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2/9页)

“你所说的羞耻的事是什么?什么事让你感觉这么羞耻呢?”木樽问我。

“所有的事。”

“和家人关系不好吗?”

“也不是不好。就是觉得羞耻。和家人在一起本身就觉得羞耻。”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和家人在一起有什么可羞耻的?你看看我,在家里欢乐着呢。”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明。如果问我奶油色的丰田卡罗拉车哪里让你羞耻的话,我还真答不上来。其实只不过是觉得房子前面的路太窄,还有父母对于讲排场、买好车没有兴趣而已。

“由于我不爱学习,父母每天都唠叨我。听这些叨叨当然不舒服,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唠叨我就是他们的工作。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得了。”

“还是你想得开。”我很羡慕地说。

“有女朋友吗?”木樽问道。

“现在没有。”

“这么说以前有过了?”

“不久前吧。”

“分手了?”

“是啊。”

“因为什么分手的?”

“这个说来话长。我现在不太想说。”

“芦屋的女孩儿?”

“不是。不是芦屋的。她住在夙川。离得比较近。”

“她跟你上床了吗?”

我摇摇头。“没有,没有跟我上床。”

“因为这个分手的?”

“原因之一吧。”我想了想,回答道。

“这么说,只差最后一道防线了?”

“是啊,就差一点。”

“具体到哪一步了呢?”

“我不想谈这个。”

“这也是你说的‘羞耻的事’之一吧?”

“是的。”我说。这也是我不想回忆的事情之一。

“你小子还真是个奇妙透顶的家伙啊。”木樽感慨地下了结论。

我第一次听到木樽高唱自己填词的那首奇妙的《昨天》,是在田园调布他家的浴室里。(他家既不是位于他所说的那样破烂的地区,也不是那么破烂的房子。只是位于很普通的地区的很普通的房子。虽然旧了些,可比我在芦屋的家大。只是不那么漂亮而已。顺便说一下,他家的车是不久前流行的深蓝色的高尔夫。)他回家后头一件事就是钻进浴室,而且老半天也不出来。所以,我也经常拿个小圆凳,往更衣处一坐,透过门缝跟他说话。他这毛病起因于不逃进浴室里的话,就得听他母亲的叨叨(不外乎是对不好好学习的特立独行的儿子没完没了的抱怨)。在浴室里,他大声地为我——也不能断定是为我——披露了这首自己填写了搞笑歌词的歌曲。

“你的歌词哪有什么意思啊?反正我听起来纯粹是糟改人家《昨天》。”

“瞎说。我哪里糟改它了?退一步说,就算是糟改了,没有品位原本不就是约翰所追求的吗?你说对吧?”

“《昨天》的作词作曲可是保罗。”

“有这事?”

“没错。”我断言,“保罗一个人创作了这首歌,自己一个人进录音棚,弹着吉他唱的。后来才加入了弦乐四重奏。其他成员都没有参与创作。因为其他三个人觉得,这首歌对于披头士这个组合而言过于轻柔婉约了。尽管名义上是列侬=麦卡特尼创作。”

“哼,我可没有你那么渊博的知识。”

“这算什么知识。地球人都知道的。”我说。

“嗨,管它呢。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无所谓的。”木樽坐在热气腾腾的浴缸里,悠然自得地说道,“我只是在自己家的浴室里唱歌,又不打算出什么唱片。也没有侵害别人的版权,影响到别人。凭什么唱个歌也要挨你的数落呀。”

然后,他以非常适合于浴室氛围的洪亮声音唱起了高潮部分,就连高音部也唱得极为怡然自得。“直到昨天,那个女孩子,还好端端地在那里……”什么的,乱七八糟地瞎编一通,同时两只手还轻轻拍打着洗澡水,加入啪叽啪叽的水声伴奏。我要是也跟着他一起拍巴掌伴奏,就更好玩了,可惜我怎么也提不起那份兴致。别人在泡澡,我干坐在外面一个小时,隔着玻璃门陪着他扯东扯西,这种时候谁还有那好心情啊。

“真是服了,你在里面怎么泡得了那么长时间啊。皮肤不会泡起皱吧?”

我自己泡澡时间一向是很短的。让我老老实实地泡在浴缸里,想想都厌倦。因为泡澡的时候,既不能看书,也不能听音乐。没有这些陪伴,我就不知该如何打发时间。

“长时间泡澡的话,头脑会得到放松,就能想出特别好的主意来。灵光一现。”

“你所谓的好主意,就是像那个《昨天》的歌词之类的吧?”

“那个也算是其中之一吧。”木樽说。

“不管是好主意还是其他什么的,你有那个闲工夫,应该更上点心去备考啊!”

“喂喂,你也是个没劲的家伙。怎么跟我老妈说话一个腔调呀。年纪轻轻的,不要说这种老生常谈的话好不好。”

“可是,两年浪人,你还没当够吗?”

“当然当够啦。我也想早点成为大学生,彻底放松身心地玩一玩。也想和她好好约会呢。”

“那就再加把劲复习功课吧。”

“可是吧,”木樽拉着长腔说道,“我要是行的话,早就努力了。”

“其实大学是个挺无聊的地方。进去之后就会感到失望,这不假。不过呢,如果连这地方都进不去,不是更没意思吗?”我说。

“高论!正确得真真让我没话可说。”木樽道。

“可是,你为什么就是不学习呢?”

“因为没有动力啊。”木樽说。

“动力?想要和她好好约会,不就是非常大的动力吗?”我说。

“可是吧,”木樽说道,之后他的喉咙里挤出半似叹息半似呻吟的声音,“这个嘛,就说来话长了,我这个人好像有那么一点分裂哦。”

木樽有一个从小学就很要好的女朋友。算是青梅竹马的女友吧。虽说两人是同年级,可女友一毕业就考上了上智大学的法语专业,还加入了网球同好会。木樽给我看过她的照片,属于那种只看一眼就让人不禁想要吹口哨的漂亮女孩。身材没的说,面部表情也非常生动。不过两个人现在却难得见上一面。他俩商量好了,在木樽考上大学之前,还是稍微克制一下,以免因为谈恋爱影响木樽复习考试。提出这个建议的是木樽。“既然你这么说,就依着你吧。”她也就同意了。虽然打电话很有的聊,但约会最多一周一次。而且与其说是约会,更像是见面。二人只是一起喝喝茶,聊聊最近的情况,拉拉手,浅浅地接接吻而已,绝不再做进一步的事。少见的守旧。

木樽虽说算不上多么帅气,但样貌长得还是挺清秀的。个头不太高,却是身形颀长,无论发型还是衣着品位都堪称雅致脱俗。如果他沉默不语,绝对是个十分有教养和审美感的都市青年。和她站在一块儿,那才叫般配的一对儿呢。硬要挑毛病的话,由于他的五官整体上太过精致,有可能会给人留下“这个男人似乎缺乏个性或自我”的印象。然而,一旦他开口说话,这美妙的第一印象就如同被生龙活虎的拉布拉多寻回犬踏平的沙城一般,瞬间崩塌。其娴熟流利的关西腔,以及高亢响亮的嗓音,总是震慑得对方目瞪口呆。总之,其外表与内在的反差实在太大了。就因为如此巨大的落差,起初见到他的时候,我也是好一阵子适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