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何谓浪漫主义(第2/7页)

无论他们自己如何阐述自己的思想,那个世纪的新兴艺术学派——浪漫主义——的人生观就孕育于当时的文化氛围:人类沉醉于刚刚获得的自由之中,古老的暴政统治——教会、国家、君主、封建制——一一倒下,他们的四周突然延展出四通八达的道路,解开桎梏的能量势不可当。这种氛围很大程度上表现在19世纪人们无知、疯狂、盲目地相信人类的发展会从此无止境地、自发地进行下去。

浪漫主义者在美学上是19世纪的叛逆者和改革者。但是他们的各种论断又大部分是反亚里士多德学说的,更加偏向于野蛮、散漫的神秘主义。他们没有用最基本的观点来看待他们的叛逆;他们以艺术家的自由为名,尽管没有反抗宿命论,他们还是较为肤浅地反抗着当时的美学“制度”:反抗古典主义。

古典主义(这是一类更加肤浅的艺术的代表)作为一个学派发明了许多无缘无故的、细枝末节的规定来代表美学价值观的终极标准。在文学领域,这些规定包括各种勉强可以从希腊(和法国)的悲剧中追溯其发源的规则,限制了剧作的每一个方面(如事件、地点、行为的一体),甚至是一部作品分为几幕,一个角色在一幕中共可以诵几节诗都有要求。这些规则中有一些是依据亚里士多德的美学观点,恰恰就说明了受限于实体的心理会致使思维逃避责任,把抽象原则变成实体限定,把创造变成模仿。(关于20世纪仍存在的古典主义的例子,我建议读者去看《源泉》中霍华德·洛克遇到的建筑学难题。)

尽管古典学派无法回答他们的规定为什么要被采纳(他们除了追溯历史、打出权威的王牌或者断言沿袭传统的优越性之外就黔驴技穷),这一学派却被认为是理性的代表!

这就是有史以来人类文化中最令人笑掉大牙的讽刺之根源:最早,人们把浪漫主义的本质定义为基于情感为第一性的美学学派——而不是最推崇理智为第一性的学派,因为那已经是古典主义学派了(于是,之后被称为自然主义)。这样的定义以各种方式流传到了如今。这又说明了未经深思熟虑就下定义会导致多么可怕的哲学灾难——这也说明了以非哲学的方式来理解文化现象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这样的分类很明显是来源于错误的认识。浪漫主义者给艺术带来了价值观的第一性,这一元素在古典主义者的抱残守缺和墨守成规所致的再三再四又不三不四的重复中被忽略了。价值观(和价值判断)是情感的源泉;浪漫主义者的作品和观众的反应都表现了超乎常人想象的情感强度,以及大量的色彩、想象、创意、刺激等属于以价值观为导向的生活的产物。情感元素是浪漫主义运动最容易察觉的特点,于是它就被不求甚解地理解为了它的最关键特征。

生活中价值观的第一性不是不可拆分的要素,它依托于人的意志力,因此浪漫主义者在哲学上是意志(价值观的根本所在)的拥护者,而不是情感(仅仅是价值观的产物)的拥护者——上述命题都应该由哲学家来论证,可他们对于美学视而不见,他们对19世纪的任何一个重要的问题都视而不见。

另一个更加深奥的命题,也就是理性能力等同于意志力,在19世纪的时候尚未被提出,各种关于自由意志的理论都是非理性的,于是又增强了意志和神秘主义的关联。

浪漫主义者认为他们的目标主要是维护他们的个性——但是他们既无法理解这一目标的深层次形而上学理由,也无法用理性认识他们的价值观——因此他们用感觉的方式来争取个性,结果他们的敌人就攫取了理性的旗帜。

这一谬误所导致的其他较为不重要的后果还有很多,但它们都是那个时代哲学混乱的表征。浪漫主义盲目地追寻以形而上学为导向的、品位高雅的生活方式,于是就成了资本主义的敌人。浪漫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庸俗的、物质至上的“小资产阶级”系统——但同时却没有注意到资本主义是唯一一个能够确保真正的自由、个性和对价值观追求的。浪漫主义学派中,一些人选择成为社会主义的拥护者;有些人从中世纪获取灵感,无耻地鼓吹那个噩梦一般的年代;有些则皈依了很多非理性主义者的归宿:宗教。这一切都加速了浪漫主义和现实的隔阂。

当19世纪后半叶自然主义一步登天,公然表示自己代表了理性和现实,宣称艺术家的任务是以“事物的本来面目”描绘事物之时——浪漫主义却没有发表反对意见的底气。

显然,哲学家也增加了“浪漫主义”一词的歧义。他们以“浪漫主义”来形容一些公然支持神秘主义,拥护情感、直觉、意念凌驾于理性之上的哲学家(例如谢林[1]和叔本华[2])。这一哲学运动与美学中的浪漫主义并无太大关系,两个运动绝不能够相互混淆。但是“浪漫主义”现行通用的命名在一点上是不错的:它暗示了关于意志的分歧之深。“浪漫主义”哲学家的理论是邪恶、崩坏的,憎恶现实的,试图以不可理喻的礼拜来拥护意志,但是美学的浪漫主义盲目地追求以人在现实中的生活和价值观来拥护意志。严谨地说,雨果笔下的世界焕发出的耀眼光芒恰恰是叔本华污秽邪恶的哲学思想的反面。只有哲学上不负责任的囫囵吞枣才能把这二者归于一类。但这一问题也证明了意志的重要性,以及如果人不能理解意志的本质将会导致多么扭曲的后果。同时这一问题也可以证明意志属于理性能力的功能之一。

最近,一些文学史家已经不再将浪漫主义定义为以情感为导向的学派,并试图找到一个更好的定义,因为他们认为之前的定义是不准确的,但是他们都功亏一篑。根据基本性原则[3],浪漫主义必然被定义为以意志为导向的学派——浪漫主义文学的本质和发展史只有通过这一基本特征才能够被梳理清楚。

浪漫主义(暗含)的标准过于苛刻,以至于尽管在其巅峰时期,浪漫主义作家成千上万,顶级、纯粹、始终如一的浪漫主义者也是少之又少。在小说家中,最伟大的当属雨果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至于小说作品(它们的作者在其他作品中可能并不这么稳定),我会提名亨利克·显克微支[4]的《君往何方》和纳撒尼尔·霍桑[5]的《红字》。剧作家中最伟大的则当属弗里德里希·席勒[6]和埃德蒙·罗斯丹[7]。

这些顶级作家的区分特征(撇开他们纯粹的文学天赋不谈)是他们对于在意志前提下在以下两个基本领域的执着遵守:在意识和存在中,对应到物质世界即人格和行为中。这些作家可以完美地整合这两个方面,创造出精巧绝伦的情节,他们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关注人的灵魂(即他的意识)。他们是具有深奥世界观的伦理学者;他们不仅仅关注价值观,更加关注伦理价值观以及伦理价值观如何塑造人的性格。他们的人物“大于现实中的人”,即他们是用基本元素塑造的抽象投影(这些投影不一定是成功的,我们之后会讨论这一点)。在他们的故事中不会出现与伦理价值观无关的、为了行动而行动的情况。他们情节中的事件是由人物的价值观(或对价值观的背叛),被他们追求精神目标的斗争,被他们深邃的价值观冲突而激发、决定和塑造的。他们选取的主题都是关于存在的永恒话题,基本、通用、超越时代——所以他们凭借自己的精湛技艺而妙笔生花。缔造了文学中极少出现的特征:主题和情节的完美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