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直面痛苦(第6/8页)

这么说并不有失公允,我们可以从小说举出许多这样的糟糕的受苦人的例子。不过我们也不必责之太过,且以治病救人之心,看看普鲁斯特笔下人物特有的防范心理由何而来,给出些建设性的意见。

一号病人

维尔迪兰夫人:中产之家,沙龙女主人,其客厅是高谈艺术、政治之地,座中常客她称之为“小圈子”。极易被艺术打动,然当被优美音乐征服之时,却会感到头痛,有一次因大笑导致下颌错位。

问题:维尔迪兰夫人一生致力于社交场上地位的提升,却发现她最想结识的那些人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显贵家族的宴请名单上不见她的名字,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家的晚宴上她受冷落,她自己的沙龙里来的则都是与她同一社会阶层的人,而且法兰西共和国总统一次也没邀请她到爱丽舍宫共进午餐——总统倒请过在她看来身份比她高不到哪儿去的夏尔·斯万。

症状:维尔迪兰夫人对其处境甚为苦恼,却不见于形色。她公然宣称那些拒不邀她赴宴或不肯在她沙龙露面的人都是些“无趣的家伙”,甚至总统于勒·格雷维,她也说是“无趣的家伙”。

“无趣的家伙”一词用来倒也恰如其分,因为“无趣”恰是维尔迪兰夫人所认定的大人物的另一面。这些大人物令她兴奋无比,却又可望不可即,除了以矫情的轻蔑不屑之语遮掩心中的失落感,她实在别无可为。有次斯万在维尔迪兰夫人的客厅里不慎说走了嘴,提起他将与格雷维总统共进午餐,座中其他来客均是一脸艳羡之色,斯万见状却又故作姿态,似乎他并不当回事:

“我向你们保证,这种午宴没什么意思。其实简单之极,你们知道的——赴宴的决不会超过八个人。”

其他人都会想,斯万这么说只是出于礼貌,惟独维尔迪兰夫人当了真,她实在是苦大仇深,忍不住要暗示,凡她足迹不到之处,均不值一去:

“你的话我信,这类午宴无趣得很。你被邀赴宴当然是好事……不过我听说总统聋得像根柱子,还会用手抓东西吃。”

对策:维尔迪兰夫人何以耿耿于怀?因为我们得到的总是不及我们未得到的,因为请我们吃饭的人总是不及不肯请我们的。要是我们仅因为自己得不到,就对意下未足的一切抱怨个不停,我们的价值判断一定会出问题。

还是对自己说真话吧——我们想见总统,他却不想见我们,但我们大可不必仅以这点区区小事,就说对他毫无兴趣。维尔迪兰夫人可以学着了解社交圈势利保守的游戏规则,也可学学如何缓解自家的沮丧挫折之感,学学如何对挫折之类坦然以对,她甚至可以不冷不热给斯万来上几句,让他赴宴时别忘了请总统在菜单上签个名,带回来大家共赏。如此这般,她会变得很是讨喜,没准哪天爱丽舍宫的邀请真就来了。

二号病人

弗朗索瓦丝:叙述者家中掌厨的仆人,做得一手好芦笋,好牛排。对手下冷酷无情,对主人倒是忠心耿耿,固执别拗是出了名的。

问题:没什么见识。弗朗索瓦丝从没进过校门,外面发生的事她知道的极少,对政治和皇室的种种更是全然不晓。

症状:弗朗索瓦丝总忍不住要暗示别人,她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说白了,她是个“万事通”。常会有些事情让这位“万事通”听得茫无头绪,每当此时,她就面露慌乱之色,不过她会很快恢复常态,仿佛早已心知肚明。

弗朗索瓦丝永远是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人们都认为鲁道夫大公死了,她倒是坚信大公还在,即使你宣称大公没死,活得好好的,在踢球哩,她也会应你一句:“是啊。”——就像她早有耳闻似的。

精神分析学的文献中提到过一个女人,无论何时,只要坐在图书馆里,她就感到头晕目眩。被书四面包围着,她会感到恶心,惟有快快离去,才会觉着释然。我们多半会想,她一定对书厌恶至极,实则相反,她渴望书籍,渴望书中蕴藏的知识,她深感自己知识匮乏,恨不能立时将架上所有图书读个遍。正因她没法做到这一点,而在这充溢着知识的环境中越发不能忍受自己知识的贫乏,她才不得不逃离图书馆。

要想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也许首先得能够承认、接受这一事实:从某种程度上说,自己的确无知。他该明白,无知的状态是可以改变的,有所不知并不说明你无能,因此大可不必将其视为个人的弱点。

然而,我们的“万事通”对获取知识的正常方式已不抱希望,像弗朗索瓦丝这么个人对这一套没有信心,也许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想想看,她一辈子都在厨房里为她主人做芦笋、做牛肉冻,而主人受过那么好的教育,渊博得惊人,他们整上午整上午地读报,而且喜欢在房里踱着步朗吟拉辛和塞维尼夫人的名句。——顺便说说,你若说起塞维尼夫人的短篇小说,没准弗朗索瓦丝也会宣称她早就读过,虽则塞维尼夫人根本没写过短篇小说。

对策:我们固然可以把弗朗索瓦丝的“无所不知”硬说成是因为她求知心切,但是她最好还是不要怕一时丢面子,问问别人鲁道夫大公究竟何许人也,否则鲁道夫究竟如何,对她来说就永远是个谜。

三号病人

阿尔弗莱德·布鲁赫:叙述者中学时代的好友,犹太人,知识分子,饶有家产,长得像贝里尼肖像画中的苏丹穆罕默德二世。

问题:在重要场合常闹笑话,出洋相。

症状:寻常之辈行有不当总觉忐忑不安,道歉连连,布鲁赫则无论何时都是理直气壮,从无羞惭、尴尬之色。

有次叙述者一家邀他共进晚餐,他竟迟到了一个半小时,而且不期而至的暴雨弄得他从头到脚一身是泥。他该为他的迟到和一身泥水说声抱歉才是,可他只字未提,一屁股坐下来就大发宏论,对衣冠楚楚、按时赴约的惯例好一通贬损:

“我从不许自己因气氛不对或是什么时间之类的武断规定而受到哪怕一丁点影响。我倒是很愿意再来说说鸦片烟枪或是马来人的波形刃短剑有何用途,至于手表、雨伞之类,可说是有百害无一益,纯属中产阶级的奢侈品,我是一无所知。”

布鲁赫并非有意让众人不快,只是他似乎不能忍受自己做得不漂亮,担心想讨众人欢心结果却适得其反。索性让人不快到底反倒容易得多,至少是他在唱主角。假如他未能准时赴宴又被雨弄得狼狈不堪,何不干脆以攻代守,化尴尬之事为炫耀之资,宣称遇雨迟来正是他求之不得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