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第2/12页)

“干吗呢,大叔?关你什么事啊?”围成一圈的三个少年自然愤愤不平。他们个个体格健壮,应该是学校运动社团的人,不管怎么说,阵内一个人绝不是他们的对手。我开始感到不安。

但是阵内接下来的行动超乎了我的想象。

“闭嘴,小屁孩!”阵内字句清晰地说了这么一句,忽然转过身,不由分说地给了脸色苍白的眼镜少年一记重拳。他打得有模有样,应该是动了真格。

毫无防备的眼镜少年被结结实实地放倒,摔进了电线杆旁的塑料水桶,眼镜飞了出去。

“哎?”我吃了一惊。

三个少年也是一样。“哎?”他们面面相觑。“哎?”“哎?”除了阵内,包括被打少年在内的所有人都摸不透情况。阵内完全不在乎大家的反应,而是优哉游哉地回到我旁边,摆出一副满足的表情。

“喂,这算什么事?”

“这么一来,那帮家伙就打不成那孩子了。”他满不在乎地说道,接着再次回头对那些少年说,“我赢了!你们赶紧回家歇了吧!”他又举起双手“嗷——”地吼了一声。

少年们不知所措,个个歪头琢磨,或许是这场突发的喜剧让他们感到混乱,他们的表情开始僵硬。接着,不知为何,他们扶起倒在一边的眼镜少年,仿佛要逃开一个精神变态的人一般,四个人一齐离开了。或许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让他们产生了突发性伙伴意识。

总之,阵内的办事方法,别人是学不来的。

4

宣称“去传教会更省事”的阵内,之后又哗哗地翻动起报纸,拿着一版对我说:“喂,看看这个。”

“啊,这个我倒是在电视新闻里看过。”我回答。报上写的是侵入机械租赁公司董事长宅邸的男子持枪抢钱的案子。当时董事长不在家,未能如愿抢到钱的强盗正好撞上了一个保姆,于是把她劫持走了。

“昨天晚上,那个人趁强盗不注意逃出来了。”

中年保姆在媒体见面会上显得十分激动。“那……那个强盗,简……简直像个野兽!”她说道。这让记者们一阵骚动。这样的话本不是一个年过五十的妇人在公开场合应当说的。与其说她是因为被卷入案件而受到惊吓,倒不如说是因为面对众多镜头而感到大出风头。

“这可是在我们市发生的事。”

“是吗?”

“案件的元凶还没有被抓住。要是被抓住了,发现是个未成年人,可能就要跟我们打交道了。”

我看了一眼报纸上刊登的凶手肖像画,下巴上笔挺的胡须怎么看都不像只有十几岁。“这不可能是个未成年人。”

“谁知道呢。年轻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以貌取人了。”

“不,你说的完全是另一码事。那个保姆不也说凶手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吗?”

“没那回事。我猜那家伙就是个未成年人,一定没错。”阵内认真起来,“很遗憾,武藤。这个留胡子的凶手就是未成年人,不久的将来,他会来到这所家庭法院,由你接待。”

“别说些不吉利的预言。”我本来心情就不好,要是眼前再出现这样威风逼人、满下巴胡子的高中生,我只能往外逃。

我从柜子里拿出案件记录,哗啦哗啦翻了起来。今天预定要见一个名叫木原志朗的少年。他是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因为偷漫画书而被送到了这里。

5

其他调查官陆续出现。现在已经八点过半,一天的工作就要开始。七个调查官各自对着自己需要受理的少年,这也不行那也不好地伤脑筋。

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二十分钟,志朗已经出现在门口。

志朗身旁站着一个男子,应该是他父亲。调查官与少年面谈的时候,监护人出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父亲也被要求必须到场。

传唤书上有一栏是“监护人”,我们会在上面填上应当到场的家长。有些调查官直接把家长的名字写在上面,也有些会像我一样,在那一栏上填“父亲”或者“母亲”。为了让家长们多少带上些作为家长的自觉,我总会在“亲属关系”一栏写上“你们可是这孩子的父母。”虽然不知道这样做的效果如何,但是我想,这就和做祷告和练英语口语一样,只要踏踏实实地反复做,就一定会产生效果,一定会。

“木原志朗?”我问话的声音稍微有些紧张。因为之前那些遭到背叛的悲伤记忆忽然浮现在我的眼前。

穿着校服的少年答道:“是的。”他的视线忙乱地游移,没有直视我的意思,说话声也很微弱。

少年比我略矮,大概有一米七,身材瘦削,头发自然地竖着,看上去很帅气,给人留下颇时髦的印象。

“您是他父亲吧?”

听我这么一问,目测四十五岁左右的短发男子生硬地答道:“啊。”他穿着一身深蓝色化纤运动服,看上去像是刚刚慢跑回来,脸上架着一副大黑框眼镜,跟脸形一点都不搭配。

我来回朝志朗和他父亲瞟了几眼:冷漠的父亲和怯生生的少年,不讲究着装的父亲和时髦的少年。我心里一边默念上述看法,一边看着这二人。

“我们到接待室去吧?”我刚说完,少年便吓了一跳似的挺直腰杆。看来他十分紧张。

我暂时回到桌旁。一旁的阵内抬起头,朝站在门口的父子俩一瞥,又看了看我僵硬的侧脸,然后伸手给了我一本文库本,说道:“这个,能派上用场。”

“这是什么?”

“如果有必要,你把这本书借给那个少年吧。”

我接过包着书皮的文库本,又问了一遍:“这是什么?”

“芥川龙之介的《侏儒的话》。”

这应该是芥川龙之介写的警句集。“这会有效果?”

“从不失灵!”阵内说这话并无根据,口气却充满自信。

我单手拿着文库本,它的书页翻卷了,“道德”的字样映入我的眼帘。

道德是方便的别称。就像是“左侧通行”[3]。

“这……这不是害我吗?”此时的我一定是一副欲哭的愁容。

“重要的不是让他读什么,而是让他思考什么。你可以对他说,下次来之前,把这本书中最触动他的句子找出来。关键是要他自己思考出哪一句最好。”

“别给我断言我还会第二次接待他。”我苦着脸说道。

家庭法院调查官处理的案件分为两类:羁押案件和送交案件。羁押案件是指要将少年移送至鉴别所[4]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去鉴别所和少年见面。反之,在送交案件中,当事少年依旧住在家中,过着日常的生活。送交案件适用于扒窃和偷盗自行车之类的轻微犯罪。志朗的情况正是送交案件。送交案件中,因为少年犯的不是大事,所以很多情况下都是进行一次面谈,确认事发情况和本人是否反省,再写个报告就算结束。但如果少年的情况令人担忧,或者面谈进行得不顺利,那就要进行后续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