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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利亚姆・德弗林?”我震惊得快要说不出话来了。

“没错。一九四三年以来,我见过他十二三次。我们的联系一直很密切。”

“他怎么了?我指后来的事怎么了?”

“我们都估计希姆莱会采取最极端的做法。但是我想,让我能活下来的,是因为我这条右腿成了这个样子。”他敲敲自己的膝盖,笑了,“你没注意到吧。我因为这个在医院整整躺了一年。李特尔跟我也差不多,只不过程度不同。他躺了六个月。不过利亚姆没过几周就能站起来了。他怕很快就会有人找到他,所以干脆趁着一个晚上跑掉了。好几年之后他才告诉我,他历尽千辛万苦跑到里斯本,又搭船去了美国。他在美国待了几年,据我所知是在印第安纳的一所学校教书。五十年代末期爱尔兰共和军的战役[128]开始之后,他回到了爱尔兰。战役失败之后,他又去了美国。”

“然后事情再次升级的时候他又回来了?”

“他们都说,他认准了就不会回头。”

这还是太过难以置信。“他竟然还能活着,真是奇迹。”

“你想见他吗?”

“是的,有这个打算。”

“帮我给他带个好,告诉他……告诉他……”他似乎犹豫了一下。

“什么?”我好奇道。

他突然变得十分沮丧。“算了,有什么用呢?多少年前我就试着跟他说过了。他那些毫无意义的暴力手段,还有他选的这条不归路。”他摇摇头,“你知道的,只会有一种下场而已。”

不过,在去贝尔法斯特之前,我先回了一趟斯塔德利村,因为那里还有一个人要见。意义非凡的一个人。从德弗林走以后到现在,普莱尔农场必定已是另一番光景。农场里有座青贮塔、许多附属建筑,院子也变成了混凝土结构。我敲打大门,开门的是个穿着工作服的少妇,背上还背着小孩子。

“您找哪位?”她非常客气。

“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我说,“我想找莫莉・普莱尔。”

她忽然扑哧一下乐了:“上帝啊,您的消息也太不灵光了。”她叫道,“妈妈,有人找你。”

一个灰色头发、系着围裙的女人来到大厅里。她的袖子高高地挽起,面粉一直沾到手肘。“您是莫莉・普莱尔吗?”我问道。

她讶异道:“自从一九四四年之后就不是了,我改姓霍华德了。”她笑了,“有什么事吗?”

我打开钱包,抽出一张剪报,跟戈李克给我看的那张差不太多。“我觉得您可能会对这个感兴趣。”

她瞪圆了眼睛,在裙子上擦了两下手,拽住我的胳膊:“请进,您快请进。”

我们在会客室坐下聊起来。那份剪报始终攥在她手里。“奇怪,”她说,“这个名字我肯定听说过,但是我从来没想过会是利亚姆。”

“那您也从来没在报纸上见过他的照片,就像这样的?”

“我们这儿只有本地的报纸,我从来不看。太忙了。”

“那您怎么确信是他呢?您怎么确信他活着呢?”

“他给我写过信,”她说,“一九四五年的时候从美国写来的。就那一次。他说对不起让我担心那么久,还让我到那边去跟他结婚。”

她说话时的平静和坦率实在出乎我的意料。“那您回信了吗?”

“没有。”她说。

“为什么没有回呢?”

“没有意义。那个时候我已经嫁人了,比我大二十岁,人很好,很善良,而且不在意我是不是处女。”我恍然大悟。“嗯,”她说,“就是这么回事。”

她站起身来,打开橱柜,拿出一个旧首饰盒,又从挂在壁炉罩的钟后面摸出钥匙打开来。她从里边拿出许多东西供我观看。有写着诗的练习簿,生离死别的那一天里他留下的信,从美国写来的信,还有照片。

她把其中一张递给我:“这是我用柯达布朗尼相机拍的。”照片里的德弗林戴着帽子和风镜,穿着风雨衣,站在他的BSA摩托车旁。

她又递给我一张。也是德弗林,开着拖拉机,不过我看出了一点点不一样来。“这是我儿子威廉。”她只说了这一句。

“他知道吗?”我问道。

“他需要知道的全都知道。七年前我丈夫过世之后就告诉他了。你要去看利亚姆吗?”

“有这个打算。”

“把这张照片带给他吧。”她叹口气道,“他很可爱。我无日无夜不在想着他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她送我出门,握了握手。我走到车门前时,她又叫住了我。我回过头时,太阳恰好出来了。在那一刹那间,岁月的痕迹忽然褪去,她站在那里,一半藏着阴影,一半迎着阳光,仿佛德弗林的那个美丽的农村丑小鸭又回来了。

“请告诉他,希金斯先生,”她喊道,“请告诉他,我祝他总有一天能够找到他梦寐以求的梅欧平原。”

她关上了门。我钻进车里,离开了。

刚刚住进贝尔法斯特的欧罗巴酒店,我就给该找的人打了该打的电话,把我的意图告知了他们,然后就枯坐着苦等了两天。这两天里,发生了十八起爆炸案,三个士兵被打死——死伤的平民不算在内。

第二天的傍晚电话响了。我坐出租车来到皇家医院,一辆面包车在那儿接上我,五分钟之后又在一座房子前面把我放下。这座房子带着草坪,位于法尔斯路旁边一条毫不起眼的夹道里。甫一进门,两个健壮吓人的小伙子就熟练无比地搜了我的身,然后才放我走进起居室。

那个曾经叫做利亚姆・德弗林的人穿着衬衫,坐在窗边,正在一本练习簿上写着什么。他戴着眼镜,桌面手边上有一把史密斯威森点38左轮手枪。他放下笔,摘下眼镜,转过身来。我看着这张面孔,尽管岁月已经蚀刻其上,还是能够看到另外一个人的模样。还是那双碧蓝色的眼睛,还是那种促狭的劲头。

“下次你就认得我了。”

“会的。”我说。

“你的书我看了。对于一个奥尔波特大桥路那边长大的新教小伙子来说,还不错。我不明白,你干吗不宣誓加入运动呢。做个沃尔夫・托涅[129]那样的人就不错嘛,他不也是他妈的新教徒嘛。”他叼上一根烟,掏出火柴点燃之后,问道,“好吧,有什么事吗?你说是有要事找我,那么如果你其实是来采访我的话,我就把你的蛋扯下来,让你浪费我的时间。”

我掏出莫莉给我的那张照片放在桌子上。“你儿子,”我说,“莫莉想让你留着。”

他如遭重击,脸色霎时间变得惨白。他对着那张照片端详了半天,终于开口说道:“你最好快告诉我你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