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十六章(第2/4页)

一辆吱嘎作响的马车从我们面前经过,车上坐满了女人。她们全都戴着棉布遮阳帽,身穿长袖连衣裙。赶车的是个头戴毡帽的长胡子男人。“那些是门诺派注教徒,”杰姆对迪尔说,“他们的衣服上从来不用纽扣。”门诺派教徒在林中生活度日,买卖东西大多是到河对岸去,很少来梅科姆镇。迪尔顿时来了兴趣。“他们都是蓝眼睛,”杰姆继续讲给他听,“而且男人们结婚后就不准再刮胡子。他们的妻子喜欢让他们用胡子挠痒痒。”

X. 比卢普斯先生骑着匹骡子过来了,还向我们挥了挥手。“这是个滑稽的家伙。”杰姆说,“他的大名就叫X,X并不是他的名字首字母。有一次他上法庭,人家问他叫什么,他说叫X. 比卢普斯。书记员问他怎么拼写,他回答说就是X。又问了一遍,还是X。他们反反复复,问个没完,最后X. 比卢普斯先生只好在一张纸上写了个‘X’,展示给所有人看。人家又问他,怎么取了这么个名字,他说,在他出生的时候,家里人就是拿这个名字给他登记的。”

从我们面前经过的人络绎不绝,杰姆给迪尔讲述了每一个知名人物的历史掌故和人们对这些人的普遍看法:坦索· 琼斯先生坚定不移地支持禁酒党;艾米丽· 戴维斯小姐私下里吸鼻烟;拜伦· 沃勒先生会拉小提琴;杰克· 斯莱德先生正在经历第二次换牙。

这时候,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满满一大车表情无比严厉的公民。他们冲着莫迪小姐的院子指指点点——院里的夏花正开得如火如荼,莫迪小姐本人也恰好刚刚来到前廊上。关于莫迪小姐,有一点很有些奇怪——她虽然远远地站在自家前廊上,我们根本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总能从她站立的姿势捕捉到她的心情。此时她两手叉腰,肩膀微微下垂,头翘向一边,眼镜在阳光下闪闪烁烁。我们立刻就能知道,她脸上正挂着极端邪恶的微笑。

车夫让骡子慢了下来,一个尖声尖气的女人喊出一句:  “‘虚虚而来,暗暗而去’注。”

莫迪小姐从容应答: “‘心中喜乐,面带笑容’注!”

我猜想,这些行洗脚礼的基督徒肯定认为此刻是魔鬼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引用《圣经》的片段,因为车夫赶着骡子快速离开了。他们为什么对莫迪小姐的花园怀有敌意,这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谜。更让我百思不解的是,莫迪小姐整日待在户外,怎么会把《圣经》背得滚瓜烂熟,简直让人肃然起敬。

“您今天上午去法庭吗?”我们走到街对面,杰姆问道。

“我不去,”她说,“我今天上午没什么事儿要上法庭解决。”

“您不打算去看看吗?”迪尔问。

“不想。特意去看一个可怜鬼接受生死审判,真是有病。瞧瞧那些人,简直像是去过罗马狂欢节。”

“莫迪小姐,他们必须公开审理他的案子,”我说,“不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很清楚这一点,”她说,“可也不能因为是公开审理,我就必须得去,是不是?”

斯蒂芬妮小姐走了过来,她还戴着帽子和手套。“啧,啧,啧,”她说,“你们看这些人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威廉· 詹宁斯· 布莱恩注到镇上来演讲了呢。”

“你要到哪儿去啊,斯蒂芬妮?”莫迪小姐问。

“去一趟‘五分丛林’超市。”

莫迪小姐说,她这辈子还从来没见过斯蒂芬妮小姐戴着帽子去超市。

“这个嘛,”斯蒂芬妮小姐说,“我估计也有可能到法庭去看一眼,瞧瞧阿迪克斯想干什么。”

“当心他给你一张传票。”

我们请莫迪小姐把话说明白,她说斯蒂芬妮小姐似乎对这个案子知之甚多,很有可能被传去做证。

我们一直等到中午,阿迪克斯回来吃午饭,说他们足足花了一上午时间挑选陪审团成员。饭后,我们叫上迪尔,一起朝镇上走去。

那场面真像是过节。公共拴马栏里已经挤得满满当当,每棵树下都拴着骡子和大车。县政府大楼所在的广场上到处都是坐在报纸上就餐的人。有的正就着罐头瓶里装的热牛奶吞下糖浆饼,还有的在大啃冷鸡肉和炸猪排。手头宽裕一点儿的人从杂货店里买来装在大肚饮料瓶里的可口可乐,边吃边喝。满脸油渍的孩子们在人群里窜来窜去,玩“抽鞭子”游戏,婴儿们在母亲怀里吃他们的午饭。

在广场远处的一个角落里,黑人们静静地坐在太阳底下,嚼着沙丁鱼和饼干,喝着味道更冲的“尼海”可乐注。多尔夫斯· 雷蒙德先生也和他们坐在一起。

“杰姆,”迪尔说,“他在从纸袋里喝东西。”

果真不错,多尔夫斯· 雷蒙德先生嘴里衔着两根从杂货店里搞来的黄色吸管,吸管另一头深深地插进一个牛皮纸袋里。

“我还从没见过有人这么干。”迪尔咕哝着说,“那里面装的东西怎么不会漏出来?”

杰姆咯咯地笑了。“他那是满满一可乐瓶威士忌,套在纸袋里是为了不让女士们见了对他横眉冷对。你会发现,他会吸上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出去一会儿,再把瓶子灌满。”

“他干吗和黑人坐在一起?”

“他向来都是这样。照我看,他喜欢黑人胜过喜欢我们。他一个人住在县边界附近,有个黑女人,还生了一大帮混血儿。等碰见了我指给你看看。”

“他看上去不像是个无赖。”迪尔说。

“他当然不是,河对岸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他的,还有一点我要告诉你,他出身于一个真正的世家。”

“那他干吗那样生活?”

“他就是这么个人。”杰姆说,“听人说,他还没有摆脱掉婚礼悲剧给他留下的阴影。他本来是要娶——我想大概是斯朋德家的一个女儿。他们还计划要举行盛大的婚礼,可结果变成了一场空——就在婚礼彩排之后,新娘上楼把自己的脑袋轰掉了。是一杆猎枪。她用脚指头扣动了扳机。”

“他们搞明白是什么原因了吗?”

“没有,”杰姆说,“除了多尔夫斯先生,谁也不清楚。有人说,是因为新娘发现他有个黑女人,他以为自己可以和那个黑女人保持关系,同时还能另外结婚。从那以后,他就老是醉醺醺的。你知道吗,他对那些孩子倒是非常好……”

“杰姆,”我问,“什么是混血儿?”

“一半是白人,一半是黑人。斯库特,你是见过他们的。你知道给杂货店送货的那个孩子吧,长着一头红色卷毛的那个。他就是半个白人。这种人其实很可怜。”

“可怜?怎么会呢?”

“他们两边都不算。黑人不接受他们,因为他们有一半白人血统;白人也不接受他们,因为他们是黑皮肤,所以他们夹在中间,哪边都不算。不过,有人说,多尔夫斯先生把他的两个孩子送到北方去了,那里的人不会在意他们的肤色。瞧,那边过来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