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号病房(第3/16页)

他开始离群索居,避开人们。他对现有的职务原已非常讨厌,现在更是忍无可忍。他生怕有人背后整他,偷偷往他的口袋里塞进贿赂,然后去告发他。或者他自己无意中在公文上出了点儿差错——这无异于伪造文书,或者他弄丢了别人的钱。奇怪的是他以前的思想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活跃过敏,现在他每天都能想出成千上万条各种各样的理由,说明应当认真为自己的自由和名誉担忧。正因为如此,他对外界,特别是对书籍的兴趣便明显地减弱,也大大影响了他的记忆力。

春天到了,雪化了,在公墓附近的一条冲沟里发现了两具部分腐烂的尸体。这是一个老妇人和小男孩,带有暴力致死的迹象。于是城里人议论纷纷,无不谈论这两具尸体和未知的凶手。伊凡·德米特里害怕别人以为这是他杀死的,便在大街小巷走来走去,面带微笑。可是遇见熟人时,他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一再声明,没有比杀害弱小的、无力自卫的人更卑鄙的罪行了。可是这种装模作样的举动很快就使他厌倦,他略加思索后认定,处在他的地位,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进女房东的地窖里去。他在地窖里坐了一整天,之后又坐了一夜一天。他冷得厉害,等到天黑,便偷偷地像贼一样溜进自己的房间里。天亮之前,他一直站在房间中央,身子一动不动,留心听着外面的动静。清晨,太阳还没有出来,就有几个修炉匠来找女房东。伊凡·德米特里清楚地知道,他们是来翻修厨房里的炉灶的,然而恐惧提醒他,这些人是打扮成修炉匠的警察。于是他悄悄地溜出住宅,没戴帽子,没穿上衣,惊骇万状地顺着大街跑去。几条狗汪汪叫着追他,有个汉子在后面不住地喊叫,风在他耳边呼啸,伊凡·德米特里便觉得全世界的暴力都聚集在他的背后,现在要来抓住他。

有人把他拦住,送回住处,打发女房东去请医生。医生安德烈·叶菲梅奇(这人以后还要提起)开了药,要在他头上放冰袋和桂樱叶滴剂[35],愁眉苦脸地直摇头。临走前他对女房东说,以后他不会再来了,因为人家要发疯,他没权利阻止。由于伊凡·德米特里在家里无法生活和治疗,只好把他送进医院,被安置在性病病房里。他夜里不睡觉,发脾气,搅得病人不得安宁,不久安德烈·叶菲梅奇便下令把他转到了六号病房。

一年后,城里人已经完全忘了伊凡·德米特里,他的书让女房东胡乱堆在屋檐下的雪橇里,被孩子们拿了个精光。

待在伊凡·德米特里左边的,我已经说过,是犹太人莫谢伊卡,右边的是个庄稼汉,一身肥肉、浑身滚圆,痴呆的脸上毫无表情。他无疑是个不爱动弹、贪吃而肮脏的畜生,早已丧失了思想和感觉的机能。从他身上不断冒出一股浓重的令人窒息的臭气。

尼基塔给他收拾床铺的时候,总是狠狠打他,抡起胳膊,一点儿也不顾惜拳头。这时候,可怕的不是他挨了打——这是可以习以为常的——可怕的是这个迟钝的畜生挨了打却毫无反应:一声不吭,毫不动弹,连眼睛都不眨巴,只是身子稍稍晃一晃,像个沉重的大木桶。

六号病房的第五个,也就是最后一个病人是个小市民,原先是邮局的拣信员。他是个瘦小的金发男子,一张和善的面孔上带点儿狡猾的神色。看他那双聪明、安详的眼睛以及明亮而快活的目光可以推断,他挺有心计,心里藏着极重要、极愉快的秘密。他在枕头底下、床垫底下藏着什么东西,总不肯拿出来示人,倒不是怕被人抢去、偷去,而是有点儿不好意思。有时他走到窗前,背对着室友,在胸前佩戴上什么东西,还低下头看了又看。如果这时有人走到他跟前,他就窘得不行,立即把胸前的东西扯下来。不过他那点儿秘密是不难猜出的。

“您得向我祝贺,”他常常对伊凡·德米特里说,“上司为我呈请授予二级斯丹尼斯拉夫星章。二级星章向来只颁发给外国人,可是不知为什么他们破例给了我,”他笑嘻嘻地说,还大惑不解地耸耸肩膀,“嘿,说实在的,我还真没有料到!”

“您这话我丝毫不明白。”伊凡·德米特里阴沉地声称。

“您知道我迟早会得到什么吗?”前邮局分拣员狡黠地眯着眼睛接着说,“我一定能得到一枚瑞典的‘北极星’。这种勋章是值得费心张罗的——白十字架和黑丝带,可漂亮了。”

这座厢房里那样单调的生活是任何别的地方都无法可与之比拟的。每天早晨,除了瘫痪病人和胖庄稼汉以外,所有的人都在外室里的一只双耳木桶里洗脸,用病人服的下摆擦干。这之后他们用锡杯子喝茶,茶是由尼基塔从主楼里取来的。每人只能喝一杯。中午他们喝酸白菜汤和粥,晚上吃中午的剩粥。其余的时间,他们躺下,睡觉,眼望窗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天天如此。连前邮局拣信员说的也还是那几种勋章。

六号病房很少见到新人。医生早就不接收新的疯病人了,而涉足疯人院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多见。理发师谢苗·拉扎里奇隔两个月来这里一次。他怎么给疯子们理发,尼基塔怎么帮他的忙。每当这个醉醺醺、笑呵呵的理发师出现时,病人们怎样乱作一团——这些我们就不细说了。

除了理发师,谁也不光顾这里。病人们注定一天到晚只能见到尼基塔一个人。

可是不久前在医院的主楼里流传着一个相当奇怪的消息。

传说好像医生要去六号病房了。

稀奇的传言!

医生安德烈·叶菲梅奇·拉金,从某一点上说是个与众不同的人。据说他年轻时笃信上帝,准备日后担任神职。一八六三年他中学毕业,本想进神学院学习,可是他的父亲,一名医学博士和外科医师,狠狠挖苦了他一顿,断然宣布,如果他去当神甫,他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这话有几分可信度?我不知道,不过安德烈·叶菲梅奇本人不止一次承认,他对医学以及一般的专门学科向来丝毫不感兴趣。

不管怎么样,他修完了医学系的课程,并没有去当教士。看不出他如何笃信上帝,开始从医时跟现在一样,他都不像是个虔诚的信教人。

他的外貌臃肿、粗俗,像个庄稼汉。他的脸、胡子、平直的头发和结实笨拙的体态,使人想起大道旁小饭铺里那种饮食无节制、吃喝得脑满肠肥、态度粗鲁的店老板。他的脸粗糙,布满细小的青筋,细眼睛,红鼻子。身高肩宽,手脚粗大,一拳打出去,似乎能要人一条命。可是他迈出的是轻缓的步履,走起路来小心翼翼、蹑手蹑脚。在狭窄的过道里遇见人时,他总是先停下来让路,说一声:“对不起!”想不到他说起话来不是男低音,而是嗓子尖细、音色柔和的男高音。他的脖子上有个不大的瘤子,妨碍他穿浆过的硬领衣服,所以他总是穿柔软的亚麻布或棉布衬衫。一般说来,他的穿着不像一名医生。一身衣服他一穿就是十年,新衣服他总是在犹太人的铺子里买,穿到身上显得又旧又皱。同一件常礼服,他看病时穿,吃饭时穿,出门做客也穿。不过他这样做不是出于吝啬,而是他完全不把穿戴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