处于应征状态”;原来把应征的义务限于“积极公民”的财产方面的要求已经废除了。从那时起,所有法国人都可能当兵;到1794年9月,法兰西共和国的军队增至116.9万人,成为欧洲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军队。

革命军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使义务兵役制成为未来的军事制度;也正是革命军的赫赫战果促使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观点;但这个制度使社会军事化,而且耗资巨大,这些严重弊病当时却无人预见,或者尚未显现出来。革命军在很长时间内通过抢掠来达到自给(共和国的纸币把金属币挤出了流通后,波拿巴的意大利军就成了硬通货的主要来源);从19世纪中期开始采纳义务兵役制的其他欧洲政府发给士兵的饷金少得可怜,以此自欺欺人,对义务兵役制的财政负担视而不见。

在这个意义上,义务兵役制也许可以视为一种税赋。但是,像所有税赋一样,它必须最终给纳税人带来好处才行。在法国,好处是所有当过兵的人都能获得公民资格。19世纪期间采纳了义务兵役制的君主制政府却不能准许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于是用民族主义作为替代,在日耳曼民族的国家中大获成功。然而,法国人提出的只有携带武器的人才具有充分的公民资格这个思想扎下了根,很快演变为公民自由既是携带武器的人的权利,也是他们的标志这一信念。所以,在像英国和美国这些公民自由已经普及,但没有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中,19世纪中期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公民死乞白赖地要求政府让他们做志愿兵,而在拼命抵制代议制政府同时又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国家中,特别是普鲁士,对拿破仑作战中出现的中产阶级民兵则在国王和常备军的压力下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从长远来看,欧洲大陆的先进国家建立普遍义务兵役制的同时,选举权也得到了扩大,虽然所选举的议会通常不如英美两国的议会权力大,另外还开始了一些彼此似乎没有直接联系的进程。结果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有了某种形式的代议制机构,也全部维持着通过义务兵役制征召而成的大规模军队。大战爆发后,士兵们尽管遭受了令人发指的痛苦,但他们的忠诚在令人热血沸腾的民族主义激情的激励下,一直维持了3年。直到1917年,全民皆兵造成的物质上和心理上的代价开始产生不可避免的结果。那年春天,法军爆发了一次大规模兵变;同年秋天,俄军完全崩溃。第二年,德军也难再支撑;11月停战回国后,德军自我解体,德意志帝国陷入了革命。从125年前法国人为了拯救革命而呼吁所有公民拿起枪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国军队的溃散,几乎可以说是绕了一个圈子后又回到了起点。政治变成了战争的延续,关于如何建立既省钱又可靠的军队这个长期无解的难题,答案仍然渺不可及,比起苏美尔人拿出收入来支付军饷的时代来,丝毫没有进展。

[1]指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公元前578—前534年古罗马的统治者。——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