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2/4页)

我一家家登门拜访。银行街一个地下室俱乐部,有个白发长长、八字胡像打过蜡的男人独自一人在玩滚球机,啤酒摆一边都走了味。西十街一个大房间,装潢和气氛面向的顾客群是大学球员和球迷,地板上有锯木屑,砖墙挂着写上希腊字母的旗子。算一算,贝休恩街194号方圆四个路口以内总共有半打同性恋酒吧。

很多人瞪眼看我。我是警察吗?或是潜在的性伴侣?或者两者皆是?

我有报上剪来的理奇照片,谁愿意看我就拿给谁看。几乎每个人都认出是谁,因为他们都在报上看过。命案才发生不久,又是在这附近,而且病态的好奇也不是异性恋者的专利。总之他们大多都认出照片,而且不少人表示在这附近看过他,但没有人记得他来过酒吧。

“当然我也不是那么常来这里,”我听了不止一个人说,“只是偶尔喉咙发痒时,过来喝杯啤酒。”

在一个叫辛西亚的酒吧,酒保认出了我。他很夸张地做了个要信不信的惊诧样。“我没看走眼吧?来人真的是独一无二的马修·斯卡德吗?”

“嗨,肯恩。”

“你老兄该不会是终于转向了吧,马修?听说你离开条子窝时我就已经吓得够呛了。要是马修·斯卡德真的想通了,觉得当个同性恋者也挺好的,那我可是真要晕过去了。”

他看来像是只有二十八,但其实他应该都快这年龄的两倍了。金发是他自己的——虽然颜色是瓶里倒来的。凑近了看,你可以发现整容的痕迹;但站在几码①以外,他看来并不比十五年前——我以腐化未成年人的罪名逮捕他时要老半岁。那回逮他,我没什么好自豪的。所谓的未成年人当时十七岁,而且腐化的程度已经达到肯恩这辈子都别想有幸攀登的高峰;但这位未成年人有个父亲,而这个父亲一状告上法庭,于是我也就只好对不起肯恩。他找了个挺像样的律师,结果宣判无罪。

“你看起来棒极了。”我告诉他。

“烟酒加上众多美男,想不年轻也难。”

“看过这个年轻美男吗?”我把报纸剪照丢在吧台上。他看一看,然后还给我。

“有趣。”

“你认得他?”

“是上星期撒野的那个家伙,不是吗?好恶心。”

“对。”

“你又是怎么扯进来的?”

“一言难尽。在这儿看过他吗,肯恩?”

他两肘支在吧台上,两手撑出个V形,然后把下巴搁进凹口。“我说有趣,”他说,“是因为《邮报》登这照片时,我就觉得好眼熟。我记人体的某些部位特别有一套,脸孔也包括在内。”

“你以前见过他。”

“我是那么想过啦,现在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你何不买两杯酒咱们喝喝,我好一边儿梳理梳理我的记忆。”

我抽张钞票放上吧台。他为我倒杯波本,为他自己调了杯橘色的酒。他说:“我不是在拖时间,马修,我是要回想那张脸的主人做了些什么事。我知道我很久没看过他。”

“多久?”

“至少一年。”他啜啜饮料,直起腰,阖上眼睛,“最少也有一年,我现在记得很清楚了。他很有魅力,很年轻。他来这儿的第一次,我问他要身份证,他好像一点也不奇怪,大概是习惯了别人跟他要年龄证明。”

“他那时候只有十九岁。”

“呃,要说是早熟的十六岁也有人相信。有几个星期他几乎每晚都来这里,然后我就没再看过他了。”

“我猜他是同性恋。”

“呃,他总不会是来这儿钓女人的吧?”

“他有可能只是好奇才来这儿逛逛的。”

“话是不错。是有不少人抱着这种心态来这儿,不过理奇可不。他酒量很小,你知道。他点杯伏特加,可以喝到冰块融化。”

“这种顾客还是愈少愈好。”

“唔,他们年轻貌美的时候,你不会在意他们花钱太少。他们是我这儿的最佳室内摆饰,你知道。他们可以招徕顾客。从看人的逛逛心态演变成被看的室内摆饰?不,不是这样,咱们这小伙子绝对不只是看看就算了。来这儿的每个晚上,他都让人带出场去。”

他移到酒吧的另一端,帮人添酒。他回来时,我问他他自己有没有带范德普尔回家过。

“亲爱的马修,如果我带过的话,我不会花那么久时间回想吧?”

“很难说。”

“去你的!你错了,那时候刚巧碰上是我的一夫一妻期。亲爱的你眉毛别挑得那么老高好不好,怪难看的。我承认我可能有点禁不住诱惑,不过他虽然秀色可餐,毕竟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我还以为他就是。”

“噢,那你显然并不了解我,是吧,马修?我偶尔喜欢打几只童子鸡吃吃,这我承认。老天明鉴,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天大的机密。不过光年轻还吸引不了本人,你知道,得是腐化的年轻。”

“哦?”

“青涩的堕落散发出糜烂的光华,年轻的果实在枝头乱颤。”

“你可以写诗了。”

“可不是吗?不过理查德完全不够格,他天真得叫人不敢侵犯。就算你是他今晚的第八个,你还是会觉得你在勾引处男。而这,亲爱的老兄,这种游戏我可不爱玩。”

他又为自己调了杯酒,拿找我的零钱付账。我的波本还剩不少。我说:“你说什么今晚的第八个,难道他卖肉?”

“不可能。他喝的酒永远有人抢着付账,不过他一晚顶多也只能喝个一杯。不,他没有拉客的打算。”

“那他是想多找几个,通宵狂欢?”

“也不对,我看他好像只想一晚一个。”

“然后他就不再到这儿来了,为什么呢?”

“也许他开始对这儿的室内摆饰有意见。”

“他有没有特别常跟谁出去?”

肯恩摇摇头。“从来没跟过同一个。我记得他好像连着三个星期左右常到这儿,总共来了十七八次,每次身边都换张新脸孔。这种情形挺常见的,你知道。很多人就爱变化,尤其年轻人。”

“他是不再来这儿以后,才开始跟温迪·汉尼福德同住的。”

“大概吧,不过时间上我就不确定了。”

“他为什么会跟女人同居,肯恩?”

“我其实不算认识他,马修。而且我也不是心理医生。我有过心理医生,不过咱们现在讨论的好像不是这个话题。”

“一个男同性恋为什么会跟女人住在一起?”

“天晓得。”

“讲正经的,肯恩。”

他的指头开始敲起桌面。“讲正经的?好吧。他可能是双性恋,你知道。这你也不是没听过吧,都什么时代了。每个人都来这套,就我所知。异性恋想试试跟同性上床合不合口味,同性恋想实验看看跟异性做爱的滋味。”他夸张地打个呵欠,“我恐怕我只是个没药可救的保守派。一个性别对我来说已经够复杂了,两个都来我可招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