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原理(第2/6页)

你们俩在搞什么呢?交换脑电波啊?

他在摸索自己的臼齿——因为放疗,他已经掉了两颗臼齿了。

她不是嫁给了那个波兰仔了吗?她不是已经生了两个娃了吗?

他看看我。你懂什么?

啥都不懂。

啥都不懂。那就闭上你的臭嘴!

他本该从一开始就这样:少活动,多休息,床边挪来转去,把我的大麻抽个精光(我抽大麻的时候得遮遮掩掩,怕被我妈发现;他倒好,就在起居室里正大光明地抽),看电视,睡觉。我妈看宝贝儿子乖乖在家,高兴得不得了,经常露出几乎喜形于色的表情。她告诉祈祷小组成员们说,至高无上的天主听到了她的祈祷。

赞美天主,罗丝太太说着,两个瞎眼珠子跟玻璃球似的转着。

电视转播纽约大都会队注比赛的时候,我就和他坐在一起。他从来不肯告诉我,他的状况究竟怎么样,他又在等待什么。只有他在床上头晕眼花或者恶心呕吐的时候,我才能听得见他呻吟:他妈的究竟怎么啦?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早该知道,他消停下来的那阵子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他咳嗽好了之后不到两星期,一整天人影不见,然后兴冲冲地跑回家,宣布说,他找了份兼职工作。

兼职工作?我问,你丫的发疯啦?

爷们总得有点事做嘛,他咧着嘴笑,缺牙的地方全暴露了出来。咱也不能吃白饭。

他偏偏选择在针织品店工作。起初我妈假装不管他了。你不想活了拉倒!但后来我听见她在厨房里跟他说话,低声下气地恳求着。最后我哥说,妈,你就别烦了行不行啊。

我哥工作的事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绝对不是他有什么高度责任感召唤他勤奋工作。拉法以前干过的唯一一份工作是向老桥镇的白人小孩贩毒。但就连干那个他也不是很积极。如果他想有点事情做的话,可以回去贩毒嘛——那挺容易的,我跟他也这么讲了。我们在克里夫伍德海滩和劳伦斯港还认识不少白人小孩,有一大帮社会渣滓可以做我们的客户,但他就是不肯。贩毒能给后世留下什么遗产?

遗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哥,你是给针织品店打工的!

那也比贩毒强。是个人都能贩毒。

难道卖毛线就是英雄豪杰干的事啦?

他把手放到大腿上。盯着手看。你过你的日子,尤尼奥。我过我的。

我哥从来就没什么理智可言,但这次是真让我们惊掉大牙了。我的理解是,他是实在闲得无聊,是住院八个月捂出毛病来了,是吃药把脑子吃坏了。或许他就是想感受感受正常人的生活。说实话,他对去针织品店上班这事还挺兴奋的。上班前要打扮得整整齐齐,小心翼翼地梳头——他以前头发浓密,化疗之后重新长出来的头发稀稀拉拉的,跟阴毛似的。还早早起来准备,免得上班迟到。他每次一出门,我妈就重重地把门甩上,如果“哈利路亚”的祈祷小组在场的话,她们个个都数着念珠祷告。那阵子大部分时间我抽大麻抽得大脑缺氧,或者是在追奇斯奎克的那个女孩,但我还是去了店里几次,看看他是不是脸朝下昏倒在马海毛货柜间的走廊上。那景象真是超现实。以前那么嚣张的坏小子现在居然老老实实地给顾客查货物价格。我确定了他还在喘气,于是转身就走,从来不在那儿久留。他假装没看见我;我假装没被他看见。

他第一次领了工资回家的时候,把钱摔在桌上,大笑起来:老子发横财啦,耶!

可不是咋的,我说,你飞黄腾达了。

但那天夜里,我还是厚着脸皮问他借了二十块钱。他看了看我,然后把钱递过来。我跳进汽车,开车去劳拉和一些朋友玩的地方。但我到的时候,已经没了她的影子。

我哥上班的烂事没持续多久。他怎么可能干得下去呢?他上了大约三个星期的班,在此期间他那瘦骨嶙峋的熊样让肥胖的白种女顾客们心惊胆战。然后他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常常辨不清方向,给顾客找错零钱,随便张口骂人。最后他在一条走廊中间坐下,就怎么也爬不起来了。病得太厉害,没法开车回家,于是店里的人打电话到我们家,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我到针织品店的时候,看见他坐在办公室,耷拉着脑袋。我扶他起来的时候,先前照看他的那个西班牙裔姑娘嚎了起来,就好像我要把他带去毒气室似的。这时他发着高烧,烧得他妈的滚烫。隔着他穿的斜纹粗棉布围裙,我都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老天爷呀,拉法,我说。

他连眼皮都没抬。咕哝着,我们走吧。

他四肢摊开躺在他的君主车注后座上,我开车带他回家。我感觉我要死了,他说。

你不会死的。不过你要是真死了,这车就归我,好吗?

我的宝贝车谁都不给。我要拿这车当棺材,和我一起埋了。

就这破车?

对。还有我的电视和拳击手套,都和我一起埋。

我靠,你还要陪葬,你当你是法老啊。

他伸出大拇指。还要把你当奴隶,和这车一起给我陪葬。

他的高烧持续了两天,但过了足足一周,才有所好转,他在沙发上待的时间才比在床上待的长一些。我坚信不疑,他能活动之后肯定会跑回针织品店,或者跑去报名参加海军陆战队什么的。我妈也担心他会那么疯。她一有机会就跟他唠叨,绝对不准他胡来。我绝对不准。她那“五月广场母亲”似的黑眼镜注后面,泪花闪闪的。我绝对不准。我是你妈,不准你再胡来了。

别烦我,妈,让我清静点。

你能猜得到,他肯定还要干什么蠢事。好消息是他没有回针织品店上班。

坏消息是,他结婚了。

还记得那个西班牙裔妞儿吗,就是在针织品店为他抹眼泪的那个?原来她也是多米尼加人。不是我和我哥这种多米尼加裔美国人,而是正儿八经的多米尼加人。是刚偷渡来、没有合法证件的多米尼加人。而且粗壮得很。拉法还没好转呢,她就来我们家转悠了,一副巴结讨好的样子。她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世界注的节目(我没有电视,她跟我们这么说了起码二十次)。她住在伦敦排屋22号楼,跟她的小崽子阿德里安一起挤在一个小房间里(房主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古吉拉特人注),所以跟我们待在一起对她来讲挺舒坦的,她还厚着脸皮把我们称做她的“亲人”。尽管她装出体面女人的样子,两腿合拢免得走光,管我妈叫“太太”,拉法还是跟章鱼似的死缠着她。她第五次来我们家的时候,他就把她往地下室领了,也不管祈祷小组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