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魔术师(第3/5页)

酒吧门口对面的路灯柱下坐着一只头很大的花猫。一看到我出来,它就转过身子贴着墙根消失在拐角处,就像要赶去给谁通风报信。

没有下雨——当然。

第二天倒真的下雨了。淅淅沥沥的秋雨。气温急转直下。下午到健身房的时候,他已经在那儿了。我故意比平常晚到了一刻钟。能感觉到他似乎在等待我的出现。而我实际上也期待着能见到他。打招呼时两人的笑容都不无欣慰。

为了表示对昨天赠票的感谢,我邀他晚上一起吃饭。我知道酒店旁边有家地道的川味火锅店。

“能吃辣?”

“无所不能。”他说。

虽然是第一次在一起吃饭,但感觉上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两人一边吃辣得要命的火锅,一边喝冰得要命的啤酒,一边轻松随意地闲聊。他把周游世界遇到的各种奇闻趣事娓娓道来,给人一种莫名的温馨感。介于恋人与父亲之间的那种温馨感。相当美妙。吃到一半,他从帆布腰包里掏出一只旧铁盒。铁盒里躺着一排胖乎乎的雪茄。他建议我也来一支。

“正宗的古巴货。”

我略加踌躇,接过雪茄点燃。吐出的烟雾又涩又重。古巴雪茄,四川火锅,德国啤酒。搭配不伦不类。不过还不错。

接下去他就古巴展开了话题。他说自己为卡斯特罗表演过魔术。

“那是我见过的世上最有魅力的几个人之一。”他说,“从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强烈的超越感。超越了时间、空间,甚至超越了意识形态。知道古巴人叫卡斯特罗什么?不是总统不是首相也不是主席,他们叫他指挥官。指挥官——简直就像童话,不觉得?一旦他这个人消失,离去,”他用拿雪茄的手做了个消失的手势,“童话也将随之结束。”

“只有雪茄的味道不变。”我说。

他点点头,盯着手中缓缓燃烧的烟草苦笑。他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又在最后一秒改变了主意。

我们俩静静地吸了会儿雪茄。粗大的雪茄夹在指间和唇间的感觉很奇特。让我想到阴茎。嘴中喷出的烟雾也与普通香烟不同,沉甸甸的,仿佛其中蕴含着什么。整个脑袋变得既沉重又轻飘,仿佛肉体与灵魂正在悄然分离。

“能说说昨晚的魔术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毅然开口。声音听起来就像另一个人的。

他好像没听到我说的话。

“是不是有行规,规定不准透露魔术的秘密?”

他微笑着摇摇头——仿佛在说行规那东西根本不值一提。“世界已经变了,”他说,“以前的世界的确有规则可循。但现在已经没有了。从某种意义上,”他停顿片刻,语气里透出一丝诡秘,“现在的世界是个可以为所欲为的世界。”

为所欲为。这个词像飞驰的火车一样嗖地掠过脑际。我把粗大的雪茄在指间来回转动。

“上次也跟你说过,其实在原理上,所有魔术都很简单。简单得近乎弱智。就拿昨晚的节目来说吧,你猜那个女孩是怎么从一个平台被换到另一个平台的?”

“猜不出。”确实猜不出。

“根本就没换。有两个女孩。双胞胎。怎么样,简单吧?”

我不禁哑然。简直就是恶作剧。

“那另一个呢?”我说,“枪击魔术师。”

“看过特吕弗的《枪击钢琴师》?”

我点点头。60年代法国新浪潮电影的代表作,黑白片,老早看的,看的时候还是处女。

“‘枪击魔术师’这个名字的灵感便来自那部电影。还记得那个钢琴师查理吗?虽然片名叫《枪击钢琴师》,但钢琴师始终都没有被击中。死去的都是他的女人。他爱的女人。”

“你怎么知道那颗子弹在哪个弹夹里呢?”我不想让他岔开话题,“万一弄错的话……”

“脑袋开花。”他耸耸肩。沉默一会儿,他接着说,“其实那不是魔术。”

我看着他,等待进一步的说明。

“抱歉,”他不太自在似的调整了一下坐姿,“只能说这么多。总之一句话,那不是魔术。”

“不是魔术?”

“唔。因为那里面没有任何弄虚作假的地方。”

“还是老问题,你怎么知道那颗子弹在哪个弹夹里呢?”

“你真想知道?”他抬起头。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把下颌上下移动了几厘米。

“那么,正如毛姆在《人生的枷锁》里所写的,你必须自己去寻找答案。”他淡淡地说。“这样好了,这个周末——也就是后天晚上——演出最后一场,我会邀请一名观众上台——代替我的助手——跟我一起表演‘枪击魔术师’。你举手,我就会选你。到时候——”他用左手对我做出手枪发射的动作,“砰!——你也许能找到答案。”

结果那晚我们并没有睡到一起。本以为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无论是对他,还是对我。但自从他说出那个提议之后,性交似乎立刻变得毫无意义(先是在潜意识中,而后作为明确的概念浮上脑海)。与握住厚重的手枪,抵住他的太阳穴扣动扳机相比,肉体的交合显得既平庸无聊又缺乏刺激,叫人兴味全无。

接下来的两天,我没有像平常那样去健身房。我从书店买来厚得离谱的《人生的枷锁》,蜷在沙发上从早看到晚。我不想在演出之前再见到魔术师。我独自沉浸在巨大期待的兴奋当中。至于期待的是什么,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就跟处女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破身那种感觉差不多。

第二天下午,我终于读到了魔术师所说的那一段。男主人公菲利普问落魄文人克朗肖,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克朗肖没有回答,而是送了他一块波斯地毯,说答案就在那块地毯里,但你必须自己去寻找,他说。我迫不及待地继续往下看,又看了几十页,菲利普仍然没有找到答案。时针已经指向七点,我不得不放下书本,开始考虑晚上该穿什么衣服。

光着身子把连衣裙——红色的低胸羊毛连衣裙——从头上套进去的那一瞬间,我莫名其妙地想起动画片米老鼠的开场白。演出开始了,米老鼠说。

演出开始了。

一切就像在梦中(但又绝不是梦)。我迷迷糊糊地举手,迷迷糊糊地走上台,迷迷糊糊地接过枪。不知不觉中,周围已是一片黑暗和寂静,只剩我跟魔术师站在舞台中央追光灯的光圈里,恍如置身地壳的洞穴深处。我慢慢举起手枪。枪比我想象中要重得多。我双手紧紧——用尽全力——地握住枪柄,尽量使自己的姿势看上去不至于太滑稽。我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手中的左轮手枪上。枪柄握在手掌里的感觉十分奇特,它似乎已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一个新器官,一个强有力的新器官。凭借这个器官,我被赋予了某种特权。某种可以去自由侵占对方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