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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她们在夜间发出叫喊,喊声细微,丝毫未把她们惊醒。她一走上楼梯,无论多么蹑手蹑脚,那声响便会停止,等到了她们的房间,她发现她们都安然睡着,喊声的源头藏匿在寂默中,像蟋蟀一般。仅是她的来临就足以使那家伙静下声。

从丈夫去世到大女儿离家,中间的那些年其实堪称最宁静祥和的岁月。我的外祖父有时流露出失望之情。他的离去,使她们从追求成功、赏识和晋升的烦人前景中解脱出来。她们没有理由期盼什么,没有事情需要抱憾。她们的人生围绕倾斜的世界一圈圈转落,像从纺锤上转下的纱线,早餐时光,晚餐时光,丁香花开的时光,苹果结果的时光。假如天堂指的是清涤了灾难和烦扰后的现世,假如不朽指的是保持宁和与停滞的今生,假如可以把这清涤后的现世和无消耗的今生看作复归其原本特性的尘世和人生,那么难怪,安宁无事的五年,诱使我的外祖母忘了她本永远不该忘记的事。在莫莉离开的六个月前,她已完全变了一个人。她袒露自己的虔诚,弹奏钢琴练习圣歌,给传教会寄去厚厚的信函,叙述她最近的皈依,并夹了两首复印的长诗,一首是关于耶稣复活的,另一首写的是基督团体在世界范围内的推进。我见过这两首诗。第二首热忱地谈到异教徒,特别提及传教会,“……天使前来推走/封住他们坟墓的大石。”

不出六个月,莫莉定下了去中国的行程,为一家传教会工作。正当莫莉让空气中反复回荡着《天国之地》和《上帝,我们能》的旋律时,我的母亲海伦却坐在果园,温柔而严肃地和某个叫雷金纳德·斯通的人——我们公认的父亲——交谈。(我对这个男人毫无印象。我见过他的照片,两张都是在第二次婚礼当日照的。表面看去,他是个形容苍白的男子,头发油亮乌黑,穿着深色西装,神情自若。显然,在两张照片里,他都未把自己视为主角。一张里,他望着在和西尔维说话、背对相机的我的母亲;另一张里,他似乎在整理帽子顶部的凹痕,而我的外祖母、海伦和西尔维则排成一排,站在他旁边,望着镜头。)在莫莉去了旧金山,又从那儿去了东方的六个月后,海伦和这位斯通先生在西雅图组建了家庭,她似乎是在内华达嫁给他的。西尔维说,这场私奔和在外州的婚姻让我的外祖母很生气,她写信告诉海伦,除非她回家,当着母亲的面再结一次婚,否则她决不承认她真正已婚。海伦和丈夫乘火车抵达,带了一个装满结婚礼服的箱子、一盒切花和用干冰包起来的香槟。我找不出理由想象我的父母曾经富足过,所以只能认定他们费了些周折来安抚我外祖母。然而,据西尔维讲,他们在指骨镇待了不到二十四小时。不过关系想必有所修补,因为几个星期后,西尔维穿着簇新的外套、新鞋,戴着新帽子和她母亲最好的手套,提着母亲最好的皮包和旅行袋,坐火车去西雅图拜访已婚的姐姐。西尔维有一张她在车厢门口挥手的快照,时髦、青春、端庄。据我所知,西尔维只回家过一次,站在外祖母园中海伦站过的地方,嫁于一个姓费舍的人。显然,这件事没有留下照片。

前一年,我的外祖母有三个安静的女儿,后一年,房子空空荡荡。她想必认为,她的姑娘之所以安静,是因为她们的生活习惯几乎免除了开口说话的需要。西尔维的咖啡里加两块糖,海伦喜欢烤得焦黑的吐司,莫莉的吐司不涂黄油。这些大家都知道。莫莉换床单,西尔维削蔬菜,海伦洗碗。这些固定不变。偶尔,莫莉在西尔维的房间搜寻图书馆借来未还的书。有时,海伦烘焙一盘饼干。带回一束束鲜花的是西尔维。这种完美的静和在父亲死后降临于她们家中。那桩事搅乱了她们特有的生活环境。时间、空气、阳光,承载了一波接一波的冲击,直到所有冲击的能量都耗尽,时间、空间和光仍再度壮大,无一物似在摇动,无一物似在倾斜。那场灾难已从视线中消失,像火车本身一样,即使随后的风平浪静及不上事前的,但看似一样。宝贵的寻常生活,如同水面的倒影,复原得天衣无缝。

有一天,我的外祖母想必抱出一篮床单,晾晒在春日的阳光里,她穿着黑色的孀服,把日常惯例当做履行信仰的行为。譬如,地上硬邦邦的陈雪有两三英寸厚,崎岖不平处冒出星星点点的泥土,若风没把暖意全吹走的话,阳光和煦;又譬如,她穿了紧身褡,气喘吁吁地弯下腰,抓着一条湿嗒嗒的床单的边缘将之提起,譬如,她把三个角夹在晾衣绳上后,床单开始在她手中起伏腾跃,翻飞颤动,发出耀目的光,这件物品的挣扎,欢快有力,宛如裹了寿衣的灵魂在跳舞。都是那阵风!她会说,风力使她的外套下摆贴住了腿,使她的发丝飘了起来。风从湖面上吹来,里面有雪花沁人心脾的味道,和融雪的腐味,教人想起那种罕见、细长的小花,她和埃德蒙会走上半天路去采摘,即使再过一天它们就会全部枯萎。有时,埃德蒙会提着桶和铲子,把它们连土掘起,带回家栽种,可它们还是会死。它们是稀有之物,从蚂蚁窝里长出来,携带着粪便和动物的尸肉。她和埃德蒙会去爬山,爬到大汗淋漓为止。马蝇跟着他们,风让他们冷得打战。在雪化去的地方,他们可能会看见豪猪的残骸,这儿是牙齿,那儿是尾巴。风里有股酸臭,是污浊的积雪、死亡、松脂和野花汇成的。

一个月后,那些花会盛开。一个月后,所有休眠的生命和止停的朽蚀会重新开始活动。一个月后,她将结束哀悼,因为在那个季节,她觉得他们,她和沉默的循道宗信徒埃德蒙,似乎根本没有结过婚,他连去寻野花也系着领带和吊裤带,年复一年,他记得那些花生长的确切地点,他在水坑里浸湿手绢,包住花梗,他伸出手肘,助她翻越陡峭多石之处,一种无言、冷淡的殷勤,她不厌憎,因为她从未真正期望有嫁给某个人的感觉。她有时幻想一名肤色黝黑的男子,脸上和凹陷的肚子上画着粗糙的条纹,腰间系着兽皮,耳朵上垂下骨制的饰物,泥土、利爪、尖牙、白骨、羽毛、肌腱和兽皮装点着他的臂膀、腰身、脖颈和脚踝,他穿戴着死亡的战利品,他的整具身体炫耀出自己比种种死亡更可怕。埃德蒙就像这样,有一点点。春意的浮现,在他心中搅起庄严、神秘的兴奋,让他忽略了妻子的存在。他会捡起蛋壳、鸟翅、颚骨、黄蜂巢灰白的碎片,全神贯注地端视这一样样东西,然后将它们放进口袋,口袋里装着他的折合刀和零钱。他会细细打量它们,仿佛能读懂它们似的,并收入口袋,仿佛可以将它们占为己有。这是我手中的死亡,这是我上衣胸袋里的废墟,袋里装着我的老花镜。在这样的时刻,他忽略了妻子的存在,亦忽略了自己的吊裤带和循道宗教义,可尽管如此,那却是她最爱他的时刻,一个完全无人作伴的灵魂,和她自己的灵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