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3:军队(第4/5页)

外国卫队以及统治者从在首都定居下来的子民中招募的卫兵通常会逐渐僵化固定,变得奇形怪状:英国的王室警卫和教皇的瑞士卫队对自己的不合时宜引以为荣,正如现已消失的巴伐利亚侍卫,他们直到19世纪还在使用战斧。有些君主有意维持古老的卫队,用以渲染自己血统的久远,如霍亨索伦王室的禁卫军(Schlossgarde kompagnie),他们护卫末代德皇的方式与腓特烈大帝宫廷的方式别无二致。出身高贵的热血青年自然对做这样的事不屑一顾,他们愿意加入和敌人短兵相接的“近卫军”,以此表示对君王的忠诚。有些近卫军后来发展为作战部队,还有许多按近卫军模式组建的部队,如普鲁士和俄国的近卫队,后者包括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军团和谢苗诺夫军团,就沿袭了这一传统,英国至今依然如此。

此类部队的忠诚大多无可怀疑,1789年法国王室卫队在巴黎驻扎时间过长,有人产生了异心,但那只是例外。然而,养兵所需的资金来源却令人大伤脑筋,筹集正规野战军的军费更是棘手。统治者和常备军之间契约的中心要素就是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统治者都保证给常备军的军人提供食物、住房和饷金。税收效率高的富国可以长期供养常备军,但如果军事野心过大,就可能竭泽而渔,使老百姓不堪税赋的重负,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结束后想要缩减庞大的常备军规模时,经常会引发士兵的哗变。1923年爱尔兰自由邦就遇到了这种情形。因此,一些国家,特别是人口不多的富国希望避开维持常备军队的负担,宁肯在需要的时候出钱买兵。这就是雇佣军制度的基础。不过,雇佣军的基础不止这一个;在历史上,许多国家都用雇佣军来补充自己的军队,经常与雇佣军签订长期合同,这样双方皆大欢喜,过去法国人和瑞士人之间或现在英国人和尼泊尔廓尔喀兵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情况。也可以到管理有序的雇佣兵市场去买兵,雇佣兵合同期满后会再回到市场上去;公元前4世纪伯罗奔尼撒的泰伦纳海角就有这样一个市场,前一个世纪希腊城邦间的一系列战争平息后,许多原来的士兵没了事做,又没有土地,于是来到市场上待价而沽;他们的行情还真不错,因为波斯以及后来希腊化了的东方战事不断,对职业战士的需求一直居高不下。 329年,亚历山大大帝麾下就有50000名希腊雇佣军,其中很多是从市场上雇来的。

依靠雇佣军有其固有的危险。也许合同尚未到期,资金却已告罄;若战争持续的时间超过预期,结果也是资金枯竭;如果一个国家或力求撙节,或乐不思危,或消极苟安,而完全依靠雇佣军,雇佣军就会认识到自己成了这个国家内一股有效的势力。15世纪几个意大利城邦就出现了这个问题,公民忙于商业,顾不上履行保家卫国的职责,但又吝啬小气,不肯花钱养常备军。在这种情形中,雇佣军威胁的就不是敌人,而是他们的雇主了:他们在雇主的内部争端中选边站;他们因欠饷或饷金菲薄而罢工或讹诈雇主;他们甚至会投向敌方;在最糟糕的情况中,他们干脆把权力篡为己有,像潘多尔福·马拉泰斯塔(Pandolfo Malatesta)、奥托布沃诺·泰尔佐(Ottobuono Terzo)和加布里诺·丰杜罗(Gabrino Fondulo)各自在布雷西亚、克雷莫纳和帕尔马所做的那样。

有些较早的城邦选择了另一种防卫方法,好像它们预见到了依靠雇佣军的危险,但其实是由于别的原因。它们规定,作为保持国籍的条件,所有拥有财产的自由人必须购买武器,参加作战训练,并在城邦遭受危险的时候负起保卫城邦的责任。这就是民兵制度。这个制度还可以有其他的形式。民兵制度一词大致适用于包括中华帝国和俄国在内的多种定居型国家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期内征召的农民军队。它也涵盖盎格鲁-撒克逊人统治下英格兰的平民矛兵(fyrd)和欧洲大陆上与之对等的军队。这类军队组建的基本原则是“自由人必须武装起来”,后来称为“携带武器权”(jus sequellae)或“携带武器许可”(Heerfolge)。此一做法来自野蛮的日耳曼入侵者,在罗马帝国解体后的各个王国内继续传承,直到9世纪和10世纪的军事危机爆发后,才让位于对拥有马群的诸侯发出的出征诏令(ban)。在像瑞士和蒂罗尔这类贵族力量薄弱的偏远地区,自由人武装起来的做法持续的时间长得多;事实上,直至今日,瑞士仍在使用这个方法。

然而,提到民兵,我们联想到的不是野蛮人,而是文明世界;我们会想到一队队的希腊农夫—公民,他们在自己的城邦与别的城邦发生争端时会彼此交战,但一旦遇到共同的危险,如公元前6世纪和公元前5世纪来自波斯帝国的威胁,他们就会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很容易设想日耳曼人和希腊人关于自由人的军事责任的思想同出一源,更容易认为希腊人对作战方法的主要贡献——两军在固定的地点用步兵厮杀,直到一方失败认输的对阵战——经罗马传给了尚处于野蛮状态的日耳曼人。可惜这两个推论都嫌证据不足。可以肯定的是,罗马在共和国之前的年代里从希腊人那里学到了对阵战的战术,塞维宪法建立的罗马军队就起源于方阵作战法,后来罗马皇帝的军队即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自那以后,希腊和罗马在政治和文化上分道扬镳。随着罗马走向帝国之路,农夫—战士逐渐让位于职业军人。希腊人“擅长争吵不和”,无法建立统一的职业军队,各个城邦仍然维持自己的民兵,就此埋下了他们最终全部亡于半野蛮的马其顿这个强敌之手的种子。然而,正如希腊的许多其他遗产一样,民兵的思想保存了下来。当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重新发现了古典知识的价值的时候,民兵的思想与法治及公民自豪感一起,得到了同等的重视。当然,它与后两个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植根于主权来自武装的观念,他不仅就此题目著书立说,而且起草了佛罗伦萨的民兵法(1505年法令),其目的就是为了使他的城邦摆脱雇佣军的祸害。

不过,民兵制度在军事上有一大弊病。因为它只规定拥有财产的人有义务服兵役,所以并不包括一国中所有健康的男性居民,因此而限制了上战场的人数。希腊人之所以接受这个限制,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它解决了筹饷这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因为士兵其实是自己担负费用;第二个原因是它保证了军队的可靠性。拥有财产的标准把合格的人结为一体,无论他们持何种政见;与他们对立的是不合格的人,也就是没有土地的人和奴隶,那些人不是公民,没有携带武器的权利。然而,形势吃紧时,这种精英主义有可能成为严重的掣肘,把这种排他原则推到极致的斯巴达人在公元前4世纪和底比斯的战争中就因此吃了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