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到花甲(第2/2页)

“制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朕闻宋慈奉诏提点广东狱事,尽勘检之妙,所至雪冤禁暴,岭海晏然,可喜可嘉。今颁降此诏,迁宋慈为江西提点刑狱公事兼知赣州。诏书到日,即时诣赣。故兹诏示。”

宋慈跪在地上,是感动,是疑惑,是惊喜,是忧愁,他自己也分不清楚。

“宋慈接旨!”宦官道。

宋慈这才慌忙起身,接了圣旨。

这是嘉熙三年深秋的事。从官职看,他倒是提升了,但一宗大案尚未审清便要不了了之,他担心自己走后,这些日子里协助他审案、为他提供过案情的人要遇到麻烦……他想向皇上启奏,可是尚缺足够的证据,而没有足够的证据,或所奏有误,岂不是“欺君”?加之皇上诏令在身不可延误,宋慈只得放弃那案,赴江西就职。

在江西任内,又怎样呢?日出日落,月缺月圆,足迹又遍及赣江两岸,审理了不少疑积之案,也审办了不少新遇之案。

又是秋天,秋花开遍赣江沿岸时,一日清晨,渔民从江中捞起了一具无名女尸。多年轻的少女啊,至多不过破瓜之龄。云鬓散乱,发梢黑中透黄,体态匀称,肌肤洁如羊脂。头面有被磕破之痕,口鼻内有水沫及淡色血污,身上只穿一件薄薄的绯红衫裙,早破了,水淋淋地黏紧已有些肿胀的躯体,虽已有人替她拉平了衣服,仍遮不住高耸的乳峰,腹部鼓起……人们惋惜,嗟叹,议论纷纷,不忍离去,却又没人认得这女子是谁。

宋慈来到江边,看了看女尸的乱发、白皙的手、脚上的鞋,以及鼓起的腹部和微露的乳头……他立刻看出了问题:这女子并非如乡民们所报称的那样——死在水里,而是死在上游某地一个住宅里,是死后被人抛尸入水的。

看出这些,对宋慈来说,算不上困难。

死者口鼻内有水沫及血污,虽似落水遭溺的征象,但死者发际、指甲、鞋帮内均无泥沙,足见不是生前落水。死者形体丰满,肌肤润泽,这可以排除病逝后被人抛尸入水。死者面色苍白中透出暗紫,这是气血逆行所至。死者头面有磕擦之痕,腿脚有被人指捏之痕,这可怜的女子是被人倒提着塞入水缸呛死的!至于腹部鼓起,那也并非“吃水”的缘故,而是因为腹中有孕。

两条生命,就这样死了,宋慈焉能不管,他当即立案侦查。

当他费了许多周折,好不容易查到这女子竟是下游一个曾为朝廷立过显赫战功,如今已骑不动战马的老将军家的侍女时,他忽又接到皇上的圣旨,莫名奇妙地被调到这常州来任一个知州。

他记得,那时的情景就远不似头一年在广州接旨的情景了。在广州,他奉旨迁官毕竟还是任提刑。在赣州,他奉旨却是被降为一个知州。

那一日,他的郁闷似乎比今晚更浓。厅中案供香火,案上端放着圣旨,他就在那案前来回踱步,仿佛有走不完的路……芪儿、童宫、霍雄都伫立窗外,默不作声,夫人就站在那供着香火的案旁,也不知过了多久,夫人对他说:

“老爷,你不要生气了。”

他停下步,似乎自语:“圣命难违,气也无用。”

在广东任上不到一年,那一回是在查案查到广东安抚使大人身上的时候,他就突然被调走了。任江西提刑也不到一年,这一回是在查到一个老将军住宅的时候……这个老将军虽已赋闲在家,可他有五个儿子都在朝中补了职,其中一个儿子就在吏部为官,尽管官职不显;为什么偏偏都在这样的时候,他就会突然接到皇上的圣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