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6页)

“打起精神来,”贝蕾妮丝安慰道,“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天大的惊喜。我坐车上可一直琢磨着这事儿。你不想知道是什么惊喜吗?”

弗朗西丝毫无反应,瞥都不瞥她一眼。婚礼像一场梦,超出了她的能力之外,又像一场别人导演的戏,她在里面没有角色。客厅里挤满了冬山的宾客,新娘和哥哥站在房间另一端的壁炉前边。再次见到他们站在一起,她晕头转向,仿佛映入眼帘的不是他们的画面,而是醉人的感觉。她在心里默默注视着他们,暗自告诉自己:我还没对他们说,他们还不知道。想到这里,她心里仿佛压着一块巨石。后来,新郎亲吻了新娘,餐厅里一一摆上了饮料点心,屋内洋溢着喜庆欢闹的气氛。她一直流连徘徊在他们旁边,但就是开不了口。他们不会把我带上,她心想。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

当威廉姆斯先生拎上他们的行李,她连忙带着自己的手提箱跟了上去。接下来的场面就像某场演出突然出了严重的状况,观众席上某个狂热的女孩冲上舞台要自作主张地参演进来,而戏里本来没有也不该有她的角色。你们是我的我们,她心里在呐喊,嘴上却大声叫着:“带上我!”他们再三恳求,但她已坐进车里。最后,她死死地抱住方向盘,直到父亲和另一个人一起费力地掰开她的手,才把她拖下车。即便这样,即便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她扑倒在尘土中时,嘴上仍不停地哭喊着:“带上我!带上我!”然而,哥哥和新娘已经远去,再也听不见了,只有婚礼的来宾在听她呼喊。

贝蕾妮丝说:“学校再有三个礼拜就开学了,你将要读七年级A班,会认识很多乖孩子,还会交上你喜欢的新朋友,像伊芙林·欧文这样的知己。”

贝蕾妮丝的亲切语气令弗朗西丝受不了。“我才没打算跟他们走!”她说,“开个玩笑而已。他们说等安顿下来再邀请我,我才不去,给我一百万都不去。”

“这些我们都知道,”贝蕾妮丝说,“现在让我来告诉你是什么惊喜。等到开学后,你会有机会认识新朋友,到时咱们开个派对肯定不错。在客厅办一个令人愉快的桥牌派对,有土豆沙拉,还有小橄榄三明治,你派特姑妈有一次为俱乐部的派对做过这种三明治,你当时吃得不亦乐乎。那种圆圆的面包,中间的小洞露出橄榄来。一场有美味点心的欢乐桥牌派对。你看怎么样?”

这种哄三岁小孩的承诺触痛了她的神经。她那颗廉价的心感到很受伤,她抱着胳膊放在心口轻轻摇晃:“桥牌游戏都是些骗人的把戏,被动了手脚,全都是骗人的。”

“我们在客厅把桥牌派对开起来,同时后院也弄个别的派对。我们办一个化装舞会,准备些热狗。一个优雅,一个闹腾。谁要是桥牌打赢了,或者准备的衣装最有创意,还能拿到奖品。这下你应该心动了吧?”

弗朗西丝没有看贝蕾妮丝,也不理睬她。

“你可以叫来晚报社交版的编辑,把派对的事写成文章登上报纸。这样你的名字将第四次印到报纸上。”

是可以这么做,但对她来说这类事情已经无关紧要。有一次,她的自行车撞到一辆汽车,报纸上称她为芳基·亚当斯。芳基!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别垂头丧气了,”贝蕾妮丝说,“又不是世界末日。”

“弗兰基,不要哭,”约翰·亨利说,“我们回去把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好好玩个够。”

她哭得喘不过气来,根本就停不下来。“啊,不要再说了!”

“听我说。你想怎么样,告诉我,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尽力而为。”

“我只希望,”一会过后,弗朗西丝道,“我只希望都别理我,谁都不要跟我说话。”

最后贝蕾妮丝只好说:“那行,你想哭就哭吧,自己难受去吧。”

之后,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说话。她父亲将手帕搭在眼睛和鼻子上,轻声打着呼噜,已经睡着了。约翰·亨利躺在她父亲的膝盖上,也昏昏入睡。其他乘客都沉默不语,打着瞌睡。巴士像摇篮般轻轻地晃着,一路低声轰鸣。窗外的午后阳光微明,秃鹫时不时懒洋洋地飞过高空,身后是耀眼的苍天。汽车驶过空荡荡的红色十字路,路两旁全是红红的沟壑,荒凉的棉花田里搭着灰暗破败的棚屋。只有黑色的松树林透着点凉意。还有那些低矮的蓝色山丘,远远望去稍显清凉。弗朗西丝板着个脸,疲倦地看着窗外,整整四小时一句话也没说。汽车快要开进镇里时,天气突然变了。天空压得很低,成了灰紫色。树木绿得发黑,空气凝滞不动,接着,一声闷雷划破苍穹。风刮过树梢,流水般哗哗作响,看样子暴风雨要来了。

“我就说了,”贝蕾妮丝这次指的不是婚礼,“我的指关节疼得难受。干脆来场大暴雨,这样大家都舒服很多。”

天空没有下雨,只是空气有些湿意。风是热风。弗朗西丝对贝蕾妮丝的话只是不无嘲讽地微微一笑。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她说,“这只能说明你有多么无知。”

他们以为这件事已经翻篇,但她要让他们走着瞧。尽管婚礼的事已泡汤,但她已决计要去闯荡一番。至于去哪儿,她还没打定主意,但晚上一定要离开小镇。既然没按照计划与哥哥和新娘一起离开,那就自己一个人走。哪怕要犯滔天大罪她也得走。夜里,她第一次想起那名士兵。只不过念头一闪而过,因为她正草草地制订计划。两点钟有趟火车要经过镇里,她搭这趟车。火车大体往北行驶,可能开往芝加哥或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往前,到好莱坞去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混得再差点的话,演演喜剧也可以。如果火车驶往纽约,她就女扮男装,谎报姓名和年龄参加海军。此时,要等到父亲睡着才行,她听见他还在厨房里忙活。她坐下来,用打字机打了封信:

亲爱的爸爸:

这是一封道别信,下次写信时我已到了别的什么地方。我告诉过您,我将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我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因为生活于我而言已成为一种负担。我拿走了您的手枪,因为谁也说不准它何时会派上用场。日后若有机会,我会立刻把钱寄给您。请转告贝蕾妮丝不要为我担心。造物弄人,天意难违。我会再写信来。请爸爸不要派人找我。

谨致问候

弗朗西丝·亚当斯

绿白相间的飞蛾焦躁不安地贴在纱窗上,窗外的夜诡谲怪诞。热烘烘的晚风已停了下来,空气凝滞成一团化不开的固体,连走路都觉得很困难。天空偶尔闷雷滚滚。弗朗西丝静静地坐在打字机旁,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箱已锁好锁扣,放在门边上。不一会儿,厨房的灯关上了,父亲在楼梯口喊道:“晚安,娇气鬼。晚安,约翰·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