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见了,巴黎!(第4/8页)

女性的甜美和善良对男人极具吸引力,对人性弱点的原谅和大度让人可爱。麦克莫尼斯夫人和怀特夫人都对他们丈夫的出格行为采取了更加宽容的态度,这反过来让她们的丈夫对她们更加尊重。尽管和别人相比我的过失并不严重,这也让我的心里经受了你想象不到的痛苦。

你是一位高贵的女人,古熙,我对你的爱、敬佩和尊重超过了你的想象。我们都很难过,为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心灵都能得到平静,我请求你不要降低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古斯

他觉得爱和勇气是生活中“伟大的事情”。他无疑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这两种品质。

1897年10月,芝加哥的一个纪念基金会同意支付圣高登斯10万美元,再塑一座林肯的塑像,并提前支付了一大笔钱。这个月,他、古熙和赫马就出发去巴黎了。

他们在香榭丽舍附近找到了一间合适的公寓。赫马上了巴黎的中学,准备报考哈佛。圣高登斯在左岸来来回回“疯狂地”搜寻之后,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巴尼奥街3号找到了一个他所需要的工作室,还有他在田园圣母街的老工作室,他称之为一个“在巴黎偏僻的角落里唯一让生活有价值”的地方。

他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在巴黎过平静的生活,或者像他看“老家伙”浇花时想的那样去享受平和的生活。他不是那样的人,他有许多工作要做,要塑谢尔曼,雇人、征集设备。

这是一个巨大的雕塑,力图表现谢尔曼骑着马走在队伍的前面,由长着翅膀、手里拿着棕榈枝的胜利女神引领。谢尔曼没戴帽子,披着披风。马、骑手和女神都镀上金色,高13英尺。

1864年下半年,谢尔曼“从亚特兰大向海边”进军,60000人的联邦军队越过佐治亚那些毁掉的城镇、种植园、铁路、工厂等一切,行进了300英里。24年后,当时住在纽约的谢尔曼同意让圣高登斯给他塑像。圣高登斯在塑一个半身像的时候,不止十几次地对照谢尔曼本人创作,以把这个半身像作为大型雕塑的观摩对象。那离谢尔曼去世只有几年。

快要完工了,完成了的头像不大好看,忧郁、满脸胡子,还有雀斑。这似乎是一张战争的恐怖面孔,可以说是一张疯狂的面孔。

圣高登斯厌恶战争,厌恶战争对人们造成的伤害。谢尔曼同意这个观点,他在一次规模很大的公开演讲中说:“我厌倦和讨厌战争,它的荣耀只是妄想……战争是地狱。”

在圣高登斯出发去巴黎之前已经制作了胜利女神的几个半身塑像和试样。为他做模特的是24岁的年轻女士名叫海娣·安德森,来自南卡罗来纳。他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帅气的模特……”没多少人知道她是个美国黑人,但圣高登斯和周围的人知道。让她作为胜利的联邦军队指挥官的引路人似乎很合适。

圣高登斯在塑像时,她的年轻和漂亮是无可置疑的,特别是她和谢尔曼脸上表情的对比。她的表情中没有喜悦,没有胜利的荣耀,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嘴也张得很大,就像着了魔一样。

至于谢尔曼的马,圣高登斯选择了一匹当时有名的、健壮又善于跳高的,名叫昂特里傲的马。为了赋予作品力度,他知道他必须把马的力量表现出来。

在巴黎他组织了全班人马,为了给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工程找一个足够大的工作空间。他在巴尼奥街3号的工作室不仅仅是一间屋子,而是三间房子。他把其中两间之间的墙打倒,房间就通了。这作为主工作室,小的那间是他自己的私人工作室。最终,他招了15个人。

一位美术学院学雕塑的学生名叫詹姆斯·厄拉·弗雷泽运气很好。他生长于南达科他州的一个牧场。来到巴黎时他带着一个自己做的小雕像,叫做《穷途末路》——一位印第安人无精打采地骑着他的小马。看了这个之后,圣高登斯告诉他:“你塑造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民族。”立即就给了他一份工作。

赫马·圣高登斯后来写道,工作室里“乱哄哄的状态”可以和纽约时期“有一拼”,而且还是“经常的”。

除了谢尔曼之外,圣高登斯还在制作另一个版本的《博爱之神》,靠在另一面墙上。他总爱不厌其烦地多次重复一个主题,每次都要有所突破。有一次他说过:“我每制作一个雕塑,要制作17个样品。”

不断有朋友来看,就像在纽约和以前在巴黎一样,他不得不停下手中的活儿来接待。新助手弗雷泽记得,小个子詹姆斯·惠斯勒戴着高帽,穿着大衣出现在门口,他是“一个爱指手画脚的小个子”,当时工作正在紧要关头,而有了他,圣高登斯就无法工作了。

约翰·辛格·萨金特来谈论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壁画的事,他正在伦敦绘制。“他是个大个子。”圣高登斯写到萨金特时说,“我实际想的不仅这些,我想表达的是,他是个好人。”

古熙似乎经常来来去去,就像在家一样,到圣莫里兹、埃克斯莱班和其他地方的温泉疗养地去。从他们之间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封信中,很难知道她去了哪里,有多长时间离开家。不过,他们确实不断地写信,总是说爱着对方(赫马·圣高登斯后来解释说,他父母之间“最有价值的信件”毁于1904年新罕布什尔工作室的火灾中)。

圣高登斯还不断遭受阵阵的严重抑郁的折磨。他“严重的精神抑郁”在冬季发作得更加厉害。不过总会过去的,“我现在感觉很好了,”谢尔曼进展“非常顺利”,他在1898年初向她写信报告说。在信的结尾,他写道:“爱你的古斯,对你的爱超过了你所想象和我能用语言表达的。”

随着春天的到来,他感觉好了,工作也进展得更好了。巴黎的确有他所希望的效果。

他给最喜欢的外甥女罗丝·尼考斯写信说:“巴黎的经历,随着我艺术上的进步,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我的所有盲目似乎都被冲走了,现在可以清楚地看清自己的位置。”他想“取得高水平”的愿望很强烈。

随着大工作室中全身塑像的进展,圣高登斯现在把精力集中在了自己小工作室里的样品和细节上。透过墙壁,他可以听到干活的工人们的喧嚣。而他们在他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听到他像学生时代一样唱起歌来。詹姆斯·弗雷泽记得,他仍然有一副“神奇的嗓子”:“我相信他可以去大都会唱浮士德的男中音和低音部分,并能受到欢迎。”

那年夏季末,他在给“亲爱的老伙计”的一封信中,圣高登斯告诉威尔·娄,回到巴黎是一段“美好的经历”,他发现了许多惊人的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发现我在多大程度上是美国人”。